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适当比例混配后的联合作用,经室内毒力测定,所测试配方共毒系数的高值为161.91,表现明显增效.田间小区试验,复配剂3%阿维@高氯水乳剂防治蔬菜蚜虫,每亩用药量60毫升喷后1、3、7天的防效分别为86.80%、83.12%、88.65%;亩用药50毫升的防效分别达100%、100%、98.30%.  相似文献   

2.
测定了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对玉米螟的联合毒力及其混配剂的田间药效。结果表明,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混配对亚洲玉米螟幼虫有增效作用,两者以重量比为1:5混配时的增效作用最明显,共毒系数最高,为210.68,该混配比例对玉米螟幼虫的LC50为5.48μg/mL,田间防治效果有效成分48g/hm2为86.18%,30g/hm2为76.49%,而高效氯氰菊酯有效成分30g/hm2的防治效果仅为64.15%。  相似文献   

3.
苏云金杆菌与化学杀虫剂的联合作用测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采用生物测定方法,测定苏云金杆菌与沙毒素,苯甲酰脲等5类化学杀虫剂混用对小菜蛾的毒力,结果表明,Bt与抑太保,杀虫单复配具有 明显增效作用,共毒系数为249.5和237.2;与氯氰菊酯和阿维菌素间表现为增效和相加作用,与敌百虫混配则表现为拮抗作用,与杀虫单不同比例混配联合作用效果不同,共毒系数为155.6-186.5。  相似文献   

4.
采用点滴法,测定了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高效氯氰菊酯混配对甜菜夜蛾幼虫的增效作用。结果表明: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高效氯氰菊酯以0.1∶3.9、0.2∶3.8、0.3∶3.7、0.4∶3.6、0.5∶3.5混配都表现出明显的增效作用,共毒系数(CTC)为256.2~757.1,其中以0.3∶3.7与0.4∶3.6混配增效作用最强,其共毒系数分别为753.4和757.1。  相似文献   

5.
高效氯氰菊酯与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联合毒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室内测定了不同配比的高效氯氰菊酯和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对甜菜夜蛾的联合毒力,结果表明,用6%高效氯氰菊酯乳油和3%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乳油按有效成分质量比为9∶1配制的3%高氯·甲维盐乳油对甜菜夜蛾的增效作用最强,其共毒系数达到了141.11;同时,研究了该配比药剂对小菜蛾的联合作用,结果表明,也具有明显的增效作用,其共毒系数达到了138.74。  相似文献   

6.
高效氯氰菊酯与辛硫磷混配对菜青虫的增效作用测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采用点滴法测定高效氯氰菊酯与辛硫磷混配对菜青虫幼虫的增效作用。结果表明:高效氯氰菊酯和辛硫磷以1∶15.7、1∶11.5和1∶6.1的比例混配共毒系数(CTC)分别为79.4、84.1和109.9,无增效作用。而高效氯氰菊酯和辛硫磷以1∶9、1∶7.3混配其共毒系数分别为174.3和129.0,表现出明显的增效作用。  相似文献   

7.
共毒系数在杀虫剂混用联合作用评判中的偏差及校正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单剂的LC-P线计算混剂的期望LC-P线和相加作用区间(期望死亡率±20%期望死亡率),并与混剂的实测LC-P线和95%置信区间一起作图;分解混剂的LC50值为相应单剂的浓度,并由浓度对应的死亡率计算共毒因子;用单剂LC50值95%置信区间的上限/下限与混剂LC50值95%置信区间的下限/上限计算共毒系数区间等方法来分析共毒系数在杀虫剂混用评判中的偏差及校正方法。结果发现①当整个共毒系数区间在100以上或100以下时,共毒因子则大于+20或小于-20,实测LC-P线在相加作用区间外侧或期望LC-P线在95%置信区间外侧,表明期望LC-P线和实测LC-P线之间有毒力差异;②当整个共毒系数区间在100左右、跨越拮抗-相加-增效作用之间时,凡共毒因子大于+20或小于-20的,实测LC-P线在相加作用区间外侧或期望LC-P线在95%置信区间外侧,同样表明期望LC-P线和实测LC-P线之间有毒力差异;③凡共毒因子在-20与+20之间的,虽然用LC50值计算的共毒系数明显大于100,但相加作用区间和95%置信区间重叠,期望LC-P线和实测LC-P线彼此交缠,表明2条LC-P线之间没有毒力差异。因此,只有当共毒系数大于100,同时共毒因子大于20时,才能确认混剂对供试害虫的增效作用。  相似文献   

8.
麦蚜是我国小麦的主要害虫之一 ,麦长管蚜则是小麦蚜虫中的优势种群 ,发生量大、持续时间长、危害重。由于生产上长期使用单一农药如氧化乐果、抗蚜威等 ,已使其产生了抗药性。为延缓其抗性的发展 ,一些科研人员对其防治进行了较深入研究。 2 0 %硫丹·高氯乳油是目前防治小麦蚜虫的一种有效药剂 ,为明确复配后的增效作用效果 ,我们于 2 0 0 0年进行了配方筛选与室内毒力测定 ,试验结果如下 :1 材料与方法1 1 试虫 麦长管蚜 (MacrosiphumavenaeF .) ,从沈阳市郊区麦田中采集。采虫时间为上午 10 :0 0~ 12 :0 0 ,经室内鉴定 ,选择体色一…  相似文献   

9.
田间药效试验结果表明,4.5%高效氯氰菊酯与1.8%阿维菌素以2∶1混配,对甘蓝田菜青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并可降低用药成本.  相似文献   

10.
田间药效试验结果表明,4.5%高效氯氰菊酯与1.8%阿维菌素以2∶1混配,对甘蓝田菜青虫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并可降低用药成本.  相似文献   

11.
田间试验结果表明:3%的阿维菌素4 000倍液、2%的阿维菌素2 000倍液防治山楂红蜘蛛,3d后校正防效均达到95%以上,防效明显优于15%的哒螨灵1 000倍液。  相似文献   

12.
在三维坐标内,用3种药剂对害虫的LC50值作理论等效面。3种农药混用后,对害虫LC50实测值的坐标点在等效面上为相加作用,在靠近坐标原点的凹面上为增效作用,在远离原点的凸面上为拮抗作用。在同一坐标内,用3种药剂对几种害虫的LC50值作多个等效面,并将3种农药混用后对几种害虫的LC50实测值标注在坐标内,可以清楚地反映混剂对不同兼治对象的毒力和互作效应。以此研究甲维盐+毒死蜱+吡蚜酮的三元混剂对水稻二化螟、褐飞虱和灰飞虱的兼治作用。结果表明:该混剂对二化螟有显著的增效作用并且毒力最高;对灰飞虱为相加作用,毒力次之;对褐飞虱为拮抗作用,毒力最差。说明该混剂的综合效应差,不适合同时兼治3种害虫。  相似文献   

13.
24%阿维·毒乳油防治梨木虱和小菜蛾药效试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北农业科学》2002,(2):48-49
在梨木虱和小菜蛾幼虫发生高峰期,用24%阿维*毒乳油防治,其药效显著优于48%的毒死蜱和1.8%阿维菌素,且对作物安全无药害.  相似文献   

14.
在梨木虱和小菜蛾幼虫发生高峰期 ,用 2 4 %阿维·毒乳油防治 ,其药效显著优于 4 8%的毒死蜱和1 8%阿维菌素 ,且对作物安全无药害。  相似文献   

15.
A new kind of statistical display, the joint peri-stimulus-time scatter diagram, facilitates the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of two or more simultaneously recorded trains of action potentials. The display is a generalization of the cross correlation and the peri-stimulus-time histogram, and it reflects specific underlying neuronal interactions. The technique yields quantitative measures of interaction in terms of effectiveness of synaptic connections.  相似文献   

16.
利用脉冲镇定理论,研究了某类汽车系统在协同制动控制并不能达到系统稳定的情况下,加入脉冲干扰使系统达到预期稳定效果.运用Lyapunov方法和常数变易法公式,得到车辆系统在脉冲作用下的稳定性条件为A(t)在[t0,+∞)上连续,∫∞t0|~C(t)|2dt<+∞.  相似文献   

17.
储罐除了受自重、液体内压作用外,还受到风荷载的作用,从而在储罐中产生应力,应力过大会引起储罐的损坏。提出风载荷作用下圆柱形储罐分析的位移有限元法,根据圆柱形储罐属于轴对称壳体这一结构特点,用圆柱壳单元和圆环壳单元将其离散化,单元之间以结点圆相连接,风载荷和位移沿环向展开成三角级数,降低了计算维数,减少了计算工作量。用编制的有限元分析程序对一个算例的计算表明,该方法能方便有效地计算风载荷工作下圆柱形  相似文献   

18.
为在基因转录水平了解类固醇代谢相关基因在大鼠肝再生(Liver regeneration,LR)中作用,文章通过搜集网站资料和查阅相关论文等方法获得了参与上述代谢活动的基因,用基因芯片检测了它们在大鼠再生肝中表达情况,初步证实上述基因中83个基因与肝再生相关.肝再生启动(PH后0.5~4 h)、G0/GI过渡(PH后4...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具有双重内涵,即行为意义上的和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抑或提供证据责任和证明责任。证明责任是举证责任的本质所在,是提供证据责任的基础和内在动因,而提供证据责任则是证明责任的派生和表象。两者都是举证责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提供证据责任是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的前奏,证明责任是当事人在提供证据后的继续。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