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收割机及操作人员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办法》,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其操作人员的检审和监督管理、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联合收割机,包括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悬挂式联合收割机、牵引式联合收割机...  相似文献   

2.
《现代农业装备》2006,(11):43-4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合收割机,是指各类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拥有、使用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理工作。直辖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  相似文献   

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及其驾驶员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指标。2012年,在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省农机监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机监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2月底,全省累计核发号牌32365副,其中收割机号牌4620副,拖拉机号牌27745副;  相似文献   

4.
一年一度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又要开始,又适逢《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实施,为此,提醒各位收割机驾驶员:第一,参加跨区作业的收割机号牌、行驶证、跨区作业证要齐全,并经农机监理机构年检年审合格。第二,雇用装运收割机的卡车亦  相似文献   

5.
《南方农机》2016,(1):94-96
依据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赣农机(监)字[201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牌证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注销超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的注册登记.原核发的拖拉机登记证书、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号牌及拖拉机驾驶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如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向原办理注册登记的农机监理机构反映.  相似文献   

6.
《浙江农村机电》2006,(1):28-28
根据国家农业部发布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必须经农机监理机构核发号牌、行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等。如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规定》中所指的联合收  相似文献   

7.
(2006年10月26日,农业部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1月2日农业部令第72号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合收割机,是指各类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拥有、使用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理工作。直辖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核发等工作。县级农机监理机构承办联合收割机登记申请的受理、联合收割机检验及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作。第四条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加强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农...  相似文献   

8.
湖北农机监理“三率”年内创新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及其驾驶员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的重要指标。2012年,在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的高度重视下,在全省农机监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机监理"三率"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截至上年11月,全省累计核发号牌28600副,其中收割机号牌1366副,拖拉机号牌27234副;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146868台,联合收割机18750台;驾驶人考证16430人,"三率"管理分别比2011年增长34%、28%、31%。农机监理"三率"创历史新高。其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9.
一年一度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又要开始,又适逢《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正式实施,为此,提醒各位收割机驾驶员:第一,参加跨区作业的收割机号牌、行驶证、跨区作业证要齐全,并经农机监理机构年检年审合格。第二,雇用装运收割机的卡车亦须证照齐全,经公安车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切勿雇用小吨位车辆或用小拖拉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运收割机。  相似文献   

10.
为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生产、订制和分发管理,保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质量.农业部10月8日制定发布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范了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生产、订制和分发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1.
4行政强制措施 4.1农机监理部门及其农机监理人员在纠正、处罚农机违章时,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1)暂扣农机车辆;(2)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正证、机动车行驶证;(3)收缴号牌.  相似文献   

12.
4 行政强制措施4.1 农机监理部门及其农机监理人员在纠正、处罚农机违章时,可以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1)暂扣农机车辆; (2)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正证、机动车行驶证;(3)收缴号牌。  相似文献   

13.
在农机交易中 ,买方除对机车技术状况进行认直挑选外 ,还应注意以下4点。(1)机车有无户口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 ,机车应有农业机械户口簿、行驶证和九二式号牌。(2)机车是否参加了年度检验年度检验合格的机车 ,监理机关在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盖章 ,并发放检验合格证。《办法》中规定 :“凡报户的农业机械均应参加农机监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验 ,对检验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检验的农业机械 ,责令其停止行驶或作业。”根据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1995)第116号文件规定 :延期检验的农业机械…  相似文献   

1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联合收割机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合收割机,是指各类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第三条拥有、使用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联合收割机作业转移需通过公路或铁路道口时,要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五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授权或由…  相似文献   

15.
随着当前联合收割机数量的增加,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富裕起来了,联合收割机的交易也日渐增加。有的机手错误地认为,收割机是私有的,已到农机监理部门办理了牌照和年检手续,交易时可将联合收割机连同牌照、行驶证一起卖掉,不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这就给收割机的管理带来了问题。农业部明确规定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及异动、封存、报废,按照《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执行。当拖拉机转出本辖区时,须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转籍手续,农机监理机构收回原号牌,发给临时号牌,填写转出证明;拖拉机转到其他辖区后,持转出证明向当地农机监理机…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提高联合收割机技术状态和驾驶员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合收割机.是指各类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和悬挂式联合收割机。第三条拥有、使用联合收割机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规定。第四条联合收割机作业转移需通过公路或铁路道口时,要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五条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授权或由…  相似文献   

17.
农机监理工作是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以及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行登记制度,发放号牌、行驶证,对登记后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根据用途、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拖拉机驾驶人员考核合格后发给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定期对拖拉机驾驶证实施审验。农机监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农业机械拥有者、使用者和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机的安全生产,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快速  相似文献   

18.
我们在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中,常遇到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异地办证的现象。异地办证就是办证地与车主或驾驶员所处是两个地点。它有两种情况:一是甲地的拖拉机到乙地办理行驶证和号牌;二是甲地的拖拉机驾驶员到乙地办理驾驶证件。很显然,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对购置农业机械规定了“到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和有关证件。”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并驾驶员负有责任的“由驾驶(操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农业机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条例对行驶证和驾驶…  相似文献   

19.
第二章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机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农机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作为农机安全监理的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监理职权,其业务工作受上一级农机监理机构的指导。 [释义] 本条明确了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和机构,明确了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性质,它是安全监理的执法机构,可以独立行使监理职权,并接受上一级农机监理机构的指导,这点与其他农机管理机构是不一样的。  相似文献   

20.
根据晋农机监字[2006]7号文件《关于全省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换发新牌证和2006年度检审验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自2006年3月1日起,山西省正式启用换发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及登记证书、检验标志,停发现行的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和户口本,换发期间新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