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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规定:“对城乡低压配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如何配合农电体改,加强乡(镇)供电所财务管理,本文就此谈一些设想。 1 供电所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方式。农电资金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农村电工的报酬、劳保福利,既有利于提高农村电工的工作积极性,又堵塞了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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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些地方乡(镇)电管站的改革相对滞后,这就给农网的建设改革以及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带来了阻力。关于乡(镇)电管站的改革,国发[1999]2号文件明确指示: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或营业所,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乡及乡以下农村电力资产可采取自愿上交、无偿划拨的方式由县级供电企业管理,并由其承担维护管理责任。现在,各地正按照该文件精神对乡(镇)电管站进行改革。但是,笔者认为资产上划可能会给电管站今后的管理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乡(镇)电管站管理、维护的资产是集体资产,其所有者当然是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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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1998]134号文件规定,改革农村供电管理体制的核心是改革乡(镇)电管站的管理体制,理顺县级供电企业与省级电力公司以及与乡(镇)电管站的关系,实现城乡电网统一管理、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对于县级供电企业的改革,基本采取三种方式:原则上应上划由省级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级电力公司代管,或者通过参股、人股等方式,逐步改组为由省级电力公司控股的股份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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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统管带来三大变化高雪庭1994年初,我们对乡电管站实行统管并通过多站对农村电工实施统管后,适时对其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目标考核化管理,使乡站人员和农村电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责任心和优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基层用电秩序进一步好转,低压用电管理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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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于1989年6月份开始对全县各乡(镇)电管站实行行业归口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农电行业对乡(镇)电管站实行归口管理势在必行.农村低压供电是农电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部分工作是通过乡电管站和广大农村电工来完成的,他们直接与农村的千家万户相联系,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农电部门的形象和声誉.所以,我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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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压线损(简称低损)是指从配电变压器总表到千家万户表之间的电量损失。1998年以前,农村用电户的抄表收费归村电工负责。县局通过乡站抄配变总表对村计算应收电费,损失多少由村委会或电工负责。1999年以来,根据国办134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农村用电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农电管理体制将进行改革,农村低压电网将分期分批进行改造,三年时间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县级供电企业职工抄表收费将由对配变总表延伸到直接对户。农村电工将通过“两改”而重新招聘或下岗。农村低压线损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县局的经济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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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的农电体制改革,大部分地区成立了乡(镇)电管站,并在农电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存在的各种弊病也逐渐显露出来.结合江西形势,主要表现是乡电管站双重领导、管理混乱.由于行政上属乡(镇)政府管理,技术业务上属电力部门行业管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电力部门想管管不到.乡(镇)政府能管而管不了的现象.于是多数变压器实行承包,由农村电工自己管理.加上行政上的干预,很难摆脱人情电、权力电和关系电,管理就越来越乱.要改变这一状况,笔者认为只有实行行业管理,才是乡(镇)电管站的出路.实行电力部门行业管理后,必须做到管理上的“四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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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电工的管理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乡电管站对村电工实行线损承包.也就是说,乡电管站给某村确定一个承包线损指标,超过承包线损指标的,由村电工自己负责,乡电管站只管收取国家电费和低压维护管理费部分.而村委对村电工无任何考核要求,只要有电用就行.这种情况容易造成村电工个人在执行电价政策时乱加价,这种管理形式应予以取消.二是乡电管站对村电工实行统一管理.所谓统一管理.即工作统一安排,工资统一发放,劳保、福利待遇统一标准,属于行业管理,而村里对村电工只有推荐权,没有人事管理权.这样使村委班子认为村电工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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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有关规定,供电所是由县供电企业直接经营管理的派出机构,其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供电所的电费及其他收入全额上交县供电企业,“城乡同网同价”前供电所所需费用由县供电企业从供电所收取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中统一核拨、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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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井陉县供电局为了加强农村用电管理,1997年4月,给各乡(镇)电管站配备了微机。4月份电费回收是微机结算的试行阶段,5月份农村的电费回收实行双轨制,即三联单和微机开票同时使用,6月份全部实行微机制票。尔后,乡站的报表、档案管理都运用了微机管理。 1997年11月8日至25日,县局对各乡站的微机管理进行了跟踪检查。重点是了解微机管理后,低压线损有何变化。我们井陉县供电局要求低压线损率指标必须控制在10%以内。若达到这个要求,执行我县的照明、农业、机井扬水每千瓦·时0.49元,工副业0.67元的综合电价后,不会亏损并且还有结余。这次检查首先查看三种资料:1.每月各站上报农电科的线损表存根。2.供电局收取每个行政村配电室总表电量的票据存根,票是由县局微机室统一打印的。3.乡站结算每个行政村一家一户电量电费的票据存根、电表数据、电价、电量、金额和该村的总电量和总金额。用三种资料对照,审核每月报表的线损值是否确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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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改”取得的成绩根据国务院“两改一同价”的精神,湖南省张家界市电业局首先从理顺县级供电管理体制入手,依靠市、区(县)两级政府,对省网供电区电力局与县级供电公司并存的区(县)实行代管和“四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经营,较好地解决了大小电网重复建设、多家管电、交叉供电、各自为政、争夺供电区的矛盾.与此同时,对省级电网直供区乡(镇)进行体制改革.1999年,撤消9个乡(镇)电管站,成立乡(镇)供电营业所,对乡(镇)供电营业所人员实行竞争上岗,对一村多电工进行裁减.在低压配电网改造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取消了趸售关系,上划为县电力局农电总站直接管辖供电,率先实行“四到户”、“五统一”,使到户电价降到最高限价水平以下,较好地解决了“三级趸售”问题,减轻了农民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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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电管理应用微机始于1995年。开始在部分乡站搞试点,到1996年底17个乡站普及。这两年,主要用于治理农村低压电价方面。结合内黄农村用电实际,微机管理农村用电的好处有三: 一是实行微机管理农村电价,可以有效地杜绝“三电”、“三乱”现象。乡站微机直接对农村千家万户每块表(光、力、水)开票,从每户的用户名称、电表、电表编号、本月抄见、上月抄见、差数、倍数、电量、追补、电价、金额合计以及全村汇总表上的总供电量、抄见电量、损失电量、线损指标、实际线损、电费总金额等,打印出全村用电汇总表和各户用电情况公布表一式三份,一份乡站留存,一份村电工留存,一份上墙公布。微机开票打印制表时,村支书、村长、会计、电工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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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农村低压线损率,保证农电维护费收入,不少地方对农村电工实行了低压线损指标“全奖全赔”管理办法。这一作法,就是供电听(站)按照对村电工下达的低压线损指标,以县局电费扣减低损电量电费后,将计算的电费数开票到村,作为对农村电工的应收电费;不管其低压线损实际完成情况,指标盈亏和奖罚直接融合在电费收入里,全部由村电工自己承担和解决,供电所(站)不掌握具体情况和数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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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局早在7O年代就提出了县电业局对农村电工的统管.1998年,随着农电“两改一同价”三大目标的开始实施,河南省电力局出台了《河南省农村电工管理规定》,又重新明确了农村电工的职责、选聘、待遇、考核、奖惩.1999年2月初,河南省经贸委、河南省电力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全省农村电工统管工作进度的通知》,要求1999年3月底前将现村委会管理的农村电工收归为县电业局的派出机构乡(镇)供电所统一管理,农村电工的报酬由县(市)电业局统一核定,乡(镇)供电所统一发放.但从近段检查情况看,仍然有一部分农村电工由所在的村委直接选用,工资由村维管费中解决;部分县局对农村电工管理粗放,只限于把电费回收上来,对农村电工缺乏必要而有效的考核 ,没有实行农村电工易地抄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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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前乡站管理上存在的主要弊端1.1 两个主管部门管理权限不明.乡站是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农电局是行业主管部门.有些工作政府认为是农电局的事,农电局认为是政府的事,双方推诿,落不到实处.1.2 电价管理不规范.由于综合电价是以乡为单位,经济发达的乡(镇)不但实行得好、而且还有结余,经济不发达且用电量少的乡(镇)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收费亏损.乡站为了生存以支定收,价格标准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电价,农民反映强烈.上访举报电价高的大都是农村经济不发达、用电量偏少的地区.1.3 双重管理.目前,我市农电管理的办法是:每个乡(镇)都设有派出机构——农电所,农电所每月抄表后到农电局审核发行到乡站,乡站再发行到农户,形成一个乡(镇)两个管电部门,用户有问题也不知找哪个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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