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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李可法 《农友》2002,(9):27-27
我在登记结婚时镇里收了我们2000元计划生育押金,至今不予退还。请问他们收这笔钱合不合法?  相似文献   

2.
律师:我父亲去世,遗嘱1万元遗产归我个人所有,最近,我和妻子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她提出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这笔遗产是否应当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张朋张朋读者: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由于你父亲在遗  相似文献   

3.
4.
正李某、袁某系同村村民。2004年,双方为方便耕种,自愿协商将各自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进行了互换耕种。2013年5月,因矿山开发占用耕地,袁某换李某的耕地获得补偿款1.6万元。李某认为袁某取得的补偿款应予返还。遭拒绝后,李某于2015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5.
一些家长常有这样的想法:让孩子早上学接受教育肯定会提高孩子的智力水平,并且对今后的发展有利,其实这种想法有些片面。一些孩子确实能跟上升学的进度,很顺利的完成了到大学的课程,而且出来工作时比同龄人年纪小。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些孩子由于觉得自己比同班的孩子年纪小,  相似文献   

6.
潘律师 《新农村》2006,(1):29-29
编辑同志:我因与丈夫感情破裂正在办离婚,他同意离婚,但由于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后没两天,他的母亲因急病不幸去世(他父亲已于三年前去世),留下存款6万元和一套价值7万元的住房。我丈夫经与其姐姐协商,6万元存款由他继承。鉴于丈夫继承6万元遗产的实际情况,我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对该笔遗产我享有一半的权利主张。可丈夫说,这笔遗产是他的个人财产,我无权分得。请问,离婚判决作出之前,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读者张竹张竹读者:我的答复对你来说是个“好消息”,你丈夫继承的这笔遗产应当属于…  相似文献   

7.
本刊读者张园问:我的妻子姜甘经理人介绍到姚家做保姆,每月工资450元。上个月的一天晚上,姜甘在姚某家中擦窗时摔伤,被道至医院救治,共花费医药费3万多元,经法医鉴定为七级伤残。请问,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8.
张峰 《新农村》2014,(9):42-42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为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可一些家长总希望将自己不足龄的孩子早早送进学校。 但从教育实践来看,同龄孩子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提前人学的孩子中,确实有少数是比较优秀的,但大多数情况下,因适应能力太差,无法接受小学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因此,孩子能否提前入学,家长应持慎重的态度。教育专家提醒:孩子是否适合提前入学,应看以下五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经常教小孩打球的教练都知道,面对一个小孩的时候其实你是在面对两方面的人:一是小孩,二是家长。一个要享受快乐,一个要看到进步,如何让大家都满意,这是教练员需要掌握的重点。  相似文献   

10.
11.
《新农村》2005,(12):27-27
我在单位上班已有三年了,我们单位的社会保险是2004年下半年一次性交清办好的,职工个人是交基本工资的27%,其余部分由单位缴纳。最近,我想“跳槽”,单位领导告知我如果要离开单位,就必须把三年来社会保险费中单位所交的部分全部退还单位。其理由是因为个人的原因要辞职,单位不能负担之前的社保。请问,这个说法和要求有无法律依据?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相似文献   

12.
导语:我国儿童教育与成长一直是个大问题,不能确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就不能确保以后的社会能朝气蓬勃。可是,近期儿童伤害事件屡屡频发,这个社会是怎么了?这个世界是怎么了?心灵脆弱的孩子们,在他们幼小的瞳孔里,看到了什么?  相似文献   

13.
辛祥  志广 《新农村》2006,(12):27-27
编辑同志:儿子伟伟是我们的掌上明珠。然而,前年3月,邻居刘某带5岁的伟伟上街时不慎将其丢失。两年多的时间里,全家人四处寻找,终于在数千里外的江苏某村找到了伟伟。原来,两年前伟伟丢失后被拐卖到了江苏。伟伟回到了家中,然而,父子、母子亲情却未能找回,伟伟对我们总是保持着  相似文献   

14.
廖春梅 《新农村》2014,(6):36-36
我是一名小品演员,在本地算得上明星,且拥有很多粉丝。一家公司为促销产品,让一名相貌酷似我的员工,采用我的通常扮相,使用我为观众所熟悉的肢体语言,制作成影像宣传其产品,并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中滚动播放。  相似文献   

15.
潘家永 《新农村》2007,(11):36-36
编辑同志:我与宋某婚后于1999年生了个女孩,2001年丈夫宋某因病去世。由于给丈夫治病欠了不少钱,生活十分困难,我就把孩子送给了江某收养,并签订了送养协议。最近,我的经济条件好转,且非常想念孩子,很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与江某解除协议要回孩子?读者沈冬梅一种是解除协议,即同收养人协商,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二是法定解除,即协商不成的时候,看收养人是否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是否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存在这种符合法定解除收养关系的事实,送养人就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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