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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其他一二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等对主要农作物品种从试验、示范、审定、推广、生产、经营、管理、保护等皆给予明确的定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生产、经营前必须通过审定,使得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保护的实际操作性较差,市场化运作秩序比较混乱。本文就种子市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不审定制度与品种保护谈一些认识。  相似文献   

2.
李其义 《种子》2007,26(11):100-104
3主要农作物的良种繁育和种子生产工作“十五”以前,我省杂交农作物的良种繁育和种子生产基本上遵循的是“省提、地(市)繁、县制”的原则,常规农作物良种的繁育实行的是以县为单位,自繁自用的办法。《种子法》实施后,种子市场全面放开,原来的国有种子企业一家独揽,垄断经营的局  相似文献   

3.
1目前品种推广的基本情况1.1新品种数量不断增多,丰富了种子市场《种子法》实施后,植物新品种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育种者依法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改变了过去育种者无偿育种的局面,激发了广大育种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农作物新品种尤其是“两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新品种育种速度加快,  相似文献   

4.
论农作物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优良的农作物新品种及其种子,既是育种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所完成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技术成果,也能够为育种人和社会创造高额利益,是含有物化科技知识的特殊商品.为了使这些育成品种发挥效益,形成生产力,就必须将育种家的品种成果转化为商品和产业化,使之进入市场.但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过程中,往往被侵权者在品牌、商标、认证标志、权益所有者名称及标志、商品包装、产地等诸多环节侵权,以获取非法暴利.这种对新品种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品种育种人或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育种开发应用的良性循环与扩大再生产,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更是我国种子法、专利法、商标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规所不允许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有效地调动了育种家的积极性,新品种不断增加,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作物新品种的育成,推动了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同时也给种子使用者在选用品种时带来困惑。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农业生产主要以家庭承包为主,大多数地区每户的种植面积一般在0.5hm^2以下。  相似文献   

6.
浅谈新时期的品种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锦峰 《种子科技》2003,21(3):151-153
1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1.1植物新品种及其保护的概念植物新品种是指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属于国家保护名录范围并经适当命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育种者对其经授权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和依法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未经品种权人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授权的品种。1.2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原因从国内情况来看,目前因品种侵权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育种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鼓励…  相似文献   

7.
论农作物种子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勇 《中国种业》2007,(2):23-25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作物育种主体逐渐市场化,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育种单位(者)的权利没有保障,智力投入难以得到应有的回报。1999年4月23日,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该公约第39个成员国,并随之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企业有了保护其产品知识产权的可能。  相似文献   

8.
农作物品种推广中出现的新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杨宝平 《中国种业》2003,(10):20-21
《种子法》实施两年多来,品种审定和推广工作出现了喜人局面:每年都有一大批各种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和省(市)审定并应用于农业生产;新品种推广速度加快,良种覆盖率显著提高;品种占领市场的竞争加剧,促进了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品种推广形成了多渠道、多行业的竞争格局。这种局面的形成将十分有效地推动了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在《种子法》实施的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得不到及时遏制、规范和有效的管理,势必会蔓延扩大,造成品种推广的混乱局面,对农业生产将会产生严重危害。1种子推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1.1…  相似文献   

9.
农作物品种适宜种植区域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都对农作物品种适宜种植区域作出了法律规定。特别是2006年《条例》第二次修订之后,更具针对性,对种子选育、生产、经营、使用、推广、管理的法律规范更加明确清晰,可操作性更强:推进了种子产业化进程,提高了对种子行业的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0.
李其义 《种子》2007,26(10):107-110
“十五”期间,贵州省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品种审定、良种繁育、新品种引进、展示示范与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九五”和“十五”种子工程项目陆续建成,投入使用的国家级原种场、部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国家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五个国家级区域试验站、马铃薯和油菜种子生产基地以及多个种子加工设施等,明显提高了全省农作物良种的繁育、生产、加工、检验、储藏、试验、示范、推广等综合能力,为贵州省种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速度,满足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已于2000年7月8日通过并颁布,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种子法》明确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而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主要农作物指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一至二种农作物。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种子法》的这些规定,现就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1 加强对国家和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试验、审定的协调工作目前,国家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必备程……  相似文献   

12.
最近几年,玉米种子市场静悄悄地发生着变化,种业老板从热衷于套购品牌种子到争夺育成品种;又从争夺品种发展到“挖墙脚”招聘育种人员,有的老板则着手建立长期的科研育种实体。这既是中国种业改革发展必然经历的一个实践过程,也是缺乏战略眼光的种业老板在思想认识上一个艰苦的和逐步成熟的过程。  相似文献   

13.
浅谈如何做好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品种示范展示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快新品种推广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品种推广体系建设的核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深入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种子市场呈现品种类型多样化、竞争严峻化、终端群体优良品种意识快速提升的现状。  相似文献   

14.
亢立平 《种子科技》2004,22(3):143-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但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来看,2000年以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作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2000年以后无论作物种类或品种数量都直线上升.由此也可看出,知识产权保护已为越来越多的种业界人士所接受和重视.下面从育种者、种子经营企业、用种者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应如何应对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15.
全国科技奖励大会的再次召开,充分体现党中央发展科技的决心,为了早日实现科技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目标,还必须建立一种促使全社会全民族投资科学技术的经济机制,一种内在动力.农业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是永久的朝阳产业,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是农业科技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由政府出钱育种,种子公司无偿使用的机制,早已不适用已改革开放二十年的中国国情,更不适应已加入WTO的当前形势,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是整个社会、大量的农业企业对投资育种研究缺乏动力,农业科技严重后劲不足.  相似文献   

16.
农作物种子管理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办法的实施.为品种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保障.使我国种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科学、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由于各套法律法规出台的时间和背景不同.导致很多种业工作者对农作物种子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两者的关系还存在概念上的模糊.其实这两者之间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相似文献   

17.
农作物品种管理是种子管理的重要内容,它的核心部分是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随着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应用.转基因植物新品种的管理也被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相似文献   

18.
农作物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着国家粮食安全及农民收入的增长。因此,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后,各级农业部门及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在实施种子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种子经营及使用行为予以了规范,农作物种子市场正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后,品种管理已作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的中心工作,种质资源管理、品种选育、品种保护等关键环节逐渐步入法制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是,客观评价当前品种管理工作,既显现成效,又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可谓得失共存.  相似文献   

20.
随着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出台与落实,品种选育耆的增多,使得育种进程加快,投入生产的新品种骤增,这既丰富了农业生产品种的多样性,又加快了品种更新换代步伐,为我国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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