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中韩渔业协定》(简称《协定》)是我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签订的第二个政府间渔业协定,是中韩两国尚未完成海洋划界的情况下,就渔业问题做出的临时性和过渡性安排。《协定》于200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至今已实施13年。《协定》为中韩两国间的渔业合作及新的国际渔业秩序的构建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负面影响,如我国渔船被韩国海警抓扣的事件屡屡发生。通过整理和分析历年中韩两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相互入渔的情况,研究《协定》的发展历程,指出其执行过程中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同时结合我国渔业生产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为下一步中韩渔业谈判和我国涉韩渔船的管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中韩渔业协定是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我国与周边海洋相向国家签定的第二个向专属经济区制度过渡的渔业协定,对维护两国渔业秩序,保护黄海渔业资源具有积极意义。由于渔船多、近海资源衰退等原因,我国渔船对黄海东部,特别是韩国一侧海域的渔场有很强的依赖性,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使该海域原有作业形态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自由捕捞转变为按照专属经济区制度和规范进行准入渔业的管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在过去的一年里,中韩渔业协定执行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 相似文献
3.
中韩渔业协定生效舟山渔民转产转业的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0年8月3日中韩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以下简称中韩渔业协定)。中韩渔业协定是两国在相向海域尚未完成专属经济区划界前就渔业问题做出的临时性安排,协定的签署,一方面,标志着中韩两国渔业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保护渔业资源,维持两国的渔业利益,建立两国稳定的渔业关系,促进双边关系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中韩渔业协定生效给我国广大渔民的生产、生活和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增加许多问题和矛盾。渔业生产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本文认为,舟山市一直在济州岛、大小黑山等韩国外海水域渔场作业,渔业是舟山的基础产业,海洋捕捞是舟山渔业的主体产业,也是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捕捞产量占渔业 相似文献
4.
5.
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海上分界线尚未最终确定的情况下,为妥善解决我国与周边国家的人渔问题,我国先后与日本、韩国签订了《中日渔业协定》和《中韩渔业协定》,两《渔业协定》分别于2000年6月1日和2001年6月30日生效实施。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我国和日本、韩国相互给予对方一定数量的渔船到本国专属经济区(和过渡水域)生产,维护了我国的传统渔业权益。在我国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引导与管理下,我国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渔船合法有序地到韩国、日本专属经济区(和过渡水域)进行捕捞生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01~2003年, 相似文献
6.
7.
(本刊讯 钟小京报道 翟立伟摄影)2003年11月22日,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三届年会在北京召开,以中国农业部渔业局李健华副局长为代表的中方代表团与韩国海洋水产部次官辅朴德培为代表的韩方代表团参加了会议。双方就2004年两国执行《中韩渔业协定》的有关问题和“韩方特定禁止水域”有关作业秩序问题达成了一致,并分别签署了会议纪要和谅解备忘录。会前,中韩双方于10月下旬和本届渔委会之前分别举行了两轮筹备会,农业部渔业局张合成副局长带团参加了筹备会。筹备会讨论了2004年两国执行《中韩渔业协定》有关的相互入渔规模和配额、过渡水域… 相似文献
8.
9.
10.
11.
我国是一个渔业大国,渔船数量为世界之最,目前仅机动渔船数量已达48万余艘。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的新形势,国家决定实施渔船强制报废制度和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完全符合世界海洋渔业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大趋势,有利于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渔船报废和渔民转产转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化事业,既涉及到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渔区社会的稳定。如何实施这项制度,还有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实施渔船强制报废制度和引导渔民转产转业面临的主要问题1、对渔民的“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不易界定八十年代… 相似文献
12.
2001年4月4日至5日,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和韩国海洋水产部次官洪承 在北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的有关问题举行了会谈,并签订了副部长级会谈纪要,同意推动《协定》于今年6月30日生效。 中、韩政府间渔业谈判始于1993年,但由于双方在一些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谈判进展较慢。1996年,中、韩两国相继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分别宣布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谈判取得明显进展,并于1998年 11月 11日草签了《中韩渔业协定》和《谅解备忘录》。2000年… 相似文献
13.
1中韩渔业纠纷现状
中韩渔业纠纷自《中韩渔业协定》签订以来就逐渐显现,尤其自2008年9月25日中韩渔业纠纷致韩海警遇难以来,中韩渔业纠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儿个方面: 相似文献
14.
去年10月,我国农业部部长何康率团访问苏联,在莫斯科正式签署了《中苏渔业合作协定》。根据该协定内容,中苏两国渔业界准备就捕捞、养殖、渔船修理、水产品加工与贸易、界河、界湖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专家讲学、学者互访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为了实施这一协定,中苏双方商定于今年1月在北京召开“中苏渔业合作混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切磋这些项目的实施步骤,落实双方的执行单 相似文献
15.
16.
17.
目前,一些区域性渔业组织所制定的渔业养护和管理措施只限于本组织成员国遵守,缺乏对非成员国的管理办法。因此,这些组织的成员国的一些渔船为了不受区域性渔业组织的约束而改挂其他国家的国旗,影响了已达成的国际渔业养护和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针对这一情况,在1992年9月召开的“公海渔业技术磋商会”上,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提出了制定《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以下称协 相似文献
18.
我国海洋捕捞业现状是:渔船数量盲目增长,近海渔业资源捕捞过度,中日、中韩、中越渔业协定的实施使我国失去了部分黄金渔场,加剧了国内近海渔场的负担,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渔民收入普遍下降,海洋捕捞业正处于内忧外困、惨淡经营的艰难境地。2002年5月20日,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渔业船舶报废暂行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是国家确保渔船、渔民安全、减少近海水质污染、控制捕捞强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管理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从事海上渔业生产管理… 相似文献
19.
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涉外渔业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韩渔业协定》实施后,由于作业海域、船数、时间、方式及渔获物配额等方面的限制,对我国的渔业管理体制产生巨大冲击,由此而引发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