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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1起自家饲养动物异地违法运输案件的处理,回答了许多养殖户和一些执法工作者的疑问。主要介绍了该案的处理经过,由调查立案到处理结案,对该案件的发生和处理产生了许多思考,对该案中如何正确适用动物防疫法处理表达了看法,以期与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交流共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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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条件的逐步改善,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所食肉品的种类、数量、品质和鲜度的要求也更高.为了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需要,动物异地运输已经成为现代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我国动物防疫起步晚,基础薄弱,随着动物异地运输的规模不断扩大,动物未经产地检疫偷运现象越来越严重,导致动物疫病的蔓延和可控制性进一步降低.对我国动物防疫的总体形势造成了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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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情案由2004年1月上旬,南阳市兽医卫生监督所防疫监督人员在检查“双节”市场时,接群众举报对某冷饮厂原料肉进货途径展开调查。在1月7日、1月16日先后对该厂业务经理刘某、办公室主任何某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笔录2份(其中刘某拒不签字,由公证处出具现场监督公证书1份),并于1月26日对南阳市某县动检站和南阳市城区动检站调查,证明该冷饮厂所进原料肉在某县调出前未经主动报检和产地检疫,在到达后也未向市城区动检站报检。由此基本认定,该厂用于生产羊肉水饺的价值7000元的1000斤羊肉从某县购进未经检疫。南阳市监督所于2004年2月17日对该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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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8日,A县B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向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反映,汪××、李××涉嫌分别运输未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到B屠宰场。经调查认定,汪××、李××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违法事实成立。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据《动物防疫法》之规定,分别对违法人作出了不同的处罚决定。本文从违法主体、适用法律、证据收集等方面对2起案件进行解析,阐述作出不同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旨在为各地官方兽医办理类似案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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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来源2007年7月26日凌晨4时28分,某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执法人员在公路动物防疫监督站执勤时,查获何某贩运未经检疫的牛和羊。2查处经过及事实认定执法人员首先向何某出示了执法证件,表明了身份。经现场检查,发现何某运输的5头牛和3只羊没有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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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开展打击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百日行动”活动的安排部署.2010年1月7日.南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南阳市城建区履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南阳市卧龙路某酒店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肉、鸡、鸭产品。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认为该酒店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的违法事实存在.应适用一般程序.经报主管领导同意后予以立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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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甘肃省武威市某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屠宰场入场口检查发现的一起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调查取证对当事人处以1 280元的罚款,并就案件查办过程中的违法主体锁定、违法行为定性、后续处罚措施完善和创新检疫申报方式进行了思考,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入手提出了区分人员关系、锁定违法主体,多方搜集证据、定性违法行为,灵活应用责令改正、完善处罚措施的对策,实现了规范生猪运输管理,强化生猪检疫与生猪屠宰监管的有机衔接,为切实加强动物检疫和生猪屠宰监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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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5日,伊犁州奎屯市经贸委、农林水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联合对奎屯市区各农贸市场禽、畜产品进行检查。在奎屯市中心农贸市场检查中,发现个体经营户胡某涉嫌经营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猪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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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来源2010年8月28日,农六师五家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军户农场与辖区外(昌吉活畜交易市场)牲畜交易频繁现象,在该场治超检查站,对外购进入农场的牲畜产地检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苏某驾驶着牌照为新B93997的货车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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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来源2010年8月28日,农六师五家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针对军户农场与辖区外(昌吉活畜交易市场)牲畜交易频繁现象,在该场治超检查站,对外购进入农场的牲畜产地检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苏某驾驶着牌照为新B93997的货车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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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来源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开展打击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百日行动"活动的安排部署,2010年1月7日,内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内乡县城区执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内乡县城关镇某酒店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羊肉、鸡、鸭产品。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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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直播带货、电商平台等成为时下网络购物行业的大热点,其销售转化率高,营销效果好。传统的从屠宰企业到分销商,再到普通消费者的肉品销售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然而,动物及动物产品网络销售仍处于监管真空地带。本文通过对一起网络直播售卖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的查处,分析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益处和弊端,结合我国现有的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涉案人员的违法情节进行分析,并针对网络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规范管理提出一些个人观点,以期为同类案件的查处提供参考,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主体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守法经营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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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A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经A市交警支队通报告知,范×涉嫌运输未附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按照《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本文对该案的适格主体、违法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证据等方面进行点评,分析了办案过程中存在的案件来源认定缺少支撑,运输价格认定证据单薄,涉案物品处置程序缺失,执法文书送达时机不当等问题。本文也对"有证未附与无证可附"主要区别及不同案情中涉案物品处置方式和结果进行梳理,以期为官方兽医严格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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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2,(5)
<正>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推进,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强,各种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尤其是新《动物防疫法》的出台,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笔者在工作中查处了一例动物产品经营者销售未检疫动物产品案例,结合案例,谈谈对新《动物防疫法》的法律条款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