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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农民合作社委员会在京成立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和惠农力度持续增加,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成为中国农业创新、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近日,由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和锦绣千村农资连锁(北京)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首届农民合作社产业链融合与发展论坛在京召开。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永久名誉会长胡德平,农业部原部长、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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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也是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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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本文在阐述鞍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现存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产业结构、经营方式、科技支撑等方面分析原因,并提出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平;实施品牌化经营,增强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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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形成的小农户家庭经营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给农业发展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和挑战,如农业经营规模小、科技水平落后、国际竞争力不足、农业劳动力缺乏等。为此,本文从农业经营主体的变迁过程入手,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生背景及其基本内涵,并着重探索3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与未来的演化走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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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形成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农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关联进行了阐述,并就如何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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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对惠农政策了解不透、从业者综合素质不高、土地流转矛盾多、资金短缺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大丰区应采取强化惠农政策宣传、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素质、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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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而在现实中,家庭农场早已遍地开花。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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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村各类经营合作实体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要求,尤其不能满足农村土地经营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要求,发展各类公共性服务、合作型服务、市场化服务,建立有机结合、整体协调、全面发展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创新服务方式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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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于改革开放后历史与现实背景,将我国家庭农场发展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家庭农场产生阶段(1978—1985年),这一时期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户籍制度放松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农场得以产生。第二阶段为家庭农场有限发展阶段(1986—2007年),这一时期受政策、市场环境以及税费的影响,家庭农场发展受阻。第三阶段为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政策支持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完善,家庭农场得以快速发展。最后基于家庭农场发展历程的思考,得出进一步加强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提高农场主综合素质、加强数字技术应用等政策启示,以期促进家庭农场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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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农民合作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驻马店市要坚持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动摇,引导农民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合作社,支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带动更多农户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加强对小农户的扶持,增强其适应和接纳现代农业的能力;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为农户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同时,全市要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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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及结构演变研究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转变我国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应具有不同的功能定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基本主体,农民合作社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社会化服务,是连接各个农业经营主体的桥梁纽带,龙头企业是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基本主体。随着我国农业劳动力减少和老龄化趋势,未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将继续增加,而且结构上将朝着各个主体的功能定位优化演变,其中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数量增长最快,龙头企业次之,专业大户总量减少。研究阐明了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优化演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法律和制度上合力推进。提出了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环节重点扶持农民合作社;在农产品加工和物流环节做强农业龙头企业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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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处于桥梁和枢纽的位置,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成优势互补的整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不仅有传统的专业大户领办、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也有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组成的合作社,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创办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者组成合作社联合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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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联合,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连续5年开展了聚力强社农民合作社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为适应十四五发展需要,持续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2022年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继续开展聚力强社活动,并将服务对象扩展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发展提供培训、宣传、咨询等一揽子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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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秀荣 《中国农业文摘-农业工程》2020,32(3):3-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