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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4年前,寒莲嫁到河东村第一村民组时,娘家所在村就把她的责任田收回了,而嫁入地村至今也没给她分责任田。寒莲还有个表姐春菊嫁在河东村四组,半年前丈夫意外去世后,春菊就带着孩子回娘家生活了,结果原来在丈夫家分得的责任田被收回了,而娘家那边也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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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四福井村,有一位号称“南阳女蝎王”的农家妹子,她叫张红。她虽没能跨进大学校门,可却在养蝎业上,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1995年,18岁的张红高考落榜,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庭现状和父亲那堆荒草凄凄的坟冢,她以坚强的毅力,从捕捉野蝎开始,靠信息和技术走上了养殖和经营毒蝎这条道路。由于经营有方,现已成为一个年轻的百万富姐。她的致富窍门主要有三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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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保真 《农村.农业.农民》2006,(4):61-61
一阵嬉笑声从楼下传来.一下子打断了我的思维。我走出写作间朝楼下望了一下.原来那声音是一群做游戏的孩子们发出来的。孩子一共是四个.其中有两个是院内的孩子.一个是小汪的儿子.五岁。一个是小刘的儿子.三岁,还有两个不认识,也都在四岁左右,其中有一个是个女孩.小汪的儿子和小刘的儿子手里拿了一根棍棒.在模拟武打动作.他们一边“时打”,一边发出“嚯嚯”的声音、另两个陌生的孩子在假装做饭.女孩蹲在地上的一角.或许是在精心烹饪她的饭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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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忘不了那样一双眼睛,一个小女孩目送父母打工离开家的背影,黑亮纯稚的眼中溢满了离别的哀伤,像一把利剑,刺痛人心。在农村,有2000多万这样的孩子,他们是拥有父母的“事实孤儿”,因为他们的父母需要外出用辛勤的劳动追求“养家糊口,增收致富”的梦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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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于2001年与丈夫结婚,当时他系再婚,带一个三岁女孩。去年底,丈夫因病去世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度日。我找到孩子的生母曹某,要求她将其领回抚养。可孩子的生母说我与孩子之间已形成了继父母子女关系,她不应再管孩子的抚养问题。请问,她的说法对吗?王平王平同志:孩子生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离婚后,子女归父或母一方抚养,并不是说不抚养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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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5月11日,在山东省文登市家庭美德事迹报告会上,一个瘦小妇女的发言被掌声一次次打断,会议一结束,大家呼啦一下围上来,争相向她取经。 家穷人自强 敢拼才会赢 她叫李丽新,今年34岁,是山东省文登市口子镇赛家庄村人。出嫁时,婆家很穷,借钱盖了四间新房,里面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小两口互相鼓励,坚信靠勤劳的双手一定能闯出一条富路。婚后不久,李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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