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于1999年加入UPOV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逐渐成为世界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潮流。基于此,研究分析了1991年文本与1978年文本的主要区别,探讨了我国加入1991年文本的利弊,提出了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的对策建议,如树立前瞻意识,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储备;加强技术准备,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创新制度设计,开展农民权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过渡安排等。  相似文献   

2.
UPOV公约下发展中国家农民权利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从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以下简称UPOV公约)中"农民权利"的概念界定入手,从UPOV公约直接损害发展中国家农民利益、使农民支付高额成本和损害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三个角度研究了UPOV公约对发展中国家农民权利的忽视,并提出以印度为模式的发展中国家保护农民权益的途径。  相似文献   

3.
加入UPOV 1991年文本对中国种子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9,自引:3,他引:6  
<正>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现在执 行的有1978年和1991年两种文本。中国于1999 年4月按UPOV 1978年公约文本加入该联盟,成为 UPOV第39个成员国,并于同年正式启动《中华人 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UPOV现有成员国  相似文献   

4.
2008年8月1日,瑞士政府向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联盟(UPOV)交存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联盟(UPOV)1991公约的通过书。  相似文献   

5.
西班牙政府在2007年6月18日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该法是遵循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1991年公约文本所制定的。  相似文献   

6.
目前东盟十国只有越南、新加坡是UPOV成员国,除泰国外的多数国家已出台了与UPOV公约1991文本类似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法。部分国家没有设立植物新品种办公室,且大部门国家并非英语国家,这造成了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困境。植物新品种保护具有地域性,有望在国际市场发展的品种更需要积极申请外国的品种权保护。2023年为“中国东盟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年”,因此东盟各国关于植物新品种问题,尤其是植物新品种申请流程问题需要格外重视。文章通过介绍东盟十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与管理机构,总结pvp保护相关制度,浅析东盟植物新品种申请流程,为中国在海外的专利布局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7.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外又称植物育种者权利.是指国家审批机关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一定的程序授予植物新品种培育者利用新品种所专有的权利。植物新品种的本质就是授予育种者对其新品种享有排他权。国际上公认的关于植物品种保护的协议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公约。除南非以外.最早参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发展中国家是乌拉圭和阿根廷(1994年),当时总共有26个成员。从1994年开始,又有24个发展中国家参加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国于1999年4月23日正式加入《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同日,农业部和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实施5年以来,有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已初具规模,对中国农林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尤其在促进育种技术创新、推动育种行业投资市场化、优化育种资源配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8.
以法律形式保护植物新品种是必由之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1999年4月23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正式启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保护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申请,中国从此在农业领域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性跨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里程  相似文献   

9.
我国农林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从品种权法律法规建立、新品种保护体系的构建、保护名录的扩大和测试指南的研制等方面总结我国农林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进展,得出品种保护意识淡薄、申请数量和种属分布不均衡,以及假冒侵权严重且维权困难等方面问题突出的结论,提出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应适应国际趋势,加强立法、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统一协调,适时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相似文献   

10.
<正>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第213号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从此我国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农业植物品种权申请。  相似文献   

11.
新疆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第39个成员国。同日,农业部和国家林业总局正式实施《条例》,开始受理来自国内外的品种权  相似文献   

12.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distinctness)、一致性(uniformity)和稳定性(stability)(简称DUS)测试是新品种保护的技术基础和授权的科学依据。DUS测试指南既是指导测试机构开展DUS测试工作的技术手册,同时还是审批机关审查新品种DUS的技术标准。茶树是原产中国的一种重要的木本经济植物。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茶树新品种DUS测试指南是中国为UPOV制订的第一个DUS测试指南。本文详细地论述了UPOV茶树DUS测试指南的适用对象、测试性状的选择与确定、性状分级与标准品种的选用、茶树DUS判定标准,并提出了开展茶树新品种保护的设想。UPOV茶树DUS测试指南的制订对促进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国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领域的地位等均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方式及UPOV公约的核心地位出发,重点回顾了UPOV1991年文本有关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修订的内容,从三个方面对实质性派生品种权的修订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得出UPOV91文本对派生品种体系的保护给原始品种产权人以积极的、激励的结论,但对后品种权人的权利保护显得不足,容易造成后品种权人积极性下降。在此基础上,以进一步保障后品种权人收益,刺激其育种活动,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收益为出发点,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实施UPOV1991文本对科研育种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文章阐述了我国农业科研单位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就其在我国农业育种领域的地位、品种权申请的状况和与国外的差距进行了论述;分析了实施UPOV不同文本对我国农业科研单位品种创新的影响;提出了完善农业科技育种创新体系,设立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等建议,为我国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实现资源和品种创新及其保护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15.
1概况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新品种的选育和保护,注重依法管理和先进技术的应用.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1995年的统计资料显示,1989~1993年间,在世界各国授于的植物育种者权益中,排行榜上美国为第一位.美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有较长的历史和比较成熟的制度,1930年5月23日出台了<植物专利法>,将无性繁殖的植物品种(块茎植物除外)纳入了专利保护范畴,首创了植物新品种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实际保护.1970年美国国会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并于1971年实施,于1983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1994年国会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法修订案,并于1999年2月22日加入UPOV公约1991年文本.美国颁布了专门的联邦法律,虽然不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但种子企业都有专门部门组织品种试种.品种保护分为育种家品种权保护和专利保护.育种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采用育种家品种权保护还是采用专利保护.美国的企业也很重视自己公司品种的保护、具有申请法律上的保护外还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保护自己的品种.美国种子与植物新品种保护措施及科研生产推广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相似文献   

16.
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的必要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作为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在农业增产、增效和品质改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世界各国政治、经济贸易和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农业科学家的关注.目前已有数十个国家应用专利或者专门的制度对植物新品种进行保护,我国于1997年3月由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于1999年3月23日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UPOV组织的第39个成员国,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品种权申请270件左右,授予品种权39件.  相似文献   

17.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国际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利用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的统计资料,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保护植物种属范围、品种权申请与授权量、审查测试的国际合作四个方面,对中国与UPOV其他成员之间进行了对比分析,查找了存在的差距,透视了国际发展动态.针对中国目前存在的主要差距,提出了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快实行品种权"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逐步开展审查测试技术国际合作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正>4月20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蔬菜技术工作组第43届会议在京开幕,各成员国通报了新品种保护的进展情况,并将讨论修改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技术文件和蔬菜作物国际测试指南。  相似文献   

19.
1961年 ,根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英国制定了《植物品种与种子法》 ,用以规范本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 ,于1964年颁布施实。并于1968年8月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 ,是促使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生效的5个签字国之一。随着该公约的修改 ,英国又先后于1983年和1997年颁布了《植物品种法》。一、英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律植物新品种保护在英国及欧洲又称为 :“植物育种者权利”(PlantBreeder sRight,简称PBR)。英国现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是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20.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农民权益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围绕农民权益,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纳入UPOV公约框架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对农民权益的影响与作用机制,进而从多个层面分析植物新品种保护对农民权益的影响效应.研究表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促进我国种子产业进一步集中,初步形成了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种子企业,种子市场进一步规范,保障农民能够获得新品种种子,同时也使农民有更多选择新品种的机会并直接促进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