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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和女儿是非农业人口.户口是在彰武县冯家镇农场.1997年我们村分地时.没给她们分。听说在农村人在户不在的人口.应该由户口所在地分给土地.那我妻儿的土地.是应该由农场分还是由我们村里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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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清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作为掌握人口信息、征调税役、分配资源和维持秩序的基础,它是一项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和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社会制度,也是国家对农民实行道德教化、经济剥削、人身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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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峰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0,(7)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我老家(山东省临清市西石槽村,离城区6公里)的村民成了城镇户口。但村民不得不面对一系列困惑:政府征地修路和建工厂,村民的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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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系某村村民,2005年出嫁后,村里曾多次要求我将户口迁走,否则便不给我弟弟的建房申请盖章.因我无法将自己的户口与丈夫的城镇户口合在一起,被迫在2007年12月向村里出具了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参与村里的利益分配、不划宅基地、不分耕地.2008年6月,村里因城市建设,大片土地被国家征收,人均可分配土地补偿费50 016.37元.请问:我是否可以请求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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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学界主流观点一直认为民国时期的农业税率极高,农民负担极重,但同时也存在与之相反的看法。各地赋税占土地收益和农户支出比例,有高有低,据之难以判断农业税率之轻重。在考察民国时期农业税率时,应注意名义赋税与实际赋税、不同阶层农民的不同赋税、不同地区的不同赋税、不同时段的不同赋税、不同考察者眼中的不同赋税等问题。总体看来,农业税率占土地收益比例因时段、地域、农户阶层不同而存在差异,它既不是低税率,也不是奇高无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赋税的确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一个沉重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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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4,(10):50-51
大学毕业户口迁回农村,能否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
陕西省读者王某来信咨询:我的户口原在农村村民小组,后因考入一所高校,户口随之迁出,成为非农业人口。大学毕业后,我将户口迁回原籍。虽性质仍为非农业人口,但我3年来一直靠从事农业生产、养殖为生,并履行了水利兴修、道路开通与维护等集体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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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农民》2014,(3)
<正>尽管历代的赋税思想大都倾向轻徭薄赋,但在赋税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却经常是反其道而行之,可以说是屡改屡败,屡败屡改,最终也没多大成果。税收是国家收入最重要的来源。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税收或称赋税制度的国家之一。赋税在我国古代往往就是政治的组成部分,许多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赋税改革。而且赋税改革也往往和政治改革一样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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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春娟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8,22(6)
北京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应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北京市居民户口;对"流动人口"采取差异化对策;鼓励存量人口的自由流动;在户籍制度改革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