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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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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按照我部部署,各地组织完成了2003年第3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共抽检兽药产品4162批,其中渔用药品188批,合格产品2961批,总合格率为71.1%。现将第3季度抽检不合格产品予以通报(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通报中标称江苏泰兴动物药品厂生产的"安溴注射液"含有国家严格控制管理的精神药品"咖啡因",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请江苏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核实,若情况属实需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废止其质量标准,监督其回收、销毁已售出产品及库存产品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我部畜牧兽医局…  相似文献   

3.
《畜牧市场》2004,(4):35-35
我国首批绿色畜产品论证准则——《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完毕,并通过农业部审定,正式颁布执行。根据新标准认定的第一批绿色畜产品生产企业也已产生。这标志着我国绿色畜产品的认定走上规范化。  相似文献   

4.
《中国动物保健》2001,(7):38-38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和《国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晶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国办发[2001]32号),以及农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的精神,结合畜牧行业的实际情况,经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新一轮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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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各地组织完成了2006年第一季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近年来,部分兽药生产厂家将安瓿瓶兽用注射液改为西林瓶包装,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产品质量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发文之日起,我部不再受理兽药生产企业西林瓶装注射液生产线的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二、已有西林瓶装注射液生产线的兽药生产企业(包括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必须在2003年底前完成以下试验:(一)参照《兽药澄明度检查标准》(农牧发[2002]12号)要求提出西林瓶装注射液澄明度检查方法,以解决澄明度检查问题;(二)选择西林瓶、胶塞的依据和标准;(三)西林瓶、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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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为加强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加大禁用兽药清查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2号令)和《食品动物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部第193号公告),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兽药执法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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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为加强兽药监管,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力度,保证兽药产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制订了2006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工作,结合本地兽药质量情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二、本年度抽检重点范围:(一)取得《兽药GMP证书》企业的产品,抽检数量应占抽检总数的30%以上。(二)列入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MP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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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乳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与乳品质量安全紧密相关。为进一步规范生鲜乳生产,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我们组织制定了《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生产实际,参照执行,并及时向农业部畜牧业司反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现代畜牧兽医》2010,(3):70-71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和执法水平,经过3年努力,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实现以下基本目标:①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县级畜牧兽医单独设置的,全面推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各项法定职责得到全面履行。②执法监督制度逐步完备,执法行为有效规范。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监督有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工作中做到程序合法,案卷齐全,管理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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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动物卫生监督)厅(局、办):2005年版《中国兽药典》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好有关事项衔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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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畜牧兽医》2005,(4):1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委、局、办)、饲料工业(工作)办公室:为做好2005年畜牧业宣传工作,我部拟定了《2005年畜牧业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快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目前部分地区在审批兽药地方标准、核发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时,存在标准不一、把关不严和突击审批现象,这对下阶段清理地方标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做好清理地方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法规和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的要求,严格掌握相关政策、标准,不得违规审批地方标准及其产品,不得降低标准、简化程序突击审批地方标准、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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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为做好兽药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标)升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5年7月1日至12月底取得兽药GMP证书的企业,可以申报地标升国标,逾期不受理。二、属于《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4号令)第四、五类新兽药的地标,应按426号公告要求提供材料,其中临床药效试验方案需符合4号令及《实验临床试验技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将临床使用证明代替临床药效试验资料。三、地标升国标有关试…  相似文献   

18.
《中国乳业》2010,(2):3-5
为认真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做好2010年畜牧业各项工作,农业部制定了《2010年畜牧业工作要点》,并印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要求各级畜牧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精神,按照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畜牧业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完成畜牧业各项基本任务,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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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业、农牧)厅(局、办):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兽药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开创兽药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对一些不能适应当前兽药行业发展要求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广泛借鉴了国际上兽药管理的通行做法和我国人用药品的成功管理经验,体现了《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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