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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小流域生态补偿实践中管理体制与机制不健全,补偿交易成本高,补偿标准、补偿主体、范围难以确定,补偿方式单一等弊端,以安徽境内秋浦河为例,采用系统研究、模型研究、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方法,运用系统理论,构建了其生态补偿实施体系.结果表明:秋浦河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框架,由驱动力、法规保障、管理与运行、监督等子系统构成.政策与社会基础、流域上下游对水质、水流调节的供求关系是生态补偿的驱动力;制定生态补偿法规、成立生态补偿委员会是实施补偿的基础;构建多元融资与支付机制、多元补偿方式机制、协商、调解为主的补偿途经机制、监督机制、科学确定补偿标准等是实施补偿的关键.基于秋浦河流域上游提供的生态服务及保护生态受损的发展成本,估算了2009年实际补偿金额为40553.66万元.秋浦河流域生态补偿有利于协调流域不同群体的环境与经济利益,有利于流域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可为我国小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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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我国各地生态服务市场补偿成功案例的基础上,阐明在水源地生态补偿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有利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构建水源地生态补偿市场机制需要从明确补偿主体、确立补偿标准及运作方式等核心问题着手.水源地生态服务的市场补偿,可以根据流域内各类受益主体的受益程度计量其应支付的补偿费用,由受益方所属辖区政府统一征收,并代表辖区内所有受益方向水源地水资源管理部门集中购买用水权的形式实现.而提高受益方的生态补偿意识、明确水资源权属、完善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以及建立相应的监督协调机制,则是水源地生态补偿市场机制长久发展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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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境过度利用、资源过度开发等原因使我国面临发展社会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尤其是大力完善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方式。笔者从阐述生态补偿机制与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的内涵入手,实证分析了我国现行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应该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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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水流域生态补偿的特殊性在于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与流域内生态补偿并存,要构建科学合理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离不开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的科学界定.现行法律及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的界定存在诸多不足.在综合考虑公平与效率、环境权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冲突与协调等因素的基础上,方能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主体进行准确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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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科学》2017,(7)
2014年的《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苏北淮安(淮)、盐城(盐)、宿迁(宿)3市中的主要区(县)以及徐州(徐)、连云港(连)2市中的少数区(县)作为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其目的是引导农业发展思路向"生产、生活、生态共赢"上拓展;而在全省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商品有机肥补贴等已初具农业生态补偿雏形,其有效实施能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内对农业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苏北实施的多项农业生态补偿项目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对政府财政依赖过重、补偿资金总量不足、多采取一次性补助方式、未建立起长期运行保障机制等问题。因此,重点从财税角度提出破解这些问题的对策,如健全农业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机制、改进农业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农业生态补偿相关税费政策、规范农业生态补偿相关税费优惠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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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人与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重要手段.为有效解决渭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从全流域的角度出发,将整个渭河流域特别是横跨陕甘宁3省的渭河流域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构建一个综合、全面、系统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规范,通过建立流域内各行政区域利益的共赢和共享补偿机制,促进流域内政府、企业、公民互动协作治理,实现全流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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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背景下的乡镇公共财政管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乡镇财政困境“显性化”,由于乡镇可用财力短缺进而影响到乡镇组织的正常运转。农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事业资金缺乏.乡镇财政承担的巨额债务消化困难。乡镇处于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是现行的分税制体制的不完善,乡镇财政体制不合理,乡镇机构臃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培养新的税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积极推进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村公共物品的必要供给。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乡村债务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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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晓华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2,(6):13-16
农业生态补偿主体的法定化是农业生态补偿法制化的基点,体现着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实践理性。农业生态补偿主体法定化主要包括主体类型规定和权利义务的配置,进行主体分类时应保证主体间相互衔接性和活动场域的相对边界性,权利义务配置应遵循适度倾斜的实质公平和权利义务和谐的基本原则。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可以分为宏观层面的主体、中观层面的主体和微观层面的主体。宏观层面的主体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中观层面的主体包括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区和农村环保组织;微观层面的主体分为农业生态利用的利益受损者和利益受益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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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协作模式从省级层面逐步落实到县级层面,甚至是乡镇层面,形成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的特色模式。通过对对口协作模式的法制协调机制、理论基础、开展的具体方式和近年来取得的成果的分析表明,我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的生态补偿对口协作模式,作为不同行政区域互相不隶属主体间的利益补偿性合作的重要试点,既不同于传统的纵向转移支付,也不同于正蓬勃发展的市场支付制度,是在两种模式之外的制度创新。对口协作模式是纵向财政机制的补充,有力地拓宽了补偿方式,增强了受偿区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值得重视和继续观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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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是“华北明珠”,也是雄安新区的重要生态依托,开展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研究,可为白洋淀水环境保护与水环境风险管理提供依据。从风险受体敏感性和缓冲能力两方面,选取14项指标,构建了白洋淀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脆弱性评价与分级方法,并对白洋淀水环境风险受体脆弱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淀区以较低和低度脆弱为主,东北部、西北部和中部的部分区域脆弱度较高。研究表明,应通过控制污染、生态补水、水生植被种植、微地形改造等措施提高缓冲能力,从而降低脆弱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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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公益林管理的初步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白卫国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4(3):22-26
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公益林经营管理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已占到林业用地面积的38%,全国公益林面积已占到森林面积的56%.公益林管理制度已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中央财政建立了稳定增长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机制,地方财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了地方公益林补偿机制,公益林建设成效已有显现.但也存在诸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各地对公益林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缺失等问题.要根据国家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实施差别化的补偿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公益林保护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立法,建立公益林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公益林管理政策贯彻落实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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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晓凤 《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5,(2):8-11
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很多研究者对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其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文章对已有文献进行整理后总结出主要5点,管理体制方面的政府财事权责不清、监督机制缺乏;财政体制中投入总量过低、转移支付不规范等;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决策体系有效性缺失、供给主体单一等;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法治化缺失等。并且梳理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厘清政府职责、增加财政投入、规范转移支付体系、提高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已有的研究形成了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较为全面的认识,明确了解决思路,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加强操作层面的研究是今后的主要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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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生态环境变化及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明确白洋淀生态环境变化,归纳总结了其水文、水量、水质、水生生物和景观格局变化,采用相关性分析法和曲线回归法分别分析了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相关性与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白洋淀入淀水量逐年减少,蒸发量增加,水质下降,水生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小,湿地景观向非湿地景观转化的比例增大,景观破碎化程度增加;水文要素、水质与水生生物之间存在一定相关性,流域用水增加及气候变化共同导致的入淀水量减少,是水质下降、湿地面积减少和浮游动物种类减少的重要影响因子。未来应加强生态补水,优化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流域水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与连通性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状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