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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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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勤虎 《种子科技》2002,20(5):274-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农业部 5个配套规章的颁布实施 ,对我国种业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标志着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现将实施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提出来与大家共同商讨。1 行政管理与企业经营分设问题目前 ,我省种子机构设置上问题比较突出 ,表现有几种形式 :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单位仍然占多数。它舍不得国家财政拨款这一块 ,也离不开种子生产经营获取利益这一块 ,事实上想保而不想分 ,政府也不把它作为一种负担去考虑 ,所以没有硬措施的话这种体制会延续下去。二是未成立…  相似文献   

2.
邓海军 《种子科技》2006,24(1):1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给我国的种子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了种子市场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但是,随着种子市场化、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们在具体工作币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笔者根据实际中的体会,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3.
人们盼望已久、备受广大种子工作者和农民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经过10多年的酝酿、讨论和反复修改,已于2000年7月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关于种子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种子行业乃至整个农业战线上的一件大喜事。它标志着我国种子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并将为我国21世纪种子业的腾飞树立了里程碑。《种子法》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下面,笔者就学习《种子法》的有关章节谈点体会。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5.
吴大香 《中国种业》2006,(10):48-49
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种子产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种子法》的实施,经过了近7年的实践检验,法律规定中一些不适应种业发展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与此同时,在种子市场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竞争无序、市场监管难度增加等问题。因此,应当与时俱进,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种子法》。  相似文献   

6.
对《种子法》施行后出现的几个问题的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孝水  滕振勇 《种子科技》2001,19(6):333-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施行到现在已半年多了 ,在施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应予以重视和解决。1 三种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申领问题《种子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三十条规定的三种例外情况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这三种情况的经营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时 ,工商部门根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要求申请者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 ,致使至目前为止 ,我省尚未有一家三种例外情况的种子经营者领到营业执照。笔者认为 ,这是《种子法》的一个盲点 ,如得不到妥善解决 ,势必造…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给种子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种子市场主体、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行为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和难度。因此,充分认识目前种子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搞好种子管理,促进种子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中国种业》2000,(5):4-4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四章种子生产 第二十条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其他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第二十一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 (二)具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三)具有与种子生产相适应的资金和生产、检验设施;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种子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种子生产许可证应当注明生产种子的品种、地点和有效期限等项目.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第二十三条商品种子生产应当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检疫规程.  相似文献   

9.
鞠金玉  范金泉 《种子科技》2003,21(3):142-1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品种(系)利用问题我市以稻、麦两熟作物种植为主,在小麦生产上还能循规蹈矩地利用审定品种,但在水稻生产上往往推广利用一些新品系,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市周围有众多的水稻育种机构;二是种子部门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满足农民求新猎奇的心理需要。这种现象在我省的沿江及苏南地区较为普遍。根据《种子法》十七条之规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  相似文献   

10.
全圣  傅秀昌 《种子科技》2007,25(5):13-15
种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搞好种子的生产和经营,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保证农民用上放心的农作物种子,是种子管理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与《种子法》相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种子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但是,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可能面面俱到。现就在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笔者从事多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验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自2000年实施以来,在我国种子体制改革、种子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及种子企业的培育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种子市场化不断发展,全球化国际化竞争不断加深,  相似文献   

12.
蒋军  蒋志鹏 《种子科技》2008,26(3):1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给我国的种子产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种子市场逐渐向世界开放,种子市场化、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个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少环节、开放型的种业市场逐步形成。但是,由于《种子法》颁布时间短,一部分人受利益驱动,钻《种子法》不完备的空子,影响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种子法》及其相关法规,使之与时俱进,为种子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不仅使我国种子行业有法可依,而且对我国农业、林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生态环境的改善,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种子法》规定了品种选育者、种子使用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李维明 《种子世界》2005,(10):15-15
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中规定“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申请单位在申请书递交之前账户资金已达规定值,并且有会计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在许可证办理完毕后,账户资金大部分转走,也就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规模,不具备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但管理部门无法控制,没有达到《种子法》所规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5.
对玉米种子发芽试验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素玲  任伟 《种子世界》2006,(10):3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市场日趋繁荣,为了让农民真正种上放心种子,杜绝不合格种子上市,种子检验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文堂 《种子世界》2007,(11):6-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县级种子经营市场日趋活跃,竞争更加激烈,涉及种子经营方面的一些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协调处理的难度逐步增加,农业部门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种子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但从法律法规授予农业部门的职责来讲,以及农民对种子问题处理的愿望和要求相比,种子经营市场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对此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是我国种植业第一部法律,自从2000年12月1日施行以来,为依法加强种子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促进了我国种子产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随着依法管理工作的深入和种子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有些是制定<种子法>时尚没有出现的,有些是<种子法>自身存在的缺陷,依照现行相关条款难以处理解决的.  相似文献   

18.
《种子科技》2014,(10):12-12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要求及时启动修改《种子法》的调研工作,为修改《种子法》做好准备。2011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提出要适时修订完善种子法律法规和规章。2012年,《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实施,为修改《种子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相似文献   

19.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草案)》,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种子法》后的又一次重要修改,对我国现代种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种子售后服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中冲 《种子科技》2006,24(6):26-27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种子市场已完全放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加强种子售后服务,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确保自身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是每个种子企业面临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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