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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这5种高毒农药的全面禁用,对我国农药行业产生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一方面,生产企业被禁用产品所占据的市场份额及利润空间将化为乌有;另一方面,5种高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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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由于这5种禁用高毒农药已被群众使用多年.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采取了十项强有力的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全面深入开展了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禁止工作,成效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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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从2004年6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和在各种作物上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混配制剂。“禁高”工作开展2年多来,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实施“禁高”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作一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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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医生》2004,17(3):37-37
据国家经贸委有关人士透露,2004年1月1日,我国始撤销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这5种毒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2007年1月1日,国将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高毒农药品种禁用间表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农药产品结构调整全面启动。国家经贸委将高毒农药产品的禁用将分为3个阶段:一阶段为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此阶段开始撤5种高毒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并开始分禁用。第一阶段使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比例下降5%;第二阶段为2005年第1月1日~2006年12月31。此阶段严格禁止5种高毒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外的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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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意见》文件后,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在2002年7月1日起在全区境内基本停止销售、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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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高毒农药的经营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遏制禁用高毒农药的违规使用,从源头上加大对农产品投入品的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两年来,汉中市汉台区植保站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全区的农药经营户进行了多次检查和整顿,为净化农药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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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我国使用量大,引起的问题多,对使用人员、生态环境和农产品食用安全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且已经列为PIC国际公约中受限制的品种名单,因此,原国家计委和农业部于2004年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于2007年1月1日后停止上述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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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地处浙南边远山区,与福建省松溪、浦城两县交界,是浙江省绿色生态农业示范县,现有耕地面积25.2万亩.农作物播种而积42万亩,自2002年浙江省全面开展禁用“两高”农药工作以来.龙泉市植保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应对.从替代农药的宣传、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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