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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随着宠物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主人牵着宠物狗到街头散步已属司空见惯。是否遛狗应该纯属个人行为,可是,意大利北部城市都灵的市议会却偏偏要“多管闲事”,最近制定了一部法律,声称狗主人如果不能做到每周带着狗狗外出散步3次就要被罚款500欧元!据路透社4月22日报道,都灵市议会制定的这一最新地方性法律对于宠物狗应该享受的各种待遇均作出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其内容主要是狗的主人不但不得虐待他们的狗朋友,而且还必须保证让它们享受生活。根据这一规定,狗主人如果不能做到每周带着他们的狗朋友外出散步3次,他们将被罚款500欧元(约650美元)。…  相似文献   

2.
正近日,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新动物福利法出炉,该法律规定,养狗人若超24小时未遛狗,可能被处以最高4000澳元(约人民币2万元)罚款,将在2020年3月生效。也就是说,强制规定:养狗人每天至少遛狗一次。澳大利亚广播公司2019年9月27日报道,即将成为法律的《动物福利立法修正案》实施了一系列严厉的惩罚措施,以改善动物福利。  相似文献   

3.
《中国动物检疫》2006,23(5):41-41
芬兰宠物管理部门明确规定,在芬兰各城市人口居住稠密地区遛狗时,狗的主人必须将狗用绳索拴好,并在拴狗绳上标明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同时,狗的主人必须将狗的粪便拾起,装入可降解的专用口袋,送入附近垃圾箱,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7月下旬,进入盛夏的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异常炎热。然而,在距市中心10多公里处的一片50公顷的森林中,一片片高大的赤松、云杉和白桦林遮挡着炎炎烈日,绿茵茵的草地上宠物狗或四处奔跑撒欢,或围着主人高兴地摇着尾巴。这里是赫尔辛基市政府为宠物狗特意开辟的“宠物狗专用林地”。人们可以带着狗到这里散步、嬉戏,…  相似文献   

4.
有几个问题一直困扰着饲养宠物的主人:我们家的宝宝到底要不要绝育?什么时候绝育合适?不绝育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也有一些宠物主人持有这样的态度:我们家的宝宝不出门,即使出门也牵着,不跟其他狗玩,因此不会怀孕。有这种想法的主人大都认为宠物不做绝育,也不怀孕(生育),不会有事。难道真是这样的吗?本文将对宠物绝育的利弊做一个比较详细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正8.查处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三的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违反本规定,从事动物疫病研究与诊疗和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违法行为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个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罚款。9.查处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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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刊 2 0 0 3年第 4期刊登那坡县冉权龙的“无证贩运肉猪逃避检疫案的处理”一文 ,阅后深感多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 ,现指出供参考。1 文中对王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处以人民币3 0 0元的罚款和对剩余的 1 1头待宰肉猪进行补检 ,加倍收取检疫费。此处没有说明罚款3 0 0元的具体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中对“经营没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动物产品的 ,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 ;对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 ,依法补检” ,没有罚款的规定。第五十条对“不…  相似文献   

7.
《警犬》2010,(11):52-52
浙江在线9月9日讯车撞死狗,狗主人索赔9.5万元,狗官司很纠结,怎么判难倒法官。杭州江干区法院特地召集10多位顶尖法学专家、律师召开意见征询会,听取专家对“狗官司”的法律意见,同时通过早报向读者征求意见。有人说狗主人是敲诈,也有人说没养过宠物的人无法体会失去爱犬的心情……两个多月过去了,这起狗官司终于有了一审结果,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狗主人500元。此外,肇事方自愿补偿狗主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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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辑 《中国猪业》2013,8(12):51-51
据中国甘肃网2013年11月28日报道,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就《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随意抛弃病死动物、动物组织或者丢弃动物医疗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以处3 000元以下罚款。此外,《二次审议稿》规定,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动物诊疗许可证。市场内不得经营无动物检疫合格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动物检疫法规中,有许多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这些规范要求管理相对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凡国家动物检疫法律、法规中规定,管理相对人必须作为的或不能作为的,都是管理相对人的义务.  相似文献   

10.
随着宠物诊疗行业的发展,宠物兽药使用不当的违法行为频发。2018年7月,A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对B动物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涉嫌使用假兽药,经立案调查,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执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兽药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给予了当事人罚款10 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文从主体适格、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由此从执法相对人的认定、处罚裁量界定、证据确定、假兽药处理、案源追溯等方面进行了思考。  相似文献   

11.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除履行动物检疫法定职责外,还负责对逃避动物检疫或违反有关动物检疫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1.查处不按照国家规定处置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必须作无害化处理,消除其传播动物疫病的可能性,以达到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目的。由于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家养宠物数量逐步提高,使得流浪动物数量也日渐增多。本文旨在剖析流浪动物背后的成因与存在的隐患,尝试从完善法规、科学管控、加强宣传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分析认为:城市流浪动物的大量出现与宠物被遗弃、遗弃后自然繁衍、诊疗费过高、缺乏相关制约法律有关;而流浪动物存在攻击伤人、传播人兽共患病、引发交通事故、嚎叫影响居民生活、排泄物及尸体污染公共卫生等隐患。提出了采用TNR绝育措施,建立收容机构及领养制度,健全配套法律法规,规范宠物交易市场,加强文明养宠宣传教育等建议,以此加强流浪动物监管。  相似文献   

13.
亦戈 《兽医导刊》2007,(11):55-58
日本:养狗者有好习惯 早在1973年就制定了动物保护法,2000年又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法律规定,人们要爱护动物,借以陶冶尊重生命、热爱和平的情操;此外还应把宠物视为家庭的一员,不得随意遗弃,否则将追究责任.清晨或傍晚,每当漫步东京街头或小巷,都会碰到不少人牵着自己喜爱的宠物在外溜达.  相似文献   

14.
马彬  苗妍 《中国动物检疫》2017,34(12):63-64
行政相对人王某涉嫌一起跨省未经指定检查站报验的动物产品案。经立案调查,认定王某违反了《吉林省无规定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中关于通过公路从省外输入动物产品的,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向输入地省人民政府设置在指定通道的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报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王某罚款3 000元。本案提示应通过完善法律规章、做好普法教育、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动物卫生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15.
《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两年以来,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基层具体执法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给实际工作造成很大阻力。《动物防疫法》因其内容广泛、章节概括、条款简要而缺乏可操作性。当前,基层具体执法工作者要求配套法规尽快制定出台的呼声越来越高,作者结合实际工作体会,现就《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制定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对经营《动物防疫法》第48条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处理(罚)过轻。 1.《动物防疫法》第48条设定了责令停止经营,收回已售动物或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动物或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第49条设定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依法补检措施。这里对“经营”一词无明确解释,所指不清,具体执法时难以定性。其次是对经营病害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处理(罚)过轻,只设定了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往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因其大多经营的是病死动物或动物产品,货值寥寥无几,其违法所得难以确认或数额太少,使其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处罚;此外是对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只能依法补检,而在实际工作中,故意逃避检疫的行为较多,依据《动物防疫法》第54条规定,只有在引起重大疫情,致使养殖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即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有设定明确的处理措施。 2.建议在制定《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时,将“经营”一词作如下解释:指从事动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买卖、仓储、运输、屠宰、加工等,以便在具体执法时具有可操作性。对经营《动物防疫法》第18条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或动物产品的,除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或动物产品,依法补检外,情节严重的,应明确设定并处直接责任人一定数额的罚款。 二、验讫标志的伪造、涂改、转让等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无法可依 1.《动物防疫法》第51条设定了转让、涂改、伪造检疫证明的处理(罚)措施,而对第38条、39条规定的动物产品验讫标志的转让、涂改、伪造未作明确处理规定。 2.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伪造、转让、涂改检疫印章、验讫印记和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例如:私刻检疫印章,将白条猪肉与加盖验讫印记猪肉重叠翻印验讫印记,移动检疫标志等等,其违法行为虽已定性但处理处罚却无法可依,因而难以实施。 3.建议尽快出台《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细化有关条款,并将检疫证明解释为包括检疫合格证明、消毒合格证明、检疫专用印章及其有关的验讫印记、检疫标志等,就是说将检疫印章、验讫印记、检疫标志与检疫证明一并作为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的凭证。把《动物防疫法》第38条、39条的有关规定纳入第51条设定的行政处罚范围之列,使之有法可依,便于操作,才能执法必严,立法的宗旨才能得以体现。 (编者注:本文内容,纯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相似文献   

16.
北京将为“动物福利”立法虐待动物最高罚款一万元北京市拟立法保障“动物福利”,虐待、伤害或遗弃动物、未按人道方式宰杀动物、未对受伤或患病动物给予必要治疗等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相似文献   

17.
《中国动物检疫》2006,23(5):43-43
近年来,饲养各种宠物的匈牙利人愈来愈多。狗和猫更是普遍受到人们的宠爱,占市民家养动物的90%以上。据悉,在人口174万的首都布达佩斯,各种各样的狗多达20万只,有可以装在口袋里的微型狗,也有凶猛异常的大狼狗。布达佩斯原则上不禁止养狗,除个别非常凶猛的品种外,养狗一般无需提前申请和报告,但养狗却并非无章可寻,其中检疫方面的规定最为严格。按规定,小狗生下后3个月就必须注射狂犬疫苗,6个月后再注射一次,以后每年都必须按期注射。逾期不注射疫苗经提醒无效者最高可被处以10万福林(1美元约合232福林)的罚款。此外,养狗者还必须到动物诊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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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述宪 《野生动物》2000,21(5):10-11
1.什么是宠物或陪伴动物?宠物在国际上又称为陪伴动物或伴侣动物(Companion animals),是指家庭饲养作为陪伴、并与人有情感交流的动物,主要为狗、猫等。现今世界各地家养陪伴动物十分普遍,这是由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结果。美国近年的统计约56%(5300万户)的家庭饲养陪伴动物,其中一半的家庭饲养2种以上。以下是家庭饲养宠物的主要种类和数量:狗占第一位,5500万只(38.2%):猫6380万只(32.3%);鸟3100万只(7.7%);小哺乳动物1220万只(5.0%)和马490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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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认真履行案件现场处理(罚)程序及方法动物防疫行政案件现场处理(罚)程序,又称案件处理(罚)简易程序。就是由检疫执法人员对违反动物防疫法规管理秩序,情节轻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公民处50元以下、法人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或者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必须在15日之内或当地当场向执法人员缴纳罚款或处理款的处理过程。4.1处理(罚)前的准备工作4.1.1必须持执法证件动物防疫执法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标志,持农业部印制的《动物检疫员证》或《动物防疫监督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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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卵巢摘除术是动物门诊较为常见的手术之一。犬卵巢摘除后,可解决母犬在发情、产仔和哺乳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问题,可保证警犬牧羊犬正常执行任务;可控制养犬数量盲目增加,限制流浪犬恶性繁殖,对防治狂犬病的传播有积极意义;可作为肉狗催肥技术之一;当母犬患有某些卵巢、子宫以及乳腺病时,可作为治疗手段;可以减少疾病的发生,并使犬变得更温顺,增进与主人的感情。而且随着宠物的增多,犬因绝育而施行卵巢摘除术的数量越来越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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