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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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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最基础的生产资料。种苗数量的多少、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国土绿化进程。近年来,林木种苗发展势头迅猛,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2000年12月《种子法》的正式实施,为种苗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全国各地进行了认真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积极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工作,依法治种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目前,湖北、河北省已出台《种子法》实施办法,约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得到执法授权或委托执法,国家和省级培训执法人员约2500人次,…  相似文献   

2.
唐建宁 《绿色科技》2013,(9):236-238
指出了随着林木种苗产业的快速发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对宁夏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目前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设置专职种苗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将执法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完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配套地方法规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正> 为了依法行政,规范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全国各地加快了《种子法》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步伐,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律法规,使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有章可循。 一是部分省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种子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公布了本省区主要林木目录。继内蒙古、河北、江西、湖北、甘肃5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种子法》实施办法或条例后,北京、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10省(区)将制定《种子法》实施办法列入今年立法重点。北京、河北、广西等3省(区、市)按照《种子法》规定,在国家林业局公布的主要林木目录基础上,公布了本地区主要林木目录。  相似文献   

4.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林木种苗质量实行国家级和省(区、市)级两级监督抽查制度。国家级抽查委托国家林业局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和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进行。省级抽查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国家级和省级每年度  相似文献   

5.
《种子法》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以实施《种子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主要表现在:《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步伐加快,种苗质量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逐步维护。2004年,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84.5%,苗木样品合格率为90.1%,比上年度75.2%和79.4%分别提高了9.3和10.7个百分点;全国已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15.08万份,发证率由2002年的13%提高到75.4%;30个省区实行了标签制度;17个省(区、市)出台了《种子法》实施办…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2003年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为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积极推进《种子法》的贯彻落实,加快《种子法》配套法规制定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规范种苗市场,落实林木种子许可、标签、检验制度,全面抽查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推进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定于10月中旬组成执法检查组,赴部分省区进行种苗行…  相似文献   

7.
广西区林业局种子站主要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调剂调拨、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飞机播种造林、种苗技术指导、种苗行政执法等业务。1995年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本站与种子站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指定或授权的各种林业种苗质量检验;二受科技术成果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新产品进行检测鉴定;三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四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五对下  相似文献   

8.
每月看台     
我国林木种苗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今年国家林业局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以来,全国各地认真贯彻施行《种子法》,加强种苗执法、质量监督和队伍建设,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使林木种苗管理逐步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据统计,目前全国已建立各级林木种苗检验机构102个,其中国家级种苗检验机构2个、省级23个、地级和县级77个,初步形成了三级种苗检验网络。对27个省(区、市)和内蒙古、吉林、大兴安岭森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于工程造林的种苗质量抽查显示,林木种子合格率由去年的35.1%提高到今年的75.2%。近一年来,全…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林木种子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5号)规定,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领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各级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0.
依法治林和兴林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基本方针之一,依法治种是依法治林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2000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建立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种苗市场秩序好转,种苗质量明显提  相似文献   

11.
正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种子法》,标志着我国林木种苗事业迎来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的新时代。新修订的《种子法》,破解了种苗事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较大范围的修订,可以预见新法实施后,必将释放出极大的改革动能,推动种苗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国林木种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新修订的《种子法》有以下几个突出亮点:一、明确了种苗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种子法》第50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可以开展种子执法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时可采取"进入  相似文献   

12.
为了确保国家林业重点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湖北省林业局不断规范林木种苗管理工作。一、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针对目前大多数市县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经费和人员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种苗管理机构形同虚设,或者没有林业主管部门的依法委托进行种苗执法等问题,湖北省林业局要求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争取编制和经费。二、加大种苗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林木种苗“三证一签”制度。首先是把好“准入关”。不符合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不能进入种苗生产经营市场;其次对已发证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认真清理,不…  相似文献   

13.
根据《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方案》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进一步掌握各地贯彻落实《种子法》情况,改进和加强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种苗行政执法水平,推动种苗管理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和保障林业发展。二、检查重点这次国家林业局《种子法》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各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种子法》的执法工作情况,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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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西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所取得的成效总体来看,陕西省对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措施扎实,在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一)广泛深入宣传《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依法治种的社会氛围陕西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省林业厅积极组织地县林业主管部门学习贯彻《种子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组织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到众所周知、家喻户晓。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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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市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大力宣传《种子法》,增强了依法治种的意识。《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种苗管理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种子法》。各区、县利用宣传车现场咨询,对领导干部、种苗从业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轮训。据不完全统计,发放《种子法》宣传资料4万多份,书写宣传标语14000多幅,举办种子法及种苗执法人员培训班16期,培训林业干部职工及种苗从业和执法人员5000多人次。(二)制定地方配套法规,为依法治种提供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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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好!今天,国家林业局在这里召开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年活动总结表彰大会,能有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我感到很荣幸。借此机会,我代表辽宁省林业厅种苗站,对多年来支持和关心我省种苗事业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将辽宁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工作在国家林业局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得到长足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省种苗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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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2月30日讯:2014年,国家林业局委托局所属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对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甘肃、新疆9个省(区、市)及龙江森工集团的林木种苗质量进行重点抽查,委托北京、河北、吉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四川、陕西9个省市的林业厅(局)对本辖区林木种苗质量进行抽查,同时部署其他省(区、市)和森工(林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  相似文献   

18.
《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种苗法律体系逐步完善,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种苗质量逐年提高。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以来,北京市林业局始终将贯彻落实《种子法》,规范林木种苗市场,依法加强林木种苗作为林业重点工作来抓,取得初步成效。一、加强宣传,提高全市公众知法守法意识《种子法》颁布实施以后,北京市林业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种子法》,加大《种子法》的贯彻力度。一是组织培训,提高种苗执法人员素质。市林业局先后举办了四期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检验培训班,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还组织了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种子法》专题宣传讲座,先后派出16名行政执法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林业局举办的全国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培训班和全国…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新疆阿勒泰地区林木种苗工作虽然取得可喜成绩,但困扰种苗发展的问题也不少。比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滞后;地(市)县级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设施差;良种基地管理跟不上,产量低;种苗基地缺乏长效投入机制;林木种苗发展机制不活,产业化尚未形成。国有种苗基地缺少内在发展动力,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难以发挥龙头和骨干作用。因此,必须下大力气继续强化种苗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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