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土地流转的含义和基本形式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流转特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包括农村建设用地等其他类土地。 相似文献
2.
3.
4.
我国“三权分置”改革中林农环境权益保障探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随着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林地使用权流转业已出现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与之相随的是,在林地流转实现过程中出现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在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置,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文中解读“三权分置”的逻辑构造,... 相似文献
5.
指出了随着我国三权分置的提出,土地经营权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农民和企业关注,合理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民的经济水平,还可以为企业以及种植大户提供规模建设的土地。分析了三权分置与土地流转的定义以及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现状,探讨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期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以灰色系统理论为基础,结合各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际,构建了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过去10年间各地区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在整体层面,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各具特色,逐步形成适应当地实际的流转模式板块;在区域层面,东部地区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绩效要大于中西部。应积极总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新模式。 相似文献
7.
8.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管理,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对荣昌县古昌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和召开由镇政府工作人员、业主、农户代表参加座谈会等方式。我们将此土地流转模式称之为“古昌模式”。以期对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村在大量农业劳动力外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背景下,超小规模农户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农地粗放经营和荒芜现象日趋加重。在介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供给模型的推导和分析,指出需求和供给因素怎样影响土地流转的数量和价格,并通过考察这些因素所对应的现实情况,分析出影响土地流转规模的农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农业生产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原因。在结合我国国情对以上因素进行现实的论证之后,提出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业生产力、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促进农村土地加快流转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在大量农业劳动力外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背景下,超小规模农户经营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农地粗放经营和荒芜现象日趋加重.在介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土地流转市场需求--供给模型的推导和分析,指出需求和供给因素怎样影响土地流转的数量和价格,并通过考察这些因素所对应的现实情况,分析出影响土地流转规模的农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农业生产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原因.在结合我国国情对以上因素进行现实的论证之后,提出提高农产品价格、降低生产资料价格、提高农业生产力、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促进农村土地加快流转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方式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对出租、转包等流转方式学界已达成一致,所以主要探讨转让、抵押和继承这三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允许转让和抵押,但应受集体成员限制,若转让或抵押给本集体以外的经济组织或成员则要经所有权代行主体同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允许继承,但应本着有利农业生产的原则适用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2.
13.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从法律视角透视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论述了林权改革法律依据、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的特殊保护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出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强化其法定性,依法推动、规范有序、保障改革。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生活多元化和非公有制林业的迅速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转为非农业人口,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核心内容的林权的保护日益成为包括林农在内的广大林业建设者关心的问题,由此引发了原承包的林地、耕地权属的相关思考。一、法律条款分析《土地承包法》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 相似文献
15.
《绿色中国(A版)》2018,(16)
正重庆市永川区自2014年底以来,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探索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建立林权流转的机制和制度等四个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一定成效。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一是探索非林地林木确权。为解决非林地造林林木权属问题,永川区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两权分离"方式,为非林地上林木办理"林木证明"。目前,已累计办理"林木证明" 10宗,办证面积7810.5 相似文献
16.
17.
政府代表国家向承包方颁发证书是事后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政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承包户对其承包的土地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凭证,具有备案性质,其仅起到证明的作用,增加诉讼对抗力而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立是自土地承包合同生效时,只要承包合同生效,承包人即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论政府事后是否颁证确认,所以该证对当事人权益并不产生实际影响。 相似文献
18.
《绿色中国(A版)》2014,(10):3-3
近来,不断有媒体报道,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日趋增大,用于种粮的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在一些粮食主产省尤为明显、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很多省份一些很好的耕地被荒废着,究其原因就是种粮不赚钱。 相似文献
19.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一个普遍问题。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的问题进行 了分析;提出了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