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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开展城镇低效用地摸底调查上图入库,旨在掌握全省城镇低效用地状况,以摸清低效用地规模、结构、空间分布、再发潜力及存在问题为目的,为后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为工作打基础;但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作进一步思考和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为今后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提供借鉴意义。1城镇低效用地调查提出的背景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既是生活载体,又是经济建设的要素。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不可移动性也使得城镇低效土地后备资源的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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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城镇低效用地的概念和温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制定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从地类认定、历史遗留用地处置、供地、市场主体参与机制规范、配套政策完善5个方面分析了温州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红利,并从扩大地类认定政策适用范围、再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评估收取办法制定、再开发项目审批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对策建议,为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进程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在全国的推广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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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阐述山西省沁水县城镇低效用地认定过程并进行结果分析,探究其改造方法,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土地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以沁水县14个乡(镇)为研究区,基于调研数据,采用定性定量结合的方法构建认定体系,结合实证研究,提出改造开发策略。结果显示,研究区城镇低效用地259宗,其中通过定性指标认定205宗,面积为15.37 hm~2;定量指标认定54宗,面积为52.29 hm~2;旧城镇集中成片改造,旧厂矿采取综合整治策略,旧村庄遵循拆旧建新原则进行改造。说明沁水县城镇低效用地具有较大的挖潜价值,可通过改造释放土地利用活力,为同类型小城镇的低效用地认定与改造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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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效用地结构分析——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低效用地再开发是城市内部存量建设用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以南京市江宁区为例,通过理论与调查结果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江宁区存在低效用地的街道、开发区现状,分析了其低效用地的结构特点,并提出了江宁区"十三五"期间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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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建立潜力测算体系,依据相关指标,分析测算娄烦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规模潜力和经济潜力,其中绝对规模潜力共计762.05亩,相对规模潜力为88.57%,土地经济潜力367896.98万元。在此基础上,依据总分频率法进行潜力分区并分析得出娄烦县城镇低效用地潜力现状与再开发潜力特征,由此提出中部欠发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相关规划编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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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强调了城镇低效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范围,分析了形成城镇低效用地的原因,并就此提出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的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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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3):4-6
当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有三种,即政府主导模式、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和自主再开发模式,利用比较法与理论模型法分析此三种模式,结果显示:(1)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角色,快速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同时也存在地方政府角色定位偏差等问题;(2)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有利于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缓解财政资金紧张的压力,调动全社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积极性;(3)自主再开发模式通过原土地使用权人和市场主体自信实施的方式,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减轻政府负担。对城镇低效用地的再开发,有条件的地区应尝试推行政府与市场合作模式,不具备条件的地区需规范政府角色,提高补偿标准或规范自主开发方式,最终使三种模式逐步向市场主导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