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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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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蒋红星 《湖南林业》2008,(12):18-18
植树造林是适龄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义务植树尽责率过低是我省绿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适龄公民实行征收绿化费制度。这一制度在我省已实行20年。实践证明,绿化费直接关系到公民植树尽责率。公民缴纳绿化费,是新形势下一种值得推广的义务植树尽责方式。  相似文献   

2.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与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联合行文,颁布了《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绿化费管理办法》。《办法》要求无故不履行义务、没有完成规定的义务植树任务或因故不能履行植树义务而自愿以缴纳绿化费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的城镇单位和城镇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办法》规定义务植树绿化费由市、县(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收缴、统一安排。收缴的义务植树绿化  相似文献   

3.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绿化委员会对未完成2001年公民义务植树任务,也未缴纳义务植树代植费(绿化费)的19个单位,申请地方法院强制执行。 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每年都要参加绿化委员会安排的无报酬植树3-5棵的任务。这是全国人大、省人大早在八十年代初就作出的明确规定。崇尚道德,植树种草,绿化国土,改善  相似文献   

4.
2000年,湖南省常德市的360万适龄公民完成义务工日900多万个,与1999年相比,义务植树尽责率提高了20%,收缴绿化费的绝对值增加2倍以上,出色地完成了省绿委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 新世纪伊始,市人民政府便召开了全市义务植树总结表彰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0周年纪念大会。这是20年来该市召开的第一个义务植树专题总结表彰大会。人们说,这是依法行政的重大成果。 国务院1981年颁布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  相似文献   

5.
湖南调整义务植树绿化费标准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义务植树绿化费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本省范围内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应义务植树但因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缴纳30元的绿化费。  相似文献   

6.
叶梓 《国土绿化》2006,(10):23-23
义务植树是公民应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年来,全国各地都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法,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发展。日前,山西太原市出台了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收缴办法,对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等进行有效规范。  相似文献   

7.
为了深化新形势下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全国绿委办邀请部分省(区、市)绿委办及有关部门专家在京研讨绿化工作。主要内容:一是研究制定全国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典型抽查工作方案,以摸清适龄公民义务植树  相似文献   

8.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费(以下简称绿化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青海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化费是指对因故不能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或未经批准,不按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含未完成相应劳动量的)以及无故不履行法定义务植树的成年公民应征收的费用。 第三条 各级政府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绿化费的征收部门。未经当地县级以上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授权或委托的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征收。  相似文献   

9.
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情况普查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森林法》的要求,全国各地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0年来,全国广大适龄公民认真履行义务,大力植树、种草、种花,推动着国土绿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摸清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的情况,加强对义务植树工作的管理,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有关情况和尽责率情况的普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我区全民义务植树为改变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与此同时也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义务植树运动的发展还很不平衡,一些地方绿化工作进展不快,标准不高;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覆盖面不够,城镇居民特别是无固定职业人群中的尽责率很低;义务植树运行管理体制不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滞后,政策不配套,蕴藏在广大群众中的植树绿化积极性远未充分发挥;公民义务植树的法定责任落实不到位,绿化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针对这些问题,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自治区明确提出了实现四个转变,抓住一个关键点,建立一套适应现代社会的管理制度,开创一种新的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  相似文献   

11.
湖南省怀化市20年来有2330万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年均116.5万人,适龄公民尽责率平均为56.3%,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义务植树运动还存在工作面广人多、组织难度大;以资代劳“绿化费”征缴工作执法关系不顺,措施不力,收缴困难;法律法规不完善,处罚措施不力;对部门绿化工作没有投入,推动部门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只是号召而已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义务植树尽责率就难以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绿化意识,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证务植树尽责率,江西省景德镇市绿化委员会依据《江西省民义务植树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今年10,把辖区内41个既不组织职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又不纳义务植树绿化费,在绿化委员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宣工作后,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告到法庭,申请法院强执行。在法院的大力支持下,经宣传调解,目前已有38单位主动上门,将拖欠的绿化费上交财政绿化费专户。对剩余3个单位,法院将在近期进行强制执行拒不履行植树义务 法庭见@孙勇  相似文献   

13.
对不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者收缴绿化费,在法律政策上已有明确规定。全国绿化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对义务植树尽责率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履行植树义务的,经批准可以以资代劳;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要强制收缴绿化费并进行处罚;对未履行义务的单位,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今年,湖北省义务植树的重点是大力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力争全省新建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义务植树基地100个以上,并与单位责任与经济效益挂钩。省绿化委员会在积极争取、尽早出台《湖北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同时,要求各级绿化委员会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鼓励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活动,  相似文献   

15.
《国土绿化》2004,(6):10-11
(200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04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应当履行植树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其他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驻本市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照绿化委员会的安排,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和国土绿化劳动。本条例所称适龄公民是指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一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但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承担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  相似文献   

16.
肖端 《国土绿化》2004,(12):10-10
云南省绿化委员会、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云南省义务植树绿化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云南省境内的植树义务人,每人每年应承担5株义务植树任务,未参加植树活动的应缴纳绿化费。绿化费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征收。参加义务  相似文献   

17.
《绿化与生活》2010,(4):18-19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好单位和适龄公民义务植树的任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首都地区单位和适龄公民开展义务植树的登记考核管理工作。适龄公民指男性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年满18周岁至55周  相似文献   

18.
<正>按照全国人大作出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适龄公民每年要义务植树3至5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完成就算履行了义务植树的责任。随着可植树的荒山越来越少,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多种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开展起来。北京于2010年率先推出了18种新的义务植树尽责方式,适龄公民除了种树外,认养绿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湖北省绿委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国土绿化事业在形式上不断创新,在内涵上不断丰富,在外延上不断拓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多年来,全省共有11.6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适龄公民尽责率达到86.5%,义务植树累计  相似文献   

20.
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是法律的规定。义务植树属地管理,是指将每一个适龄公民都纳入当地政府的管辖区域之内,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履行公民法定的植树义务和责任的制度。在城镇,每个适龄公民都应无条件地参加当地政府及它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安排的义务植树活动。在乡村,要在县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造林绿化。农牧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城区以街道为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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