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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1.导致农机安全隐患的原因 1.1农机安全监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农机安全监理事权不一、责权不一,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陷入窘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农业(农机)部门受公安部门委托对拖拉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农业(农机)部门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拖拉机进行管理,管理的法律依据和管理手段相对较强,因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2.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使农机监理部门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对农机监理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3.
随着《道路交通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相继实施,使农机监理部门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为农机监理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一、监理与服务相结合寓监理于服务之中  相似文献   

4.
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应当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国家法律合理对接,体现全国法律统一性原则。结合《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修订,从农机监理机构、执法依据、固定式农业机械的监理、农机事故处理、法律责任5个方面进行论述,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1 怀来县农机监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04年5月1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开始实施。根据新法规定,原由农机监理部门管理的农用运输车划归公安部门管理,使全县农机监理业务减少88%,政策性收入大幅减少。  相似文献   

6.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我们农机监理工作的宗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逐年增加,农业机械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提高监理效率,有效地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  相似文献   

7.
对农机监理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浅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我们农机监理工作的宗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随着农业机械拥有量的逐年增加.农业机械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农机事故呈上升趋势.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提高监理效率,有效地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大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农机监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8.
刘森 《现代农业》2011,(12):86-87
一、农机监理的执法手段薄弱、执法环境差首先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理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为农机监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带来了很多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了拖拉机该谁管,却没有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9.
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几年,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农机具呈现出了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也随之增多,对农机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对农机“三率”的提升带来许多障碍。面对新形势,如何破解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成了当前农机监理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新农业》2016,(24)
正考汽车驾照是为了合法地开车上路,现在开农机也需要考驾照了。随着农村农业机械的购买力逐年增加,农机使用也越来越规范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驶操作,县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级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指导下,承办农机驾驶证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考试等具体工  相似文献   

11.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我们农机监理工作的宗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加,农业机械的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当前我们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加强信息化建设 提升农机服务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由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明显确立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法律地位和管理职责,同时也限定了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范围与行为,使我县农机监理部门失去了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的路面监管权。县公安交警部门又因警力不足和缺乏对拖拉机监管的经验,监管力度不够,使拖拉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真空"。因此拖拉机超速超载、脱检脱保、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明显增加了农机事故的发生率。为了对拖拉机实行全面监管,因此,我县农机管理部门狠抓了农机信息化的建设,使农机信息化为我县提升农机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拖拉机年度检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赋予农业(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也是农机监理工作的重头戏。由于农业(农机)部门管理力度薄弱等一些原因,农民购买拖拉机后只人户、不年检的现象相当普遍,导致拖拉机年检率激剧下降,特别是手扶拖拉机和小型方向盘拖拉机。如龙泉市1999年手扶拖拉机参加年检1860台,到2000年降为1385台,到2003年仅有300余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拖拉机年检率更低,脱检的手扶拖拉机就有1000余台,参加年度检验的拖拉机只是些比较老实的机手和常参与营运的拖拉机,大部分的手扶拖拉机成了无牌无证的“黑车”,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极大的隐患。那么如何提高拖拉机的参检率,就成了农机管理部门的主要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拖拉机登记由农业(农业机械)部门负责.文章对农机监理机构多年来在拖拉机初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粗浅的论述,为农机监理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对农机安全管理的部门进行了职能定位。这部法确立了农机监督管理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使农机安全监理彻底甩掉了"委托管理"的多年限制,与公安交警具有平等的执法主体地位。同时在管理内容、管理方式和管理体制上也带来新的变化,对农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更好地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是摆在我们农机安全监理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6.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是我们农机监理工作的宗旨,保障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是我们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随着农业机械保有量的增加,农业机械的的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特别是近年来,农机监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道路交通安全法》、《=彳亍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对我们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当前我们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7.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农机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它通过对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来保障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业发展。2003年10月28日,历经三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尘埃落定,并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道路交通安  相似文献   

18.
赵胜荣 《现代农业》2008,(10):43-45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农机推广事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而与此相对应的是,作为农机安全保障的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却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业务范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难境地。与农机推广事业不相适应,长此下去势必会对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安全健康协调发展造成隐患。本文从农业机械化的现状和前景出发分析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今后的宏观发展思路。  相似文献   

19.
朱希华 《云南农业》2005,(12):26-27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结束了农机监理长期以来受人“委托”开展工作的困惑局面,将依照法定职能履行肩负的职责。这是里程碑性的变化。农机监理部门务须科学认识,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不断开创农机监理工作新局面。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安徽省在农机安全管理举措上有了重大创新。2008年和2010年,蒙城县和天长市先后成立了警监共建执法中队,2010年7月,涡阳县成立了警监共建执法中队。公安交通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行政执法联合机制(简称“公安农机警监共建机制”)在安徽省得到逐步推广,成为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新亮点。本文主要论述公安农机警监共建机制的现实背景、法理依据、法律依据文件依据、切实可行性、创新实效和机制完善。 一、公安农机警监共建机制建立的必要性(一)时代背景 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后,机动车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权统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农机部门对拖拉机机、联合收割机的管理更多的是静态管理即上牌办证及年度检审,这就产生了“农机部门有权办理牌证无权上路执法检查”的问题。农机部门的安全执法缺少可操作性的强制措施,农机部门的安全监管权力与安全监管责任发生了不相适应的状态。因此,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公安农机警监共建机制,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是改进农机安全监管手段、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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