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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正>近年来,海东市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技、农机及农产品营销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1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1.1种养大户初具规模。全市现有规模养殖户46471户,其  相似文献   

2.
<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保障农业健康发展。1农业经营体系现状截至2013年底,水富县有耕地6392 hm2,人  相似文献   

3.
张静瑜 《河北农业》2023,(10):52-54
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和农村不断发展、向现代化演进的结果,也是我国制度改革创新的反映。然而,基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标下的财税政策尚未完善,仍然存在诸多亟待完善之处。基于此,本文梳理了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三方面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的现实困境;探究了财税政策的完善对于新时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标的实现所具有的现实意义;基于该培育目标提出了我国财税政策改革措施与完善建议,以期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针对我国目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做出的综合判断。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着力点在哪里呢?对此,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表示,首先,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是规模化生产主体,应注重引导其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成为引领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经营组织;龙头企业应主要在产业链中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的作用,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其次,积极稳妥发展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5.
济宁市围绕保障农产品基本供给、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不断完善农业经营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以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章介绍了该市培育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经验做法,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郗悦平 《河北农业》2013,(11):56-58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目前河北省以种养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7.
谈琰 《河南农业》2014,(15):7-9
<正>一、河南邓州陶营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一)经营主体多元化陶营乡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态势:1、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8.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转变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农民合作社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是连接各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将继续增加,而且结构上将朝着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优化演变,其中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龙头企业次之,专业大户总量减少。研究阐明了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演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法律和制度上合力推进。提出了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环节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一项长期任务和一个重要的发展过程。近年来,钟山县十分注重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经过几年的努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据2003年统计,全县有龙头企业6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18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12个,农村经济能人(农产品销售大户)580多人;集约化、规模化水果生产大户180多户,总面积1066hm^2;  相似文献   

10.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服务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区别于我国传统小规模、半自给经营的家庭农户;是构建我国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集约化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现阶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以  相似文献   

11.
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中央文件提出,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适度发挥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当前,商丘市睢阳区正处于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农产品市场格局转变的关键时期,因此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尤显重要。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模式通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商丘市睢阳区逐步形成了以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骨干,农业企业为龙头的经营组织体系,主要有以下5种模式:(一)龙头带动型主要指通过订单合作等方式带动农户进入市场,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的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二)合作互助型主要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按照"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原则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工商资本型主要指工商企业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运用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投资开发农业,以技术示范、市场引导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产业服务型主要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五)家庭农场型主要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对陕西省延安市350个专业大户、84个家庭农场主、8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59个龙头企业负责人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如下特征:以农业为职业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具有适度的经营规模和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具有一定的产业化组织能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在此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路径和发展对策建议,明确了要重点扶持的3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张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内容和模式。  相似文献   

13.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在家庭经营基础上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从事农业活动的经济组织.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明显加快了各地优势特色产业的连片规模开发,优化了农业结构布局.  相似文献   

14.
关于金山区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设现代农业,必须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大力培育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针对金山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现状,分析了现阶段金山区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瓶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初步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甘谷县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该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该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有关部门日前发布,有2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已率先进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阶段。这些示范区经过不懈努力,基本达到了农业现代化的指标,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已初露端倪,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培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户不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从事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以家庭农场为例,平均经营规模达200亩,成为东亚经济体中农业规模经营的范例,他们用较高的农业生产率回答了"谁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江苏省海门市积极发挥本地特色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头牵引”作用。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市场中最强劲的竞争主体,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力量。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对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近年来,平邑县紧紧围绕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土地流转为载体,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有力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现代农业加快发展。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1.1基本情况平邑县辖15个镇(街道),695个行政村。截止2014年底,在  相似文献   

19.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央提出并实施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战略举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顶层设计方略,分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20.
韩卫民 《河南农业》2014,(17):11-11
<正>近年来,河南省各种新型农业组织快速发展,粮食产量持续增加,实践已经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一、河南省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河南省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强劲,数量快速增加,呈现机械化、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的趋势。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的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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