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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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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损害赔偿案件具有预防工作的困难性、事故发生的突然性和损害后果的严重性等特点,在审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审判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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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哲 《农村电工》2012,(11):14-14
1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导致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知和判断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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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触电事故描述2012年5月26日上午9时30分,笔者所在供电所维护管理的10kV辖区水西峪村一村民跑到所长办公室,哭着说:你们的高压电把俺叔打了,现在已经被120救护车拉到县医院抢救去了,如果俺叔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供电所要给我一个说法。所长一听就懵了,连忙说:兄弟,坐下慢慢说。你叔在哪儿触电的?他说:今天一早,俺叔和往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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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 《农村电工》2008,16(4):13
1 案例简介 2006年3月,牛某在某县大河边钓鱼,将碳素鱼竿甩起时,随风扬起的钓鱼线触及上空的10 kV高压线,牛某不幸触电身亡.因协调未果,2006年4月,牛某的亲属以某供电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电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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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  王锦程 《农村电工》2006,14(12):20-20
江苏省姜堰市贝斯特公司违章施工,致使民工姜某拆卸模板时。碰触厂房上方的高压线而坠地受伤。事后,姜某竟把供电企业告上了法庭。  相似文献   

7.
由于电力是发供用在瞬间同时完成,具有高度危险的特性,被称为“电老虎”。稍有疏忽,极有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当出现这类事故后,不管有无电力企业的责任,触电伤者及其家庭大多会向供电企业要求赔偿,一旦协商达不成一致,十有八九便会诉诸法律,往往给供电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而笔者作为一名县级供电企业的法律工作者,经常面临此类情况,在参加诉讼过程中,明显感到法官的主观意识直接影响着对事实的认定。法官和社会上的一些观点对供电企业不利,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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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案发生经过2010年5月,安徽省萧县酒店乡村民赵某(违法建房房主)在东镇村南一高压线附近建房。2010年8月21日,建筑工人张某和其弟受雇于胡某的施工队,在为赵某建筑房屋过程中,张某未采取防护措施,在楼上手持一根2米左右的钢管翻过一堆砖块时,不慎碰到建筑物毗邻的10千伏高压线,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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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概述2011年6月17日中午,曹某等5人一起在某镇区某村10千伏线路附近钓鱼,当日13点左右,曹某等三人先行离开原先的钓鱼点到别处。离开时,曹某举着约5.4米长的钓鱼杆走路,其他两人已将鱼杆收好,当经过10千伏线路下方时,曹某鱼杆触碰到10千伏线路而造成触电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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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经过 2005年12月20日,某供电所对辖区内赵小庄20 kV·A三相配电变压器进行更换,原因是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处渗漏油,同时该村户数较少,用电负荷小,村内所有用户均为单相电源供电.  相似文献   

11.
沈新荣 《农村电工》2009,17(8):16-16
1 事故案例 王水保夫妇是安徽省某山区的农民.2008年12月底,他们不满15岁的儿子小光行经该村村南一个平房后的草地时,踩踏到一根深藏于草丛中的电线,触电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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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文  昭文 《农电管理》2003,(6):9-10
当前,整个农村供电系统,经过近三年的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原属乡(镇)领导的电管站及电工,都已统一归属县供电局下属的供电所管理,原由村委会筹建的变电站设施及低压线路等,也相应划归供电所维护管理。在新的体制下,目前发生在农村的各种触电事件,出现了许多过去未发生的情况:原来在产权属于村委会的电力设施上发生触电事件,其责任属村委会;现在,维护管理权已转给了供电所,而有的尚未正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发生触电事件要归责谁应承担主要责任的话,就将发生界定不清的问题。下面,拟结合几年来触电事件受理和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案例的回眸分析,吸取经验教训,探讨如何依据法律,明析归责,维护供电企业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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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即供电企业员工(含临时工、外包工)在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事故;二是农村涉电人身伤亡事故,即在农网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非电力生产人员人身触电伤亡事故。1电力生产人身安全管理1.1加强工作计划的刚性管理严格审核编制工作计划的必要性,严格计划执行的刚性管理。  相似文献   

14.
刘光巧 《农村电工》2006,14(8):12-13
1存在的问题 1.1农电体制改革后,管理的职责、范围、技术要求给安全管理带来压力。一是安全管理职责更重了。农电体制改革后对农电工进行统一收编,管理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不仅农电工的人身安全纳入了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农村用户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责任在谁,供电企业难逃十系,使县供电企业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二是安全管理范围更广了。实行“两改一同价”后,供电企业的电费计量点设在每个农户的进户线端,管理范围扩大了数十倍,发生事故的概率也同比增加,导致安全管理难度大。三是技术水平要求更高了。近年来,供电企业普遍应用计算机机新技术,变电、调度、配网逐步实现自动化,电网技术越来越复杂,因而对电力事故的处理从技术措施上提出了新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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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1999年6月经体制改革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奎屯电业局代管的县给供电企业。供电区域内有110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容量6兆伏安;35千伏变电站14座,主变22台,总容量81.59兆伏安;10千伏配网配变1591台,总容量138.9兆伏安。担负着沙湾县19个乡(镇、场)和县城的工农商业共20余万人口的用电。2003年供电量16939万千瓦时,售电量15110万千瓦时。  相似文献   

16.
钟怀 《农电管理》2011,(2):20-21
推进供电企业管理规范化,提升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为地方经济的科学发展添砖加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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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提高供电可靠性的意义,分析了供电可靠性管理的主要做法,总结了提高供电可靠性管理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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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爱心活动”、实施“平安工程”,是国家电网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大部署。[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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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当地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范某当场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识和判断能力。且范某在高压线附近钓鱼属违法行为,供电公司没有任何过失,不应承担范某身亡的赔偿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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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可靠性管理对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企业的产品质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抓好供电可靠性管理,是每个供电企业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因为如果供电可靠性得不到保障.电力优质服务就无从谈起.目前.供电企业已充分地认识到供电可靠性管理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供电企业生产运行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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