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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为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彻底改变种子市场的不良经营环境,确保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种子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大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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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种子经营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新优品种不断涌现,种子市场十分活跃,同时也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营推广未经审定的品种;二是经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管理不严谨;三是制假售假,以劣充优,以假乱真;四是种子包装、种子标签极不规范:五是种子生产缺乏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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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深入实施,湖北省种子管理与种子经营彻底分离,市场快速发育,市场主体多样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管理规范化等特征趋于明显。湖北省种子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引种不规范,未审定先推广的现象时有发生;种子市场信息化水平低,种业宣传杂乱无序;经营档案不健全,种子标识不规范;经销商管理不规范,个别违法经营;种子后续服务不到位。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制止和解决,将严重影响种子事业的发展。为此,我们应针对问题强化管理,促进行业自律,逐步建立起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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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有史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作物种子的法律,标专着我国种子产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规范发展的新阶段。实施《种子法》,对保护和全理利用品种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促进种子产业化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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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种子市场的完全放开,地市级农科所相继依法成立种子公司,以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国外的种子公司将相继涌入,地市级农科所的种子经营刚刚起步,又要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1农业科研院所种子经营的优势1.1拥有经营自主权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种子经营主要是以县级以上种子经营单位为主,农科所不能搞种子经营;在双轨制期间农科所也只是种子经营的副渠道;《种子法》二十八条规定:国家支持科研单位、学校等依法经营农作物良种,农科所拥有了与国有公司一样的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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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种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了种子管理和经营分开机制。面对当前种子供大于求、市场极度疲软,竞争白热化的严峻形势下,贾汪区实现了种子市场管理规范有序,种子经营产销两旺,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成功探索出一条县级种子公司改制走出困境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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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Ⅸ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法制平台,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种子产业快速发展,《种子法》在实际应用中有不明确之处,特别是在县市一级,表现尤为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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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使我县种子市场进一步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种子市场进一步放开,地区垄断被打破,技术型、资本型龙头企业正在主导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二是种子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步增强,无证经营和大案要案明显减少;三是种子质量大幅度提高;四是种子包装、标签逐步规范;五是种子经营正在由过去的单纯买卖向种子与技术的配套服务发展。但是,我县种子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品种多而杂,未审先推、种子标签不合规定、经营档案不健全等。针对这些情况,对今后我县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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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依法治种的新阶段。《种子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会议安排,我就《种子法》实施的有关情况作一专题发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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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种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农业生产用种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农民用种安全程度不断上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子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但种子事故、质量纠纷、种子案件还时有发生,销售未审定品种、质量不达标、包装不规范、品种越区种植、虚假广告宣传、品种侵权等问题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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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为农民提供优质良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携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被列为劣质种子。经营劣质种子的,依据《种子法》第59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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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出台,种子经营退出了计划经济序列,种子经营进入市场以后,质量是竞争的核心,如何提高质量,增强竞争力,质量检测至关重要。
1 提高检验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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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5年来,在规范种子的生产经营和种子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种子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种子法》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在今后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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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种子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是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种子法》,继续推动种子工作,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大力推进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建立起公平公正竞争环境和统一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快种子企业改革和机制转变,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并培育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产业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提高种子质量,提高良种在作物增产中的科技贡献。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观念、体制、科技、质量、营销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1观念更新一是确立种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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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实施以来,使种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繁荣种子市场,保证种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加大种子管理力度,为农民安全用种提供保障,为种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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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已成必然,种子市场的开放亦是大势所趋。如同经济全球化一样,我国种子的国际化或全球化进程将日益加快。开放、竞争和垄断将成为激活我国种子市场的矛盾统一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实施,将不仅能够规范我国种子企业的行为和种子市场,并将能够引导我国种子市场开放、竞争和垄断的有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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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办法》)颁布实施7年来,在省种子管理站的具体指导下,在周口市农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周口种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内抓素质、外树形象;以质量为核心,依法治种,合法经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进一步规范了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用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具体体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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