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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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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洁 《国际木业》2008,(7):43-44
芬兰:芬兰约1/3的私有林已加入森林保险,但办理风灾保险森林仅占1/5。国有林和公司所有林没有参加森林保险。森林保险的参保率低,源于林主认为保费太高,并且对保险的作用缺乏了解。其实,森林保险是一个相对便宜的风险管理方法。  相似文献   

2.
陈洁 《国际木业》2008,(7):41-41
法国参加风灾险的林主不足5%,而德国只有2%,林主的风险意识普遍较低,而欧洲的其他国家,如英国和丹麦,超过65%的私有林参加了保险。法国和德国与这些国家的差别在于:约70%的森林为公有林,私有林只占30%,而公有林林主并不认为森林是重要的收入来源。研究表明,瑞士的公有林林主认为森林是一个收入来源的不足1/3,但超过85%的私有林林主则认同此说法。因此,应鼓励法国、德国和瑞士的公有林主参加保险,并规定风灾险为强制性险种,  相似文献   

3.
国外发展私有林主协会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文中介绍了国外私有林主协会的发展状况和职能, 认为私有林主协会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主客观条件, 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协会内部管理科学, 林主协会与政府是合作关系, 协会具有降低林主生产成本、增加林主收益、提高林主生活质量、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增加就业等作用。建议, 在我国政府不宜主导建立林主协会, 应该尊重林农意愿, 从法律和政策上规范林主协会; 对于现有的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 应该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世界上8个发达国家私有林采伐制度的研究,总结其经验,对我国集体林采伐制度改革提出建议。发达国家因地制宜设计私有林采伐制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具有更多的私有林管理权,各国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来指导私有林采伐、对私有林采伐行为侧重政策引导。建议我国要坚持集体林采伐许可证制度,完善林木采伐相关法律,政府制定林业规划,林主制定森林经营方案,实行多种政策调控私有林采伐行为,加强采伐后林地更新管理,积极探索各个地区不同的私有林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5.
根据《联邦森林法》的规定,德国成立了各种形式的林业合作化组织,其中有林业企业协会、林业企业联合会以及林业团体。过去,它们主要是为小私有林的集体生产而成立的。这些集体为小私有林的林主提供服务,并代表它们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一、美国林业发展现状1.美国林业资源概况美国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南部、洛基山区以及太平洋沿岸等地区。美国现有森林面积2.98亿hm2,占国土面积33%,其中:公有林45%,林产工业企业私有林10%,个体私有林为45%。全美共有商业用材林1.98亿hm2,占全部森林面积的66%。其中:公有林为27%,林产工业企业私有林14%,个体私有林为59%,可见私有林在美国林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2.美国林业管理机构美国联邦农业部内的林务局是专门管理林业的行政机构。各州在农林厅内设林务处,林务处根据本州林业资源分布情况在各地设派出机构,…  相似文献   

7.
俄罗斯《林业报》2006年9月19日报道:9月7-9日在赫尔辛基召开了第5届国际私有林主大会,有25个国家的私有林主代表与会。会上讨论了森林私有制的未来和家庭林业的国际联盟状况,并决定成立一个新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国际家庭林业联盟。德国、挪威、加拿大、芬兰和美国家庭私有林主代表当选为该组织的管理委员会成员。  相似文献   

8.
芬兰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经济发达的国家。全国林业用地占陆地面积的86.6%,森林覆盖率高达65.9%。森林资源大部分属于30多万个小林主私人所有,小林主私有林占全国林地的63.1%,同国有林地相比,私有林立地条件好,蓄积量高,而且近20年来在森林资源上始终保持着不断发展的势头。这里起关键作用的是芬兰对私有林采取的正确政策。一、整个政策的基本出发点是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芬兰为保证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对私  相似文献   

9.
韩国的森林与林业机械化状况韩国的森林覆盖率为65%,全国646万ha森林的蓄积量达2.83829亿m3。其中,国有林的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占21%和33%,公有林的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占8%和7%,私有林的面积和蓄积量分别占71%和60%,而且有90%的私有...  相似文献   

10.
美国的林业项目管理文/魏红侠美国是林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现有森林面积2.9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2.2%。全国共有商业用材林1.93亿公顷,占全部森林面积的66%,其中公有林占28%,林产工业企业私有林占15%,其它私有林占57%。由此可见,美国商业...  相似文献   

11.
芬兰共和国位于欧洲北部,面积33.7万平方公里。国土的1/4在北极圈内,且呈狭长形,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窄,北部气候寒冷,西南沿海地区较温和。芬兰境内多森林和湖泊,湖泊有六万个以上,有“千湖国”之称;这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高达74%,其中私有林占65.3%,林业在国家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芬兰的林业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是传统的木材出口国。1975年芬兰的森工总产值占全国总  相似文献   

12.
通过对德国、瑞典、芬兰及东欧各国私有林政策的回顾表明:小规模林业曾经给过渡期的国家带来了多重利益,但同时小规模林业的发展面临着种种挑战,因此在私有林政策进程中有促进联合经营的趋势。介绍了世界主要林业发达国家森林合作经营的历程,认为不同类型的合作组织既是私有林经营的主体力量,也是国家扶持和管理私有林的主要途径。从经济学角度、农户角度及林业管理部门角度并基于森林可持续经营、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的不同经营目的,评价了各自对经营规模的取向。在借鉴各国私有林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中国集体林地规模化经营模式可能呈现多元化特征,相应集体林经营模式相关政策的制定也要充分考虑区域的各种差异以及林业发展目标的多样性,政策需要有一定的弹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芬兰林业政府管理机构、民间管理机构和林业管理理念的分析,总结了芬兰林业管理在满足林主需求、建立林主组织和科研服务生产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出了我国在集体林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3点建议:1)强化森林管理和科技服务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2)鼓励民间建立林农合作组织;3)加强林业实用性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  相似文献   

14.
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林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集体林区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能否通过林权改革促进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快速发展,不仅取决于能否建立明晰的产权体系,而且也在于能否建立科学的技术服务体系、林农技能培训体系、适合集体林区的林农组织形式、政府的扶持措施机制和严格的林业执法体系。瑞典、挪威和芬兰在发展私有林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三国均属小国,虽然森林面积有限,但大部分森林为私有林,且私有林主多,每个私有林主平均经营的森林面积小。瑞典私有林主多达35万个…  相似文献   

15.
欧洲     
德法努力提高森林保险的参保率法国参加风灾险的林主不足5%,而德国只有2%,林主的风险意识普遍较低,而欧洲的其他国家,如英国和丹麦,超过65%的私有林参加了保险。法国和德国与这些国家的差别在于:约70%的森林为公有林,私有林只占30%,而公有林林主并不认为森林是重要的收入来源。研究表明,瑞士的公有林林主认为森林是一个收入来源的不足1/3,但超过85%的私  相似文献   

16.
美国是个林业发达的国家,森林面积达2.9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2.2%。全国共有商业用材林1.93亿公顷,占全部森林面积的66%,其中公有林占28%,林产工业企业私有林占15%,其它私有林占57%。林业及其加工工业的产值,始终保持在500亿美元以上...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 据报道.瑞典开始推行一项现代森林计划.通过对私有林主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有效的现代林业方法.在未来50—100年内.提高私有林生产力20%。约有5万林主通过各种方式培训接受现代林业教育。  相似文献   

18.
胡光弟 《中国林业》2001,(22):18-19
“十五”期间林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内加大对私有林的开放,建立以非公有制为主体的林业发展体系,才能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本文以四川省巴中市为例,就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谈点看法。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基本结构巴中市有森林面积428940公顷。按所有制结构分,国有林面积占14.3%,集体林占78.47%,个人林(含个人经营的自留山、承包、租赁、合股等),占7.27%;从经营目的分,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的35.1%,商品林占森林面积的54.9%,兼用林占森林面积的10%;…  相似文献   

19.
私有林在芬兰林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芬兰私有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成熟的林业合作组织。随着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深入,为解决分散经营等问题以及降低经营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林业合作组织在中国各地的健康发展,芬兰的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20.
瑞典是世界上林业生产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森林资源丰富,总面积2600万hm2,有生产力的森林2320万hm2,人均拥有森林3hm2。瑞典林业是出口型的,林产品的17.2%供出口,主要出口产品是纸浆。森林所有制有私有林(占49%),公司林(占35%)、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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