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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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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动物检疫》2004,21(12):19-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辽宁省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增强全市动物检疫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市动物检疫员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树立动物检疫队伍的良好形象,推动全市动物检疫工作向着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在辽阳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的大好形势下,辽阳市动物检疫站筹备组织的辽阳市动物检疫员技术大比武活动经过几天的角逐已全部进行完毕,比赛获得圆满成功。  相似文献   

2.
《中国动物检疫》2010,27(2):1-1
<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动物检疫人员的管理,监督动物检疫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尚未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动物检疫员,具体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相似文献   

3.
驻场检疫工作是法律赋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神圣职责,驻场检疫员通过对进场生猪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堵截产地检疫、运输检疫中的漏洞,是生猪流通环节最后一道关口。定点屠宰场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免疫标识收购生猪。在屠宰过程中,检疫员通过宰前检疫,以及对  相似文献   

4.
动物检疫证明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法律凭证,也是动物检疫员实施检疫结果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农业部《兽医卫生证照填写及应用规范》规定,动物检疫员在出具检疫证明的时候,在检疫证明上要签署自己名字,以示对检疫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非检疫人员出证而签署检疫员的名字,盖章或者盖编号代替签名,冒充、代替检疫员签名的不规范行为,甚至伪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监督工作秩序,我们实行了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签名备案制度,对规范动物检疫证明的出具,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5.
《中国动物检疫》2011,28(11):28
2011年9月22日,南宁市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统一考试工作结束。全市12个县区,3个开发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市本级的652名检疫员,75名监督员参加了此次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动物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目的是通过考试检查全市"两员"掌握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水平,促进学法用法,提高队伍素质,推进队伍规范化管理。  相似文献   

6.
富裕县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存在的问题 1.1检疫员队伍体制不适应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富裕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10人,而本县拥有5个乡5个镇、分布行政村90个、自然屯300多个,方园百余千米。  相似文献   

7.
<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作为畜牧兽医体系的基层组织,承担日常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如何合理建设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对搞好动物产地检疫等工作十分重要。1队伍建设1.1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分所的动物卫生执法监管人员必须是经过登记的官方兽医。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的管理,建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甘肃省动物检疫监督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动物检疫为基础,以动物卫生监督为重点,以确保养殖业健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既明确了动物防疫检疫员实施检疫,必须按照检疫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同时,也明确了动物检疫员对检疫结果所承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业部制定了新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  相似文献   

11.
动物检疫员在检疫工作中有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应处以罚款。然而近年来,检疫员因违章被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还被视为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的有力措施,这就有必要对其合法性加以探讨了。 对违章检疫员处以罚款通行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施行期间,依据是《中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8条第1款第1项。但随着《动物防疫法》的正式施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自行废止,依照《条例》制定的《处罚办法》亦失去法律效力。因此,1998年元月1日以后动物检疫员的违法行为就不能依据《…  相似文献   

12.
对肉联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是《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的,但由于与之配套的《实施条例》没有出台,实际运作只能在具体实践中探索。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997年10月派监督员驻厂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经近二年运作,初步形成一定的管理模式。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以便和各地同行研讨。五宰前检疫监督1.1入厂检疫的管理(1)要求检疫员严格履行检疫程序。基本内容包括:检疫到位,驱赶猪群进行临床检查.发现病猪。(2)提高识别无效检疫证的能力(指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涂改、过期、缺项等)。对无效检疫证按《动物防疫法》第四十…  相似文献   

13.
动物检疫验讫标志是动物检疫员对动物产地产品按规定程序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加盖的法定标识。动物产品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出售和运输,检疫标志不得转让、涂改和伪造。2003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查处了一起伪造检验标志案,现将查处结果通报如下:1案情介绍2003年8月6日,海拉尔区动物检疫员在南门外早市对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个体商户王某销售的猪胴体上加盖的检疫验讫标志有异,即向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报告,检验所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查处。2现场查验经现…  相似文献   

14.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全国动物检疫行为起着重要作用.2010年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更加详细,动物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得到有效增强.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版自修订施行已有10年之久,在实际动物检疫工作中,问题不断凸显.本文总结了《动物检疫管理...  相似文献   

15.
20 0 2年 5月 2 4日 ,农业部审议通过了《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 ,对加强和规范动物免疫工作 ,确保动物免疫率和免疫质量 ,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组织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笔者认为需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产地检疫时注意标识 对动物实施产地检疫时 ,检疫员必须查验是否有免疫标识 ,对没有免疫耳标或者免疫耳标不符合规定的 ,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否则 ,对违规检疫员按《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2 屠宰场点检疫时注意免疫标识 …  相似文献   

16.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发布以来,对规范动物检疫监督行为,保证各项检疫措施落实到位,有序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维护养殖业安全和保障公共卫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执行这两个办法的执法实践中,出现了由于法规规定不明确或者本身有漏洞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亟需研究在新修订的两个办法中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在出具检疫证明时,一些地方或检疫员遇到某些具体情况,如畜主、来源、批次、启运地相同的动物是否可直接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一车辆运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动物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到达地时,检疫证明该如何出具,检疫员对此类问题有些模糊认识,笔者根据  相似文献   

18.
动物检疫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检疫主体模糊农业部公布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其他有条件的单位聘用专业兽医人员,作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出动物检疫员,代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检疫任务。”但未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现在有些地方在形式上虽也实行聘用制,从职责履行上看,收费大多执行较好,而检疫实际操作次于收费。检疫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被收费所左右,在此境况下,要规范开展检疫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二、检疫证明的有效期规定问题《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规定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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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动物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法》规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这是法律上产地检疫的概念。近年来,随着动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检疫规程逐步完善,兽医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署,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  相似文献   

20.
动物检疫是一项带有强制性、统一性特点的技术行政措施,是法律赋予动物检疫员的神圣职责,属于行政执法行为.在具体工作中,因执法程序不一致、管理办法不统一、操作方法不一样、票证使用不规范,致使动物检疫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笔者所在县将动物防疫法规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制定并实施了以"先申报、后检疫、缴清费、再出证"为核心内容的动物检疫管理操作方法,较好地解决了检疫率、消毒面、防疫密度低,防检费用收取难,动物卫生检疫效果差等检疫关键问题,有效地避免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访事件的发生.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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