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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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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法确立的司法变更权有限和不适用调解原则,规范了人民法院审理山林权属行政案件只能作出维持或撤销、部分维持或部分撤销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的判决,并且不能以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和结案方式。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些同志认为,审理山林权属行政案件既不能判决变更政府的处理决定,又不能调解结案,人民法院纯粹是对政府确权处理的监督。因而在具体办案时单纯就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展开审查,就案办案。笔者认为,上述说法忽视了我国的具体国情,局限了人民法院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中的作用,难以取得较好的诉讼效果。当前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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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林权属纠纷积案不同于一般的山林权属纠纷,发生时间早,原因各异,情况复杂,调处难度大。通过对浙江省山林权属纠纷积案的详细调查,分析了积案的特点和阻碍积案调处的诸因素,并从经济、法律、行政、体制等多视角探讨加快山林权属调处的策略。  相似文献   

4.
江西山林权属变革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山林权属历来是林业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它是林业经营发展的前提.较系统地阐述了从民国初期至今的江西山林权属结构及山林分配状况;突出地介绍了建国后山林土改、农业合作化及林业"三定"后的山林权属变革及其对林业生产的影响;对当前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初步评价.  相似文献   

5.
山林所有制的演变建国后,我国山林发生了五次权属确认:一、土地改革时期:废除封建土地制度转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①国家所有制山林:没收、征收的大森林、大荒山、大竹园、大茶园、大桑园、大桐山;没收、征收的较大规模的防风、防沙、防洪、护路、护堤、护岸林和名胜古迹及风景区的森林等。②农民个人所有制:包括农民原有山林及没收、征收以后分配给农民的山林。③乡、村公共所有制:指没收、征收的山林中规模较小,而又兼有防风、防洪、防沙、护堤等功能的山林。④寺院所有制:寺庙及宗祠保留下来的原有山林。土地改革完成以后,由…  相似文献   

6.
李树游 《湖南林业》2001,(11):18-18
调处山林纠纷的程序 根据《森林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程序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调解。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建议后,双方都要主动进行协商或实地调查,通过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友好地签订协议。县级人民政府应按《森林法》的规定和协议内容,登记造册,确认山林权,并将资料归档,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纠纷争议双方经反复协商未能得到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均可依法请求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其程序为:①受理。审查是否属于山林权争议和是否符合人民政府处理的条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负有举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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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山林权属纠纷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原则,是能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笔者根据山林权属纠纷行政案件的审判实践,仅从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超越职权和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等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8.
贺县林业部门近年来注重山林权属的调处工作,把稳定山林权属列入重要日事议程来抓,做到抓重点、查问题、找疑点,认真扎实开展调处工作,至1994年10月底止,共调结山林纠纷案59起,其中协议结案35起,决定处理24起。 1993年9月,县林业局接管了山林纠纷案的调处任务,并于12月成立了“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具体负责山林纠纷的调处事宜,同时指定一名副局长主管专抓此项工作。为使调处工作顺利开展,调处办公室还配备了主任、副主任、林业技术人员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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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位于浙江东南部,东接瓯海、永嘉;南接瑞安、文成;西邻莲都、景宁;北与缙云接壤。全县土地面积373.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305.9万亩,森林覆盖率81.9%,是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山林面积广,管辖边际长,产生的山林权属纠纷也多,有市际的、县际的纠纷,县内各乡镇之间的纠纷,行政村与自然村、村与户、户与户等等之间的纠纷。年年有解决,年年有积案,遗留和新出现的山林权属纠纷,每年都有林农上访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热点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林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威胁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0.
广西土地山林资源的基本情况是人均土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万平方公里,2000年全区总人口4744万人,人均土地面积7.5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数11.25亩的67.0%,世界平均数33.90亩的23.O%。在森林(含林木)资源方面,广西的森林资源比较丰富。广西有151个国有林场,其中隶属自治区14个(含代管1个),隶属地级市9个,隶属县(市)128个。至1998年底,全区国有林场经营面积1684万亩,  相似文献   

11.
分析了泰宁县林权争议基本情况及产生原因,提出了解决山林权争议的办法及预防山林权争议发生的措施,对保护林区的稳定、减少涉林纠纷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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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属争议具有利益性交出、主体多元化、起因复杂化、调处难度大、矛盾易激化等特点,由于目前调处机构不够健全、调处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基层调处作用发挥不到住、信息沟通反馈不及时、时间跨度大、调处取证困难等原因,制约了调处的效率和质量。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山林权属争议调处重要性的认识、健全机构、培训队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动态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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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山林权属纠纷现状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调查浙江省山林权属纠纷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山林权属纠纷的特点,剖析其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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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地处湘桂走廊南端,边界线长433公里,与六县四城区接壤,极易发生山林权属纠纷。近年来,全县切实加强对山林权属纠纷等农村"三大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2002~2006年5年间,共调处和化解各类山林纠纷203起,其中跨县纠纷28起,积案22起,连续5年未发生因山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械斗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林区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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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了山林纠纷往往制约着林业经济和生态建设的健康发展,要调解好林业纠纷,必须以稳定的山林权属作为保障,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介绍了山林权属的概念,阐述了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意义和原则,提出了调解山林纠纷的方法,以期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林权争议是林木、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就如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林木、林地问题发生的纠纷,实质是一种民事产权纠纷。林权纠纷中因争议的对象不同,其类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有以下几种: 1、林木的所有权争议或者林木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木的权属,不包括生长着森林、林木的土地的内容,即土地的权属是清楚的,但林木权属不清楚。 2、林地的所有权或者林地的使用权争议。这种争议的对象是林地的权属,不包括土地上生长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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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纷争了30年、争议面积过千亩的山林权属纠纷大案最近在信阳审结,被告信阳县天目山林场一、二审中均获胜诉。信阳县天目山林场是1958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营林场,设计规划面积6000余公顷,与包括熊庄在内的50多个村民组毗邻,但在当时未明确划定具体的山林界限。原告熊庄村民组是该县邢集乡一个有百余人的小山村。双方争议的山林位于熊庄以西的银洞岭南坡、韩家沟、白石老、张家坡等地,面积约100公顷。1952年土改时,上述山林的一部分分给了熊庄组的农民,1957年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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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为了保护山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我县于1962年开展了清理林权,1964年进行了林权复查,确定了山林权属,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执照。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县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稳定山林权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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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山林权属纠纷现状及对策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调查延平区山林权属纠纷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山林权属的种类、特点,剖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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