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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6)
我能否要求分得前夫隐匿的房产?律师:我和前夫在半年前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了,当时由于我前夫有外遇,我分得了三分之二的财产,前阵子,我发现我前夫有隐匿的房产一套,我毫不知情,他没有将此房产分割给我。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已经离婚半年了,我是否能够要求分得他隐匿的该套房产?(刘静)刘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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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今年3月,我被劣质高压锅炸残。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赔偿我残废者生活补助费4.6万元。前不久,丈夫起诉与我离婚,并要求将该4.6万元补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谢红同志:我们认为,该4.6万元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是属于你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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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张某前些日子向我借了2万元钱,因张某经济条件还可以,我就很放心地借给了他。谁知,前不久我突然听说他离婚了,而且他将所有的财产都给了妻子,现在身无分文。我便找到张某,让他还这2万元钱,张某却以无力偿还为由拒还此借款。请问张某以离婚为由逃避债务应当怎么处理呢?读者申言答:首先,你要确定他们夫妻俩确实是以假离婚来拒还你的这笔借款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作假离婚以达到某种目的,是一种违反《婚姻法》的民事违法行为,对此应当予以制裁。《婚姻法》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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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嫁到某村后,一直没有分到承包地.2009年9月,丈夫的承包地因修高速公路而被征用,由此获得土地补偿费10万余元.最近,我们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分歧.我主张这10万余元补偿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丈夫反对.请问:该笔土地补偿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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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律师同志: 我于1996年12月结婚,次年丈夫便离家外出打工,期间他染上毒瘾,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由此积欠下5.6万元的戒毒债务。请问,若我们夫妻离婚,该5.6万元戒毒费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 董娟董娟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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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丈夫做生意赚了大钱后,我心甘情愿地辞职做了全职太太。这两年,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应酬越来越多,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越来越少,经调查得知,丈夫不仅赌博,还有了外遇,给"小三"买房买车。这花的可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呀!我也不想因此而离婚。请问,为了保护我的那份财产,我可否要求把夫妻共同财产分一分?读者童晴童晴读者:婚内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一般不得请求法院来分割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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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这是一起因离婚引发的债务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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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妻子3年前花15万元买了一辆客车跑运输,挣了些钱。前不久,我因故回了一趟东北老家,另请人开车。当我半个月后回到家中时,发现妻子已将客车卖给了他人。我一点也舍不得出卖这台客车。请问:夫妻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有效吗?我是否可以要回这台客车?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何理解这种“平等的处理权”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明确规定对此应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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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2004年秋天,我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撞伤,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主朱某负事故全责。由于这起车祸导致我残疾,所以经交警部门调解,朱某除了赔偿我误工费等损失外,还赔偿我残疾后的生活补助费9万元。最近,妻子提出离婚,我表示同意,但在财产分割方面产生了纠纷,妻子认为这笔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我不同意。请问,妻子的要求有法律根据吗?读者纪春林纪春林读者: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我国《婚姻法》第18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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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和张某于2007年结婚,婚前,张某有一处住房,婚后不久我们就买了一套商品房,遂将张某名下的住房出租给他人做生意.最近,我和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对张某名下住房的收益如何分配发生了争执.我认为,张某名下的住房虽然归他所有,但婚后该房屋所产生的升值款12万元和收取的16万元租金应属夫妻共同财产,我有权分得14万元.而张某认为他名下的房产及其收益均归他所有.请问: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获取的收益在离婚时应如何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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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和丈夫分居两地,相隔千里。最近,我发现丈夫瞒着我金屋藏娇,双方因感情破裂而决定离婚。请问:夫妻两地分居,如何办理离婚?读者邓丽邓丽读者: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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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越来越发达,人们的财富累计也是越来越多。但是伴随着的也是越来越高的
离婚率。针对于这种现象,我国一直有在更新和修订婚姻法,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夫妻双方的
权益,不让某一方受到关于财产的侵害。在我国司法案例的实践中,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问题
有很多的牵扯和纠葛,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需要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更为棘手和
麻烦。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的纠葛对于很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理论发起了巨大的挑战,不得
不迫使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得到调整和相应地补充。但是,中国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
割仍存在一些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