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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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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玉群 《中国林业》2009,(10):63-63
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权改革将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2.
唐晋文 《中国林业》2010,(12):35-35
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增收和返乡就业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空间,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  相似文献   

3.
邓三龙 《中国林业》2008,(19):18-21
30年前,我国改革开放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把耕地承包到户,实现了田有其主,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有效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30年后的今天,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把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必将进一步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大变革,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生产要素的又一次大活化,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随着这项改革的全面推进,掀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历史新篇章。森林公安队伍是林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主要保护者和重要参与者,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相似文献   

5.
2003年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激活了福建林业,给林区带来了一派山活、民富、人笑的生机盎然景象。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永安考察后指出:“林改意义确实重大”。贾治邦局长在我省调研后也指出:“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又一次大解放,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从我省林改实践看,林改的核心是林地,它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向山上的延伸,是农村土地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影响了农村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方方面面,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个字内容十分吻合,密切相关,表现在.  相似文献   

6.
7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集体林权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的社论,详细阐述了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必将推动整个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大包干"之后,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随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深层次政策性问题也随之显现。自林业"三定"以来,由于多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很多地方出现家庭承包林地禀赋差异性较大现象,造成农户之间占有林地资源不均衡的矛盾。如何解决,现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找不到依据。笔者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农户承包林地禀赋差异性的五大特点,差异性的主要表现形式以及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并结合调查资料,对农户承包林地禀赋与家庭收入水平相关性进行深入分析,提出7项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建议措施,这将为科学化解农户承包林地禀赋差异性矛盾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8.
集体林改是我国继农村"大包干"之后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大变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是农村生产要素的又一次大活化,是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资源潜力进一步释放,农民就业增收空间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增长对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凸显,初步取得了“国家得绿、农民得利”的重大成就。  相似文献   

9.
有着广袤土地、众多人口和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明晰集体林地、林木的产权,把林地承包到户,是土地和草牧场承包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牧区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  相似文献   

10.
林改后林下经济发展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全国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必将对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后,如何综合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对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为切入点进行探索。柳州市拥有1600多万亩的集体林地,林地资源相当丰富,引导林农如何利用好这些资源优势,是值得探究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1.
1 我国集体林地物权的演变过程 建国以来我国的土地制度(包括林地)有三次大的变革,第一次是土地改革,从封建的土地制度转变为农民土地私有制;第二次是农业集体化,从农民的个体所有制转变为农民的集体所有制;第三次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坚持集体公有制的基础上转变为公、私结合的所有制。  相似文献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大创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改革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加大改革力度、完善政策措施的办法来解决。下一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要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次大变革,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大调整,农村生产要素的又一次大活化,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随着这项改革的全面推进,掀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历史新篇章.森林公安队伍是林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主要保护者和重要参与者,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福建、江西等南方省在过去“林业三定”、放权让利等历次改革的基础上.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做法,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林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指出.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林区群众说.这是继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改革开放之初的联产承包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因此。研究林改后森林公安应该如何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相似文献   

15.
余兴云 《中国林业》2009,(14):27-2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林农脱贫致富和加快林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6.
陈岗 《河北林业》2007,(3):13-13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深化和完善,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次革命和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林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重,要求标准高,必须理清改革的工作思路,统一和规范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  相似文献   

17.
刘万平 《中国林业》2009,(20):26-27
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土改",是由耕地向林地的延伸,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重庆市巫山县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通过一年来认真调研林权改革现状,了解林权改革具体实际,该县创新了一系列林改工作机制,全力以赴狠抓林权改革,创造了全县林业大发展,绿色产业大腾飞,生态大和谐,社会大进步的一个又一个新的成绩……  相似文献   

18.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包产到户后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大调整,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林业生产的一次大解放。庆阳市历经两年多时间,  相似文献   

19.
林改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佳着力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为林农生产力解放、林地潜能释放创造了条件。因此,林改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史上的一座新  相似文献   

2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经营权交给农民,使农民不仅具有经营的主体地位,而且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文章通过对福贡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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