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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兽药残留标准管理主体不确定的问题,作者从国际惯例、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拓展农业部标准管理职能、降低行政成本、减轻申请人负担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兽药残留标准管理主体问题,指出由负责管理兽药的部门作为兽药残留标准管理主体更具有科学性。本文对我国兽药管理与兽药残留标准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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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与动物性食品安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11
介绍了兽药与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关系,分析了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滥用药物、人畜共患病蔓延、重金属和有毒生物素污染.全面介绍了我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概况,包括动物产品的残留监控、修订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加强残留检测方法研究、制定兽药使用休药期标准、规范兽药使用、建立兽药残留监测体系等方面的发展概况;指出了我国动物性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加强动物性食品安全管理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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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5,(9)
养猪就是要获得高收益,获取高收益的关键是优质的肉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优质肉品的需求量大增,为此,应该加强饲养管理。作者结合工作实践,介绍了育肥猪药物残留的控制措施。包括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场布局落实到位,减少有害物质的侵染;严格控制饮用水达标,确保无毒、无害、无残留;饲料管理制定标准,根据使用标准采购原料;严格用药管理,预防药物残留,以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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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兽药杂志》2004,38(4):39-39
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性产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农业部根据“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2 0 0 4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方案,于2 0 0 4年3月1日以农牧发[2 0 0 4 ]1 4号文下达了2 0 0 4年度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 0 0 4年度下达1 381 0批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由北京市兽药监察所等5 7家单位承担兽药残留检测工作,抽样工作由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渔业主管部门委托动物防检疫等有关部门承担。二、各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计划的实施和督查工作,并在完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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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本文从法律法规、取样过程、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企业责任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的现状,旨在为基层人员更好地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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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兽药风险评估体系、兽药评价与再评价体系以及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对国内外兽药风险评估、评价与再评价以及兽药残留监控的现状进行了综述;探讨了兽药与食品安全的关系,概述了兽药风险评估、评价与再评价以及兽药残留监控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提出了开展三个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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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兽药残留的监控一般分为行政性兽药残留监控、统计性兽药残留监控、系统性兽药残留监控及国际性兽药残留监控。兽药残留监控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各级重视,在2011年1月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药残监控作为"十二五"期间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源头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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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推进中国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及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提供参考,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提升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打破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国际禽产品贸易繁荣发展。【方法】 首先对比分析中国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已废除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有关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然后对中国新国家标准与欧盟和美国在禽肉、禽蛋的兽药残留种类区别和MRLs标准的严宽程度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 中国新国家标准对旧标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补充与修改,大部分有关禽肉、禽蛋的MRLs标准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相同甚至更加严格,这标志着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进入了新阶段,但部分兽药的MRLs标准仍与欧盟和美国的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中共有包括双氯西林在内的33种兽药的MRLs标准缺失或宽于欧盟和美国。【结论】 未来中国仍需结合禽肉、禽蛋的生产情况、兽药实际使用情况及人民消费升级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禽肉、禽蛋产品中兽药残留限量的相关标准,使其向国际标准靠拢,提高中国禽肉、禽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对进出口产品中兽药的残留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防止其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禽肉、禽蛋的国际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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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工作,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下达了<200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监控计划>).本刊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供各地参照.1.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监控计划>,并在完成本计划的同时,制订本辖区残留监控计划,监控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的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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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2004,(7):43-47
第五章兽药进出口第三十二条首次向中国出口的兽药,由出口方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和物品:(一)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二)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兽药管理部门颁发的符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三)兽药的制造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药理和毒理试验结果、临床试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用于食用动物的兽药的休药期、最高残留限量标准、残留检测方法及其制定依据等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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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和兽药残留的监控非常重视,分别于1987年和1999年制订颁布了《兽药管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并于2001年11月经国务院分别重新修订,2001年发布实施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002年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等,这一系列法规和标准的颁布实施,使兽药质量管理和兽药残留监控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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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中国兽药残留标准的改进和相关法规体系的建立提供参考,同时为中国畜产品贸易提供数据参考,保障人们的饮食安全,促进中国畜产品经济的更好发展,本研究首先对中国新国标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标准进行了简单分析;然后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食品法典委员会(CAC)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残留种类和兽药MRLs标准与中国新国标进行对比,通过对规定兽药总数、中国没有规定而其他标准有规定的兽药种类、其他标准严于中国标准的兽药种类等几项内容的比较,找出差异。结果显示,中国新国标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补充和修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规定的猪组织中兽药MRLs标准越来越完善,大部分标准与欧盟、美国、日本和CAC规定标准的差距也越来越小,然而在部分种类兽药MRLs标准的规定方面和这些国家或组织仍有一定的差距。中国需加强与各个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国的兽药残留标准的发展,加快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更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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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解决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制订“兽药残留标准检测方法”和“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休药期”的标准,发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开展兽药残留监控和检测工作,打击、查处在动物生产中使用违禁药物等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使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问题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近年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在基本满足了数量要求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的要求已成为主要的问题,人民都要求吃上“放心肉”、“安全肉”,在这方面目前的现状尚有一定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