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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荒滩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1~3年。 移民开垦荒地、荒滩所得到的农业收入,从有收入的那一年起,免征农业税3~5年。 具体免税年限,由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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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 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全国的平均正税税率规定为常年量的 15 5% ,相对县级而言最高不得超过常年产量的 2 5% ,同时规定可以征收不超过正税额的 13%的地方附加税。农业特产税 凡在我国境内生产 (经营 )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我国农业特产税的征收实行产品核定一个税率。根据不同税目 ,税率在 5%~ 31%不等。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我国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根据地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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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镇恙村的许智胜是方圆几十km小有名气的农机户。他家拥有推土机、铁牛—55型拖拉机各1台,小四轮拖拉机2台,配套农机具12台(件),这些农机具价值30多万元。许智胜用这些农机具开垦了73.3hm2荒地,在这片地上他辛勤耕耘了十几年。如今他家每年农业收入就达9.8万元。许智胜常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描述成一棵从小苗到大树的历程。 1.根植僻壤点绿抒鸿志 1986年,从部队复员重返故乡的许智胜,看到父辈们广种薄收,面朝黄土背朝天,虽汗水流尽,却衣食不保。他下决心寻找一条省时、省力却回报丰厚的农业新路。他开垦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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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机》1995,(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农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经营特点,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业(含四场事业单位)、农垦、农牧、渔业、水利、气象、农机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征收所得税问题作出新规定。其中规定,对各级农业部门所属的农机站,“八五”后两年暂不征收所得税。 通知规定,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水利、气象、农机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细则及税收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按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各级农垦企业,分别以垦区(兵团、农垦局或称管理局、农工商公司等)为统一纳税人,在纳税人所在地就地缴纳所得税。从事养殖业、种植业、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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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水利水电》1985,(10)
财政部于今年7月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发出《关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综合经营免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开展综合经营生产销售的产品,除税法明确规定不能减免税的产品和烟、酒、糖、焚化品不能减免税外,其余产品从1985年7月1日开始给予2~3年免征产品税、增值税的照顾。通知还规定,对已经开展综合经营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的收入,凡经财政部门、水利部门核定抵顶预算支出的部分,不征收所得税外,其余部分从1985年起在3年内免征所得税,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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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税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条文中规定: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凡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农业税条例》中明确规定全国的平均税率为常年产量的15.5%;农业税分夏秋2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在秋季一并征收。中央还规定,农业税要以实征收,征收方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一律不得强行要求农民折价代金,农业税抵征代金数额,要随粮食定购价格的调减相应地进行调减。要严格执行农业税的减免政策。二、农业特产税根据《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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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宣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农业税。中国农民欢欣鼓舞,终于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是一种传统的税种,在我国有2000多年历史。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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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山区综合开发农业项目,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3年,5年内不下达粮食定购任务。在丘陵山区从事农业开发加工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10年内可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30%的企业所得税。在丘陵山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内销比例可以放宽到100%;产品涉及出口配额的,给予优先安排。鼓励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个人到丘陵山区从事科技开发、兴办项目,进行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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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村原有一片荒地,多年来一直无人开垦和管理。2001年,我在该地上开垦出一块耕地种植农作物至今,村委会知情但未提出任何异议。2003年,我们村村委会换届,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提出要收回那片荒地。请问,他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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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勇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1,(Z1):40-41
1 水价管理基本情况
1.1 水费的收取、管理与使用情况
(1)水费征收标准。严格按省政府13号令和省物价局、水利厅水利工程水价管理文件的规定进行测算。农业水费、水产养殖水费中,基本水费按文件规定计算,计量水费(水库灌区除外),按多年平均实际灌溉用水量计算,与基本水费一并折算成综合水价,按亩平摊。根据地理位置、灌排条件、水利工程效益区的不同分成几个类别。
工业用水水费以及其他非农业水费市政府曾行文征收,但没有拿出具体方案,没有明确具体的任务数和计收标准。
(2)水费收取方式。年初由市政府行文给各乡镇办场下达水费计收任务,由乡镇办场负责从农户与农业税一并征收到位,然后上交市财政局或水利局。
(3)水费征收情况。按省政府第13号令和省物价局、水利厅文件(鄂价重字[1999]104号)测算,由市政府行文下达的1999年水费任务数:农业水费应收1 876.06万元,其中乡镇办水费1 722.06万元,农场水费154.00万元;水产养殖水费85.51万元。1999年乡镇办农业水费(乡镇办)实收405万元,欠收1 316万元。到1999年止,乡镇办农业水费历年累计欠收2 428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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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1月20日公布五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这五项优惠政策包括:一是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已缴纳农业税、牧业税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后,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所得,仍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四是农民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月销售额不到5000元或每次(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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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增值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有新调整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通知》规定:从1994年5月1日起,农业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1995年底前免征增值税的有:饲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