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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迅速开展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获收缴工作。8月份,全国农业部门共查获收缴五种禁用高毒农药111.7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福建省:农业部门迅速行动收缴禁用高毒农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把清查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作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禁用五种高毒农药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建瓯市向农药经销门店发放《收缴五种禁用高毒农药通知书》。告知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上缴,否则予以查处和统一销毁;[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这是继1983年禁用DDT、六六六之后又一重大决策,旨在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农药使用安全,农作物和食品安全,这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和谐社会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有利于当前我国农药工业发展和农业生产,而且对今后农药生产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将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的影响。[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用于农业生产的最后期限已经到来。然而,从各方面情况看,无论是生产企业、销售部门,还是使用者,目前似乎仍没有完全做好准备工作,有的甚至还存在侥幸心理。为此,农业部日前再次强调,不管面临多大困难,2007年1月1日5种高毒捉药禁用的最后期限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拖延。  相似文献   

5.
从2007年1月1日起,终于将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大闸关上了。作为曾在我国农药行业乃至农业生产中,起过重要作用的农药品种,它们的全面禁用,留下了哪些值得探讨思考的问题,自然也应该受到广泛关注。[第一段]  相似文献   

6.
《湖南农业》2007,(3):5-5
国家农业部2006年12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登记工作。  相似文献   

7.
天津市农药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制定更严格的措施,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用于蔬菜和水果等农产品生产中。  相似文献   

8.
《农家顾问》2005,(7):21-22
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在2004—2007年分三个阶段完成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硫胺5种高毒农药的削减工作,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禁止在农业上使用这5种农药。  相似文献   

9.
<正>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  相似文献   

10.
汪洋 《中国农资》2011,(25):3-3
7月5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工信部、环保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5部门联合发布高毒农药禁限用的公告。会上,重点落实了《高毒农药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据悉,方案拟分步淘汰和禁用现有高毒农药,提出停止高毒农药的新增登记和生产许可,  相似文献   

11.
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使用。有许多农民朋友反映不知道用什么农药来替代高毒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为使农民朋友在禁用高毒农药后有药可用.  相似文献   

12.
按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时间表,自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在农业施用,只保留部分产能用于出口。3月13日,在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全国高毒农药削减工作座谈会上,国内27家“三证”齐全,可合法生产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原药的企业建议,对保留产能用于出口的企业,国家应严格量化标准优化选择,而对转产企业应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国将于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线磷等10种替代产品较充足的高毒农药。  相似文献   

14.
李萍 《北京农业》2013,(21):208
通过对我们当前农产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新的成效进行概述,同时也找出了高毒农药残留在农作物上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以及人们的健康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面临着新的挑战,提高高毒农药监管的力度,确保农产品安全的对策方法。  相似文献   

15.
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减少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降低农药残留,提高农产品质量,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武安市现有耕地面积5.05万公顷,全部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有1333.33公顷绿色谷子生产基地,26666.67公顷有机核桃基地。如何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管理,降低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对此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大胆探索管理方式,强化市场监管,使剧毒、高毒农药管理工作出现了崭新的工作局面。  相似文献   

16.
近日,甘肃省农牧厅下发紧急通知,严禁各地在蔬菜、瓜果、茶叶等作物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目标。省农牧厅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加快推广蔬菜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频振式杀虫灯、性诱剂等生态栽培技术,减少农药用量。完善农药等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努力做到不合格的产品不上市。  相似文献   

17.
农业部正在部署全国性督察以检查落实取消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情况.农业部官员说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减少农产品农业残留,降低农业污染,提高中国农产品竞争能力,保护农民的生命安全.[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 《农业质量标准》2012,(6):72-72
为加强湖泊保护.山东省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该条例第18条规定,在湖泊流域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推行精确施肥、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农村清洁工程.防止水质污染。  相似文献   

19.
《中国农资》2008,(1):8-8
近日,发改委表示,为保障农产品哽量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停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20.
据悉,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门下达公告决定,要求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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