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对加快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关于本溪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初步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是继第二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促进农村、农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在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转变林业体制、增强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本溪县于2005年完成东营坊乡林业改革试点,并推开了第一批四个乡镇林改工作任务。文章针对全县集体林产权现状和存在问题,通过总结和借鉴林改成功经验,详细地阐述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法和改革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提出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初步模式,希望能够为本溪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发挥一点作用。  相似文献   

3.
林地产权问题是影响林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性问题。进一步深化林业体制改革,明确林地产权制度,使之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管理和流动的要求,是当前林业工作的重头戏。湘西自治州农村自80年代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林地资源逐步形成了“三权分离”的制度框架,即区域性组织拥有林地所有权,农户拥有林地经营权,国家拥有林地宏观调控支配权。相应地林地权属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过去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集体,变为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其权属结构复杂。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产权关系不够明确,只注重了技术管理,而忽视了所有…  相似文献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安排部署的一项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被称为农村基本生产资料的再分配,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是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土地延伸到林地,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相似文献   

5.
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中,如何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管护机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山西省沁源县借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针对集体林委托家庭管护责任制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二次创新,形成了股份制家庭托管的新机制。文章介绍了该机制的基本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指出只有大力发展民营林业,发动群众参与林业深度开发,依托产权制度的创新才能切实搞好集体林资源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   

6.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拓展、深化和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增强林业活力、加快林业发展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7.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耕地延伸到林地,其核心就是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该文深入地论述了宝应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未来的发展机制,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反思,从而扎实地推进林改后期的配套改革,让农民林业收入逐年稳步提高。  相似文献   

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广大平原农村普遍进行了以承包经营为中心的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并实行了以联产承包为核心内容的生产责任制。在这一新形势的推动下,平原地区的林业生产也实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责任制,从而促进了平原林业的发展。与我国老林区森林资源日益下降、持续萎缩形成鲜明对照,过去无林少林的平原农区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却多年处于上升趋势。全国平原地区的林木覆盖率已由解放前的1.1%,发展到现在的6.1%,尤其在华北、中原一带,平原林业发展更为迅速,林木覆盖率由解放初期的2%上升到现在的10.7%。目前,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四旁植树、林粮间作,以及片林等所形成的网、带、片、点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已初具规模,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明显。正确评价林业生产责任制在平原林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平原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和特点,并分析其所具有的内在动力,无论是对其自身的完善和提高,还是对平原林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都是很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9.
拍卖“四荒”是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过对荒山、荒滩、荒沟和未植树地段的拍卖,调动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实现了投资主体由集体向农户个人的转变,管理主体由村镇集体统一管理向农民个人自觉管护的转变,经营主体由集体经营向农户个人或股份合作经营的转变,较好地解决了植树造林过程中“资金投入难,林木管护难”两大难  相似文献   

10.
拍卖“四荒”地(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使用权,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制度建设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由于它具有明晰土地产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的特点,从而能进一步调动农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治理开发“四荒”地资源的积极性。这是在新形势下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四  相似文献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为了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相似文献   

12.
《国土绿化》2009,(9):1-1
三十年弹指一挥,可三十年变迁却天翻地覆。 三十年前,依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农民的吃饭问题得到了解决。可是比耕地面积大得多的山区林业却因为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发展体制不顺畅,经营机制不灵活,导致集体林业不能很好地发挥效益。  相似文献   

13.
自80年代初期实行林业“三定”之后,在平原农区,随着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林业生产责任制难于适应农村形势的变化,导致林木权属不清,更没有法律文书来确定,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树随地走”、“谁栽谁有”。随着土地规模经营的不断发展,土地调整等造成林木所有?..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承德市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20世纪80年代,通过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划定自留山),将林业产权落实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林农手中。90年代初期在7个县范围内进行了林权复核验证工作。90年代中后期,将集体所有的部分“四荒”使用权拍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村林农)用于林业开发。  相似文献   

15.
<正>齐河县地处鲁西北平原,是典型的平原农区。历史上,由于林木产权不明晰,利益不直接,年年造林不见林。在世纪之交,全县推行本着"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  相似文献   

16.
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要从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高度,认识这次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意义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核心就是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明确了耕地的产权,确立了农民作为耕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确立了农村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开始进入一个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林业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特征的新阶段。要打破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经营的格局,使森林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组合流通,就要在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产权和经营机制的创新和改革。实践证明,在林业生产中推行农村林业股份合作制是适应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1 林业经营体制现状分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农村林业的一种基本经济制度,激发了林农的生产积极性…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讨会上义理论指导下,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开始厂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而农讨改革最动人心魄的举措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有偿出地集体荒山使用权,是在保证土地所有权是国家、集体的前提下,将荒山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两权分离,并将荒山经大使用权推入市场、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按照经济价值规律优化配置组合荒山资源的一项政策实行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后,决明市大部分农民群众同全口大部地*~样基本卜解决jpe温饱问题、他们已不满足于只在责任田中劳作,…  相似文献   

1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所以,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众多问题,研究其解决办法,对推进林西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20.
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生产责任制后,赤峰市林西县的林业曾面临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民存在短期思想,认为林业生产周期长,经济收益慢,远水解不了近渴,使全县林木一度遭到严重破坏,林业发展十分缓慢。面对诸多棘手的问题,林业应如何发展,成了摆在全县干部群众面前的一大难题,经过几年探索实践,他们认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