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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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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体该如何推进呢?  相似文献   

2.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现代农业建设,提出要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对原有基本经营制度的否定,而是对原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而实现多元互动,多元互补,聚力发展。这其中,家庭经营是基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主力和主导。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和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鼓励支持发展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这种模式已在全国农村蓬勃发展。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山区农村因其自然生产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必然选择家庭农场为主要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4.
《中国农资》2014,(41):3-3
<正>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同时,要处理好发展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和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的关系,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相似文献   

5.
<正>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  相似文献   

6.
<正>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有序流转,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7.
十八大以来,学界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注度较高,对于其内涵与创新方向都有了明确的理论概括,在实际推进中,构建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必须正确把握好几个问题,例如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农民的意愿、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明确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等。  相似文献   

8.
科学辨析家庭农业、家庭农场与农业规模经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完善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基础性环节。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不仅适合传统农业,也适合现代农业,但传统农业的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的家庭经营存在本质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家庭经营经营者的素质、家庭经营的经营规模以及与家庭经营密切相关的产业组织(如合作社)与服务体系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以及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但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家庭农场在其发展中却存在土地流转、科技人才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现实问题。该研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以期家庭农场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起到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全面发展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与企业经营方式……根据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与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应当积极发展农业合作经营方式,构建新型农业合作经营体制。一、合作经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营方式的基本形式在我国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农民合作社不仅是经济落后国家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改造的过渡形式,而且是其社会主义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形式。农民合作  相似文献   

11.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2013年25日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说,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问题的应对之策。今后将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礼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2.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性地位,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13.
<正>四川省农业厅将采取4方面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方面重点瞄准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将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制定认定标准和扶持  相似文献   

14.
从农业生产规律、农业劳动特征层面分析得出家庭经营适应农业自身规律,从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理论层面分析了家庭经营的理论基础,进而分析了农业生产中家庭经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结果有助于加深理解家庭经营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正>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6.
十八大以来,学界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关注度较高,对于其内涵与创新方向都有了明确的理论概括,在实际推进中,构建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必须正确把握好几个问题,例如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尊重农民的意愿、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明确新型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等。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如何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与龙头企业发展的关系成为农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研究的重要课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相似文献   

18.
摘要:2022年,农业农村部提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水平,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让农户分享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利益,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本文阐述了阜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指出了人才不够多、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不足、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此提出了要积极培育人才、深入实施农业保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科学定位产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构建中国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体系又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当前,农业规模化经营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0.
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的推动者与践行者。河南省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培育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市场资源配置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筛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前提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不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来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软约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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