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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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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月27日,在自治区林业厅工作组的主持下,来宾市金秀县忠良乡六卜村田劳屯村民代表和梧州市蒙山县夏宜乡芦山村上、下社坪屯村民代表在“黄八冲”纠纷现场签订了“黄八冲”、“田劳冲”两处山林纠纷调解协议书,这起长达50多年的跨市山林纠纷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换地事件引发山林纠纷解放前,金秀县忠良乡六卜村田劳屯的祖辈黄金香和谢仕林两人购买了地主龙合生在金秀县忠良乡六卜村与蒙山县夏宜乡芦山村交界的“黄八冲”左边林地一块,  相似文献   

2.
吴海勇 《湖南林业》2002,(10):16-16
1998年,安化县滔溪乡洞溪村第2组与和安村第11组因大岩山林地权属发生争议,乡政府多次组织调解未果。2000年1月,安化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依法受理了此案。山纠办工作人员到争执山场实地察看,调查了有关情况,于2000年3月28~29日,会同滔溪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组织两个组的代表就大岩山山林纠纷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意见书上签了名,之后,双方代表还到山纠办领取了《关于和安村11组与洞溪村2组大岩山山林纠纷的调解意见书》。1个月之后,洞溪村2组反悔,要求县山林纠纷调处办撤销该意见书并作出处理决定书,县山纠办…  相似文献   

3.
日前,新晃县山林纠纷调处办成功地调处了一起悬案9年的山林纠纷,使紧张对待的双方终于和平相处,化干戈为玉帛。 1994年春,该县凉伞镇冲首村吴家与杨家因建房发生风水山权属纠纷。经镇政府多次调处,甚至还立了界碑,都因定案依据不足而未使当事人心服。立在杨家屋背的界碑,非但未  相似文献   

4.
为了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积极发展油桐生产,搞活农村经济,文山县马塘公社新开田大队白革上寨生产队,在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于去年五月份,把全队现有的八百多亩山林分作四个片承包给八个护林员(两个人一个组)管理,规定达到“三无”(无毁林开荒、无乱砍滥伐、无森  相似文献   

5.
根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和《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操作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湘西自治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的技术环节与方法作出了新的探索,促进了本地区林地落界工作经济、快速、准确的完成,为今后林地落界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横县六景镇自1984年下半年以来,发生山林纠纷四十六起,镇党委和政府把处理山林、土地纠纷案件列为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来抓,到目前止,已妥善解决了四十三起,其中经双方协商解决的四十起,由镇政府裁决的三起,此外还调解了其他民事纠纷五十三起,促进了安定团结和林业“三定”的落实。如八联村共发生山林纠纷十二起,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多次组织双方代表反复学习  相似文献   

7.
李树游 《湖南林业》2001,(11):18-18
调处山林纠纷的程序 根据《森林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程序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调解。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解决山林权属争议的建议后,双方都要主动进行协商或实地调查,通过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友好地签订协议。县级人民政府应按《森林法》的规定和协议内容,登记造册,确认山林权,并将资料归档,避免产生新的纠纷。 纠纷争议双方经反复协商未能得到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均可依法请求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其程序为:①受理。审查是否属于山林权争议和是否符合人民政府处理的条件,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负有举证的…  相似文献   

8.
山林权属纠纷是指关于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属争议纠纷。随着社会的发展,林地开发建设的规模和速度逐渐加快,关于山林权属的纠纷也逐渐暴露。林区边界山林纠纷对于林区的发展以及稳定都是不安定因素,找出纠纷产生的原因,制定科学有效的对策,对于维护林区安全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林区边界山林纠纷的具体特点,探讨了纠纷产生的原因,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解决纠纷的对策,为我国各地林区边界山林纠纷提供指导和借鉴,保障林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林业项目的扩大开发,农村集体林区的森林、林木、林地经济价值有了显著的提高,林业生产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近年来农村集体林区山林权属纠纷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当地林业项目的开展,甚至引起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斗殴,造成流血事件,成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之一。当前农村山林纠纷隐患浅析 1.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遗留问题一些村屯的部分山林,一直以来因历史各方面原因都没有明确所有  相似文献   

10.
去年以来,辰溪县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力度,为民办实事,为林业建设保驾护航,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搞好山林调纠工作,去年,该县重点加强了乡镇调纠网络建设,在全县30个乡镇建立了由司法、林业、国土组成的山林纠纷调处办,由乡长分管,乡林业站站长任调处办主任。乡镇调处办深入到调纠第一线,解决了大量山林纠纷,减缓了县调处办的工作压力,加快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去年,全县发生76起山林纠纷,有71起是由乡调纠办处理的。去年6月19日,龙泉岩乡4个村发生严重山林纠纷,双方矛盾已呈白热化状态。第二天,县调处办专职副主任熊茂林带着,调处办的几位同志匆匆…  相似文献   

11.
正处暑时节虽至,桂东暑气未消。大桂山林场茶冲分场附近茶坪村的15名村民大清早赶到林场的林地,趁着天气凉爽,想尽量多锄几行杂草。他们承包了茶冲分场200亩林地的备耕、定植、抚育等系列工作,全程负责到底,自行灵活安排做工时间。只要按照林场的技术要求,造林保存率、生长量、林地干净度达到标准,就能得到约定的收入。大桂山林场在茶冲分场开展营林"全程负责"承包制试点,在造林成本不变  相似文献   

12.
融安县林业调处办自1995年3月份成立以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0多人次,受理林地纠纷案件14起,结案11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板揽乡林场是1974年在公社党委、政府的组织号召下,各大队、生产队投工投地投资兴办起来的三级所有制集体林场。1992年四平村板二屯群众为土地承包费的付给问题与林场发生纠纷,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1995年9月,林业调处办受理此案后,为稳定和发展集体林场的生  相似文献   

13.
“插花山”在我国南方是林权管理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确权发证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笔者搜集了插花山确权发证的法律规定及各地的具体规定,对福建、江西插花山林权证发放的现状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规范插花山林权证登记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意见。  相似文献   

14.
郝渊 《广西林业》2007,(3):22-22
2007年3月28日,自治区林业局在南宁召开了全区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委员周永康在《全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  相似文献   

15.
前不久,靖州县新厂镇小段村村长石化平、1组村民石成喜、詹新林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依法逮捕。近年来,该镇小段村1组与相邻的金星村11组在地名为“脑筋坡”的山林权属上存在纠纷,常因此发生矛盾冲突。去年8月22日,该镇政府召集两组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小段村1组村民犯罪嫌疑人石成喜、石化平、詹新林于8月23日晚组织召开全组村民大会商议纠纷之事,会上,犯罪嫌疑人石成喜提议说把纠纷山上的树全砍了,身为一村之长的石化平不但没有制止,反而伙同犯罪嫌疑人詹新林一起约定第二天早上6点半行动。于是,在8月24村日凌晨7时许…  相似文献   

16.
和县张家集乡位于和县东北部,下辖9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9万亩,其中丘陵岗地面积1.5万亩,属典型的岗冲交错的江淮丘陵地形、半山半圩地区.由于山岗荒坡地面积较大,土地贫脊,该乡青壮劳力大多外出打工,造成了大片土地抛荒;加之村集体对林业的投入甚微,林业生产日渐萎缩,原有的林地有的也变成了荒山.  相似文献   

17.
介绍了龙海乡山林纠纷的现状,分析了山林纠纷存在的原因,指出了纠纷调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设立机构,稳定人员,建立健乡、村调处网络;保证经费,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形成调解合力;坚持严格审查,规范调处的原则;加大强制执行的工作力度;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增强群众依法护林意识,努力提高群众对山林纠纷危害性的认识;加强边界联防联调组织的沟通,积极做好林权纠纷预防等应对山林纠纷调处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李凤梅 《中国林业》2009,(17):33-33
在贵州省息烽县,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给林农带来了三大可喜变化:一是农民不会再因林地纠纷辗转到县城找档案部门查询,只需在县内各乡镇林业部门打开电脑,轻点鼠标,即可看到自家林地的“面积、林种、地类、权属、四至界”等“项目”。二是林农一改过去对集体山林管护漠不关心和盗砍滥伐“坏习惯”,竟然“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对林地可谓呵护有加。三是全县乡乡建起了民兵应急分队,村村配备了专职护林员,使过去山林发生火灾时出现的“干音防丁火,群移溉火,领导恼火”的局面一去不返。  相似文献   

19.
一九七四年四月,我们在砚山县稼依公社戈白生产队,应用白僵菌对文山松毛虫越冬代进行了防治试验,防治面积500亩。在干旱季节,由于抓住了在阴雨天放菌,其幼虫死亡率达88.6—95,6%。为了摸索雨季的防治效果,7月,我们又在文山县红旗林场和攀枝花公社的两个生产队,对文山松毛虫第一代幼虫进行了防治试验,防治面积530亩,其幼虫最高死亡率达75.33%,蛹死亡率最高达44.68%。  相似文献   

20.
陕西省太白县近几年在全县实行了集体山林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全县89个行政村9100户村民共承包集体山林80万亩,占应承包林地的75%。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太白县集体山林实行联户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承包经营体制,执法监督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等做出了相关规定。既保证了集体山林的所有权,又保障了承包人的林地承包权、生产的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山林不变,林权归己,承包经营,利益共享”的经营体制,充分调动了村民“造、培、管、用”的积极性。在短短几年中,全县植树造林,多种经营,林政执法,森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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