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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并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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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国有林区重点湿地现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的湿地共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水库湿地、灌丛沼泽湿地、森林沼泽湿地、草本沼泽湿地和泛洪来源湿地7处类型,并对现有8处重点湿地的现状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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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政策的实施以及政企分开体制改革促使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发生转型。在此背景下,文中运用微观经济学供需理论,对我国重点国有林区隐性失业的成因进行分析,重点讨论了森工集团以及职工家庭隐性失业的形成机制。研究认为,由于林业产业结构与林业就业结构发展不协调致使森工集团产生过剩劳动力,形成森工集团内部的隐性失业;在重点国有林区转型过程中,林区职工家庭的工作时间未能充分利用被迫产生闲暇,即形成了职工家庭的隐性失业;重点国有林区产生的隐性失业问题会增加森工集团企业成本,降低森工集团经营效率,减少林区职工家庭福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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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19,(1):54-55
近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通气会中获悉,我国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将于2020年如期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李志宏表示,3年多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国有林区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森工企业已剥离机构706个,人员5.1万人,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和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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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面停止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启动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指出,停伐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事件,是实现林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标志着重点国有林区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的发展新阶段,要着力抓好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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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举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揭牌仪式。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成立,标志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结束长达32年由黑龙江省代管的历史,迈入新的历史阶段,黑龙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要成果。据悉,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直属企业,自1987年以来一直由黑龙江省代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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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及其产业链发展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资源管理》2016,(2)
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该地区林产工业衰落、林区财政收入和职工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凸显。为了保障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政策得以有效实施,提出森工林区通过实行以分类经营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来保证公益林保护与商品林经营的统筹兼顾。为了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商品林资源,根据生态产业链原理,设计林产工业生态产业链,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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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林区对林业科技的需求1.1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求林业跨越式发展是指林业相对落后并有后发优势的国家,为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赶超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而采取的一种超常规发展模式。现阶段,中国林业跨越式发展是指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主要途径,以体制创新为突破,科技创新为动力,加速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尽快使我国林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早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努力缩小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差距的新发展模式,应该说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黑龙江省林业的发展来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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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最重要的森林生态功能区之一,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家木材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森林旅游是重点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文中基于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发展现状,对5个森工(林业)集团,以及100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森林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表明,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发展的主要问题体现在自身投入能力弱、可游季短、林地审批困难、专业人才匮乏、资源同质性严重等多个方面;此外,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充分仍然突出,优势与短板长期共存,顶层设计和政策缺位。研究提出了推动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发展的政策建议,包括优化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空间布局、扩大森林旅游产品供给能力、拓展森林旅游客源市场、提升森林旅游人才培养能力、做好森林旅游发展政策支撑,以期为新时代重点国有林区森林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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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烈马一呀一杆枪,翻山越岭打猎巡逻护呀护山林。”一首被写进小学音乐课本的《鄂伦春之歌》,成为许多人对大兴安岭的最初记忆。在大家印象中,大兴安岭就像歌中唱到的那样,一片片遮天蔽日的大森林,富饶而美丽。但是,自上世纪中叶开发建设后,林区作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为此,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进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大兴安岭将在“停伐”中休养生息。我们相信,今天的停伐,会在明天,重新收获一个富饶的大兴安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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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12年5月1日起旋行。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同时废止。《条例》自2010年8月开始修订,同年12月纳入省政府2011年度一档立法计划。先后经过了多次部门协调、座谈、论证、调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3年间,反复修改30余次。与《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相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