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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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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新的《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发布的426号公告,对兽药地方标准进行清理,符合条件的可升为国家标准.我们在对各兽药企业申请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的申报资料进行审评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本文将就以下几点和大家进行交流.  相似文献   

2.
《中国兽药杂志》2004,38(12):2-2
农业部于 2 0 0 4年 11月 2 9日发布第 4 2 6号公告 ,公告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和换发原兽药地方产品批准文号的有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全国兽药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兽药地方标准和地方产品批准文号筛选、申报资料的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和组织上报等工作。三、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负责兽药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技术审评 ,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审评办 )负责兽药地方标准清理的日常管理和农业部临时交办的有关工作。四、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和省级…  相似文献   

3.
从2004年11月9日到2008年1月15日,农业部已陆续发布14期地标清理公告,全国中兽药、化学药品地标第一轮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农业部426号公告规定,凡未列入历期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的中兽药、化学药品品种,同属废止地标范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凡市场有未列入历期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的、列入历期公告“废止目录”、且已过市场流通期的中兽药、化学药品地标产品,均属假兽药范畴。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对假兽药的定义,首先是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  相似文献   

4.
2004年11月1日《兽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11月9日农业部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就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和换发原兽药地方产品批准文号有关事项发布了第426号公告,现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5.
伴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兽药地方标准带来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为此,农业部426号公告布署了全国清理兽药地方标准的工作。本文着重分析了该项举措给山西兽药生产企业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和换发原兽药地方产品批准文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畜牧市场》2005,(2):16-1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现就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和换发原兽药地方产品批准文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全国兽药地方标准清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兽药地方标准和地方产品批准文号筛选、申报资料的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和组织上报等工作。  相似文献   

8.
根据新《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自2004年11月1日起,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继续审批新兽药、发布地方标准和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为此,农业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针对2004年11月1日前发布的兽药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具体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审查2004年6月底前发布的地方标准,申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9月底;第二阶段,审查2004年7~10月底期间发布的地方标准,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底。农业部将开展兽药地方标准的清理  相似文献   

9.
2004年11月1日《兽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11月9日农业部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就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和换发原兽药地方产品批准文号有关事项发布了第426号公告,现本栏目全文刊发其内容,读者可登陆本刊网上论坛(www.cahb.net/bbs/index.asp)进入“中国牧业通讯杂志社咨询台一采编部一黄昕”分论坛发表对该公告的看法,交流观点和意见。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目前部分地区在审批兽药地方标准、核发产品批准文号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时,存在标准不一、把关不严和突击审批现象,这对下阶段清理地方标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兽药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做好清理地方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要按照兽药管理法规和农业部第202号公告的要求,严格掌握相关政策、标准,不得违规审批地方标准及其产品,不得降低标准、简化程序突击审批地方标准、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  相似文献   

11.
行业动态     
《中国牧业通讯》2004,(18):22-23
农业部开始清理兽药地方标准本刊讯 :根据新《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自2004年11月1日起 ,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继续审批新兽药、发布地方标准和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为此 ,农业部将组织有关专家 ,开展针对2004年11月1日前发布的兽药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具体将分2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审查2004年6月底前发布的地方标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4年9月底 ;第二阶段 ,审查2004年7月 -10月31日期间发布的地方标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5年1月底。国家质检总局解除安徽省禽出口禁令本刊讯 :记者8月30日从安徽省农委获悉 ,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  相似文献   

12.
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002]1号,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的规定,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完成了《禁用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清理工作,并上报了废止兽药质量标准和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目录。经清理审核,共废止国家标准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207个,其中废止渔用药产品质量标准52个;各地共撤销产  相似文献   

13.
请作者、读者注意——氯霉素、痢特灵已被禁止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农业部第 193号公告和《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 0 0 2 ]1号 )的规定 ,经清理审查 ,农业部已于2 0 0 2年 7月 8日以农业部第 2 0 8号公告 ,发布禁用兽药清单 ,共废止国家标准 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 2 0 7个 ,其中废止鱼用药产品质量标准 5 2个 ;各地共撤销产品批文号 10 5 7个 ,其中鱼用药批文号 14 3个。上述被禁兽药中主要是含有氯霉素及痢特灵 (呋喃唑酮 )的各种制剂。农业部在公告中要求各地要将已被撤销、禁用兽药产品批文号目录转发至基层单位。并要求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开…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兽药杂志》2006,40(2):59-59
农业部于2005年12月31日发布第596号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要求,经审核,农业部公布首批《国家兽药标准增加规格目录》(以下简称《规格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以下简称《受理目录》)和《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以下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002]1号,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的规定,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完成了《禁用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清理工作,并上报了废止兽药质量标准和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目录。经清理审核,共废止国家标准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207个,其中废止渔用药产品质量标准52个;各地共撤销产品批准文号1057个,其中撤销渔用药产品批准文号143个。现将撤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  相似文献   

16.
消息信使     
《中国禽业导刊》2002,19(16):43-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93号公告和《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牧发[2002]1号,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的规定,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已完成了《禁用清单》中所列产品的清理工作,并上报了废止兽药质量标准和撤销产品批准文号目录。经清理审核,共废止国家标准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207个,其中废止渔用药产品质量标准52个;各地共撤销产品批准文号1057个,其中撤销渔用药产品批准文号143个。现将撤销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目前农业部2002年第193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该《禁用清单》收载了37种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其中氯霉素等29种药物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禁止8种药物以动物促生长用途使用。为落实193号公告,农业部统一组织部署了《禁用清单》中违禁药物的清理工作,从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彻底清除禁用药。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基本完成,全国共废止国家兽药标准8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兽药标准207个,其中渔用药标准52个;撤销禁用药产品批准文号1057个,其中渔用…  相似文献   

18.
为减轻企业负担和检查验收工作压力,2005年4月27日,农业部发布了第496号公告,取消了预验收和静态验收,并修订发布了新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05年末,根据兽药企业申请GMP验收的实际情况和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禽流感疫情应急期间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调整的通知》,2006年又陆续定发了在粉剂基础上增加预混剂和飞行检查等制度。  相似文献   

19.
《动物保健》2006,(1):16-17
2005年12月31日,农业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596号公告.公布了《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相似文献   

20.
《兽医导刊》2007,(3):8-9
2007年2月7日,农业部发布第811号公告,公布第六批《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6)》(简称《标准目录》)及《试行兽药质量标准》(简称《试行标准》)、《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6)》(简称《申报企业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6)》(简称《受理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6)》(简称《废止目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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