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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6月1日起《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  相似文献   

2.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一些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这些日子。  相似文献   

3.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规定。农机消费者对此应有所了解。  相似文献   

4.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  相似文献   

5.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对农机产品实施"三包"在期限上有一些具体规定,它对界定"三包"责任至关重要,农机消费者应记住.  相似文献   

6.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新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三包责任规定”对1998年3月12日颁布的“三包责任规定”作了较大修改,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农业机械产品是国家强制性三包的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实行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三包,但应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相似文献   

8.
1.农业机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即: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均应执行农机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可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手续。  相似文献   

9.
◆购货发票这是消费者应提供的主要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际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据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据。”农机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在产品出售时,应当“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相似文献   

10.
一、购买农机首先要索取并保存好购机资料三包凭证 索取“一票二证”。“一票”即带税章的正规销售发票,“二证”是指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这是国家经贸委等五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的重要凭证。  相似文献   

11.
1 国家对农机产品三包有专门规定吗 ?答 :对农机产品三包 ,国家经贸委、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农业部等六个部门联合专门制定发布了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农机三包规定》) ,已于 1998年 9月l日实施。它明确了农机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并对农机产品三包的条件、程序、免责以及三包有效期限、三包纠纷处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2 《农机三包规定》适用于哪些农机产品 ?答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给农民 (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相似文献   

12.
《福建农机》2001,(4):27-27
按照《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农业机械产品“三包”有效期是有规定的。  相似文献   

13.
一、购机时要索取并保存好购机资料及“三包”凭证 购买新农机时首先要索取并保存好购机资料及“三包”凭证。索取“一票二证”,“一票”即带税章的正规销售发票,“二证”是指产品合格证和“三包”凭证。这是国家五部委颁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三包”)的重要凭证。另外还应注意两点:一是索取使用说明书,  相似文献   

14.
消息动态     
消息动态农机“三包”规定发布由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机械部、农业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近日发布,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农机“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实行“谁销...  相似文献   

15.
根据1998年3月国家6部委颁发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柴油机“三包”期限及内容有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16.
由国家质监总局、农业部、工信部联合颁布的2010版《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规定》)于6月1日生效,1998年版《三包规定》同时废止。这是我国农机化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它必将对规范农机产、  相似文献   

17.
2010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质检总局第126号令发布了《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从生产者义务、销售者义务、修理者义务、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等方面,对农机产品"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及处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  相似文献   

18.
<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机三包服务是确保农机具充分发挥效率、农业机械产品用户合法权益得以有效保障的基本形式,为农机产品用户提供了有益保障。但是,根据近年来农机产品"三包"服务的现实,笔者  相似文献   

19.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9月1日正式开始生效。 新出台的“三包”规定明确了农机产品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并从保护用户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用户的角度出发,规定了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农机产品;明确提出了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义务和责任,既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又保护了销售和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20.
1998年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维护农民利益、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农机产品技术水平的进步、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以及农民需求的多样化,此规定的某些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0年3月颁布了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农机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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