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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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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个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2.
在贯彻落实中央延长土地承包期三十年政策的实践中,由于第一轮土地承包情况复杂,可能遇到许多具体问题。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要本着“不违反中央政策,因地制宜,解决问题”的原则,使延包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通过调查分析,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问题,应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于承包土地人口的确定问题。承包土地的人口全部以本村的常住农业人口为准。正在服役的义务兵作为承包土地人口;因各种原因造成户口在村而全家人长期在外的“空挂户”,作为  相似文献   

3.
江苏省海门市临江镇读者顾某来信:我是一名村干部,去年本组有4户农户耕地被征用。本村原设想:被征地农户得一半征用款,剩下一半用  相似文献   

4.
贵刊2005年第10期刊登了河南省新郑市农业局李宝玉先生《农户死亡成员生前承包的耕地是否应当交回》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认为:承包期内,农户家庭成员死亡,其生前承包的耕地不能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应该交回发包方。其依据主要有两条:其一,交回死亡人口的承包地,符合社会公平原则和广大农村的实际,有利于及时解决人地矛盾,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其二,交回死亡人口的承包地,并不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农家致富》2012,(18):55
江苏省泗洪县大楼乡读者杨某来电:我将承包田以口头形式转让给潘某耕种。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村经济合作社未征求我的意见,就把承包田发包给潘某。后来我多次向潘某讨要无果,经镇、村两级干部调解亦无结果。请问:我能要回承包田吗?  相似文献   

6.
张玉兰 《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18(10):99-99,101
<正>《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  相似文献   

7.
8.
《农家致富》2006,(12):19-19
农户家里经常会看到由某地免费,邮寄的“科技致富”宣传页,里面介绍的所谓“科技致富信息”令人愕然。  相似文献   

9.
问:2000年8月,我经别人介绍与邻村男青年罗松相识,不久确定了恋爱关系.2001年12月,我俩经镇民政办登记结婚.同年,我到我丈夫所在地定居.请问,我该怎样取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已成为农村政策中的热点问题。要通过处理好稳定和流动的关系,“动地”和“动人”的关系,农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基本经营制度和具体经营方式的关系,坚持流转基本原则和加强部门指导的关系,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在现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赋予农民更多权力,允许农户以股份合作、出租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户增收,农村发展。四川邛崃创新的"汤营模式",对于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12.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有474.07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占应确权面积的99.9%,基本完成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  相似文献   

13.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但是,随着新一届中央政府减免农业税、种粮补贴及其他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在承包地上的收入较前明显增加的同时,部分无地或少地农户(以下简称部分农户)不仅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政策心存芥蒂,还进而提出按现有人口数调整承包地的要求。为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保障党和国家农村土地政策的顺利实施,不能不对这一问题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4.
<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而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  相似文献   

15.
今年56岁的农村妇女李凤贞是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乡骆驼村村民。1969年,她和外地人冉民荣结婚,婚后户口没有迁移,留在本村,1982年,第一轮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时,当时的大队以她已经出嫁为由,没有给她分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因丈夫在外工作,她就借住在哥哥家中。后来她多次找乡上和村里,没有得到解决。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民占据了全国总人口的大部分,农村始终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为了促进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积极性,我们实行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符合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能够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农村地区也出现了农户承包地流转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对农村的发展在某些层面也起到了促进的作用.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农户承包土地流转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问:我村集体发包给农户耕种的土地.被县政府征用后.集体所得的补偿金是否归集体所有并支配使用?被征地的农户提出对集体补偿金重新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的政策?[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农家致富》2014,(11):53-53
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读者周某来电:去年我全家迁入盐城市区,转为非农业户口,后来村组将我的承包地正式发包给别人耕种。请问:村组能收回我的承包地吗?  相似文献   

19.
李宾 《新农业》2007,(9):9-9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外来人口是否能获得承包地?随着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此类矛盾越发突出。我们在处理这类矛盾时,总体上做到把握政策,实事求是。  相似文献   

20.
刘纯千 《新农业》2006,(11):10-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的经营方式。自1982年农村生产队组织全部解体后,1983年我国对农民实行了第一轮15年的土地承包,1998年随着中央和省市县(区)对土地承包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国家对农民又实行了第二轮30年不变的土地延包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部分农民首先从农田地里走出来,到农工商企服运等各个领域里发展,由此便产生了以下8个方面的土地承包纠纷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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