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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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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家顾问》2005,(2):20-20
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若克扣或煮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相似文献   

2.
《农家顾问》2005,(1):68-68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可罚双倍支付。  相似文献   

3.
拖欠工资要加付赔偿金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若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或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条例》还对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做了相关规定,如,对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上夜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未对未成年工定  相似文献   

4.
正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条例》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不久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指出,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除去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夜班、高温、井下、有毒等特殊条件下享受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最低工资规定》颁布施行!北京@辛华  相似文献   

6.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相似文献   

7.
速览     
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  相似文献   

8.
正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条例》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坚持源头治理、全程监管、防治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主体。专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作出特别规定,通过实行农  相似文献   

9.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为全文. 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加强信用监管,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  相似文献   

10.
《农家顾问》2008,(10):4-4
2008年9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等做了较详细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   

11.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相似文献   

12.
《农家参谋》2008,(11):39-39
工资被拖欠或被克扣,打工者理所当然应该追讨。但是在追讨工资的过程中必须依靠法律。《郑州市劳动监督检查条例》对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对工资分配  相似文献   

13.
《农家科技》2006,(6):16-16
2006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要重点解决三个突出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使用童工和危害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今年将进一步加大解决侵害劳动者权益突出问题的监察执法力度第一季度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第季二度组织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工时休假等为重点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第季三度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维护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权益专项检查第四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季度资料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部确定今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三大重点  相似文献   

14.
正日前,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要求,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15.
《中国农村科技》2006,(9):53-5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相似文献   

16.
正国务院新闻办近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表示,《条例》是各项工资保障制度的集成、定型和法治化,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相似文献   

18.
辛文 《农村百事通》2007,(12):51-51
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第一段]  相似文献   

19.
2004年1月1日起,《工伤保险条例》在我国已如期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更加提高了透明度和权威性,给劳动者带来了福音。 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过去一旦出现工伤争议,劳动者及其家属要么自认倒霉,要么就一趟趟奔波在申诉路上,不仅造成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力,还使大量劳动争议积压在行政部  相似文献   

20.
资讯     
《百姓》2003,(6)
《工伤保险条例》强势出台《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现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次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首次将有权享受工伤保险的劳动者范围扩大为“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并且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样,所有的临时工、非正式职工、民工将与正式工、城市工、本地工人一道、在工伤保险的天平面前,不再有差别。包括非法的“童工”,受到伤害时,也同样能够获得基本的保障。《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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