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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为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条例》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主体。专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出特别规定,通过实行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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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     
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  相似文献   

4.
《农技服务》2006,(8):76-76
日前,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还要对农民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补偿金。《意见》规定:一旦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100%的补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相似文献   

5.
《农家顾问》2005,(2):20-20
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若克扣或煮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相似文献   

6.
正笔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人的联合惩戒,河南公布了《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两类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门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  相似文献   

7.
正日前,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8.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完全可以参照《劳动法》中有关条款,运用法律武器向工资拖欠方“讨一个说法”。作为农民工工钱拖欠方,要承担那些法律责任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  相似文献   

9.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建设部2004年11月联合下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建筑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发工资要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也可以委托银行发放,但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如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内容要向农民公开。《办法》明确了应付工资支付扯皮的措施。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  相似文献   

10.
正国务院新闻办近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表示,《条例》是各项工资保障制度的集成、定型和法治化,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1.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近期联合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要求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解决建筑企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该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以任何名目拖欠和克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建筑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拖欠和克扣工资的建筑企业,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工资;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恶意拖欠、克扣工资的企业,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布有关…  相似文献   

12.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2005年要进一步推广改进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的有效经验,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说,2003年及以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依法签订的集  相似文献   

13.
《农村科学实验》2007,(11):43-43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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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要加付赔偿金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若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做了相关规定,如,对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上夜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未对未成年工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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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克  生李美 《新农村》2005,(10):27-27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贵州省人民政府最近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使农民工讨还血汗钱多了一件利器。贵州省人民政府明确提出,工程承包企业、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等条款.并按分级管理原则在一个月内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用工企业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并按规定保存两年以上,用工单位不得伪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  相似文献   

16.
《当代农村》2005,(5):36-36
河北迁安市为彻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出了有益尝试。今年初,该市出台了《迁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打出了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组合拳”,六项制度共同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今年以来,该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实现了“零拖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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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黑龙江省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厉惩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见》规定,各类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  相似文献   

18.
问:我们是一家公司的农民工。由于近半年来,公司总是拖欠或未足额向我们发放工资,我们曾派代表找公司领导质询,却不仅未能得到合理答复,反被其理解为我们威胁公司而变本加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答:你们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毋容置疑,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  相似文献   

19.
正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  相似文献   

20.
近日,为严厉打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在河南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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