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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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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而"家庭农场"做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日益凸现,实践证明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指出总书记也曾指出,要深刻认识我国农业发展的特点和阶段,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作为新型农业主体作为新型农业主体,家庭农场是农业增效、农村增色、农民增收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河北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通过名录管理、示范创建、项目带动等举措,家庭农场得到快速发展,目前注册登记总数已达登记总数已达7.7万家,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联建、梯次跟进的发展格局。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国家积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并出台了相应的发展政策,但各地对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注册条件等执行尺度不一。笔者认为家庭农场应发挥农业机械化作业、农业科技示范、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业经营管理等四个示范作用。并作为认定家庭农场的重要标准之一。  相似文献   

4.
<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工作指导要求、管理服务制度、相关扶持政策、社会化服务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意见强调,要把握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  相似文献   

5.
<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家庭农场从无到有、不断壮大,一方面,家庭农场在发展质量日益提升、经营产业日趋多元的同时,其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作用日益凸显;另一方面,随着数字化进程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整合应用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家庭农场理应充分享受农业农村数字化红利。  相似文献   

6.
<正>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加快发展家庭农场是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一、目前洛阳市家庭农场发展的数量及结构从全省整体情况来看,洛阳市家庭农场起步早,发展速度慢,目前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低于全省其它市(县)。截至目前,洛阳市家庭农场注册的总数量263个,主要分布在孟津县54个、新安县5个、嵩县134个、汝阳县4个、宜阳县7个、伊川县23个、偃师市23个、洛宁县4个、吉利区3  相似文献   

7.
<正>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农村改革的一项新生事物,是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表现,是促进农民职业化、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的有效手段。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省、市先后出台政策进行扶持。温县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有益探索。  相似文献   

8.
《新农业》2018,(24)
正家庭农场,对于四川省凉山农业来说是一个新词。这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一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仅几年时间的发展,家庭农场就以"燎原"  相似文献   

9.
<正>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防止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防止人为归大堆、垒大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月24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家  相似文献   

10.
《福建农业》2014,(5):16-17
<正>“家庭农场”,一个不乏浪漫气息的名词。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有人说,这是一场有关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还有人说,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崛起。小小的家庭农场,肩负着多重探索,会对未来的农民、农业和农村带来怎样的改变?  相似文献   

11.
正1基本情况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农村工作重点之一,紧紧围绕牛、果、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积极走规模化经营道路,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有力的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截止2019年底,全县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38个,其中从事种植业的76家,占总数的55%;养殖业27家,占总数的19.6%;种养结合16家,占总数的11.6%。其他类型家庭农场19家,占总数的13.8%。2主要做法2.1打造平台,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随着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效益提高,一些普通农户逐步发展成  相似文献   

12.
正家庭农场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通过租赁或转包等形式受让农户流转出的土地,从事适度规模的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是创新农村经营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以来,安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相似文献   

13.
<正>2013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解释说,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4.
《农家顾问》2013,(4):12-12
<正>农业部办公厅3月下旬下发《关于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家庭农场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罗山县涌现了一批土地流转大户,催生了一大批家庭农场,为农业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一、发展现状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家庭农场的出现,丰富了罗山县农村经  相似文献   

16.
家庭农场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也是适合当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4年,中共江西省委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加强管理指导、培训教育,加大技术、资金等支持力度。"为了让读者,尤其是想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朋友们更好地了解家庭农场的相关知识,本文介绍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意义以及设立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7.
家庭农场的出现,对传统农业造成巨大冲击,不仅有效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助推作用。文章先简单介绍家庭农场的内涵和家庭农场建立的基础,然后列举家庭农场的发展优势,重点就家庭农场对农村经济产生的推动作用进行分析研究,最后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几个制约因素。文章主要强调家庭农场对农村经济产生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8.
《新农业》2013,(24)
迎新辞旧岁家庭农场来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将是今后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9.
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家庭为基本单元,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家庭农场有利于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产品质量及效益,符合新时期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六合区马鞍街道是江苏省南京市17个现代农业主导型街镇之一。近年来,马鞍街道家庭农场显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2021年年底全街道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已有141家,规模经营方式呈多样化,促进街道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总结了马鞍街道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介绍了当前家庭农场以稻麦生产型为主体、积极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注重品牌建设等发展特点,分析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投入大且融资难、经营风险高等问题。提出抓好素质培育,提升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完善制度保障,防范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打造生态农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措施推动家庭农场更好地发展。  相似文献   

20.
梁影 《福建农业》2013,(9):1-1,5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的组成形式可以是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家庭农场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是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市场主体资格登记。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注"家庭农场"字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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