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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监察程序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行政执法人员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必须严格遵守的程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所规定的法定形式,步骤和时限的过程。水行政执法监察的方式有:水行政检查监督、水行政许可、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调解。正确掌握水行政执法监察的方式及程序,对水行政执法监察机关及水行政执法人员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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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5日杜青林部长签署第63号农业部令,公布修订后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5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以下简称原《规定》)同时废止。为了便于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新《规定》,现就新《规定》的主要特点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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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该法与我国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一定的关联,对各类行政执法带来深远的影响,农业行政执法中涉及的行政强制项目也有10余种。该法实施后,笔者在执法实践中通过认真学习、仔细梳理、正确理解、准确把握、规范运用,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现就《行政强制法》对农业行政执法的影响和应对策略,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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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管理中的关键内容,按照正当的法律程序,它是保障水行政执法的前提,也是维护人们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水行政管理,使水行政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利于水利改革与发展。本文从水行政与正当法律程序的含义出发,探讨了水行政过程中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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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农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贯彻于整个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根本性规定,是农业执法必须坚持和遵守的基本原则。在农业行政执法中贯彻好农业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农业行政执法经过了十年的发展磨练,农业行政执法已结束了以往原始的分散,兼职的运作模式,现在已经是有机构,有队伍,有设施,有制度,有成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因此,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是当前农业执法战线上的一项迫切任务。文章就多年来的执法实践,如何贯彻农业行政处罚基本原则,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向同行交流一下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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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求林业执法人员必须学法和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在林业执法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目前,黑龙江垦区(下称垦区)的基层林业部门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和规章里的有些内容理解不一致,出现了一些违反行政执法程序和使用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已引起垦区各级林业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规范垦区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提高垦区林业行政的执法水平,现结合垦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对垦区林业行政执法的有关问题从六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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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英明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6):91-92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职权法定、适用法律准确、行政程序合法。现阶段要转变和更新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的观念,进一步健全立法,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与制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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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学习,对动物检疫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思考,提出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及相关体会等内容,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些许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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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执法",政德必然摧毁道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里美 《农村.农业.农民》2009,(11):8-11
行政执法不仅需要事实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加紧行政程序立法,将行政执法权牢牢限制在程序正义的笼子里,“钓鱼式执法”才会真正退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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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直是各级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含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下同)查处农业违法案件的程序法依据。通过十年的农业执法办案实践,笔者既深切感受到《行政处罚法》和《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农业行政处罚、保障和监督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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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动物防疫法》等授权的执法主体,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办理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要依照职权和程序将法律规定运用于有关当事人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规行为的活动,也即法律条文的适用问题。《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判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法律条文的适用与否直接关系到动物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成败。几年来,笔者查看了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办理的一些案件,就此谈点体会,以供业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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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农业部门的三大职能之一,新颁布的《农业法》中专门规定有关农业执法方面的内容,而且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农业综合执法在我区已开展多年,笔者现将在农业综合执法中的一些实践心得提供出来,向同行讨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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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是国家、省市对农业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也是农业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有效举措,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行政柔性执法的背景、概念和法律依据,剖析现状及存在问题,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省份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提出有利于张掖市农业领域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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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赋予行政机关在执法办案收集证据时所享有的权力,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执法取证手段。随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其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由于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具有强制性和广泛适用性,在执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使用不当现象,严重影响农业行政执法的形象与权威,因此,必须加以改进与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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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规范国家农业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的职权,明确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农业行政机关过错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文章从组织领导、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分工、执法监督制度、目标考评、执法队伍等方面对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现状进行分析,指出目前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存在的体制不顺、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经费不足、执法与技术服务不分等问题,并提出提高认识、树立责任意识、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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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多部行政法律法规都规定了"责令限期拆除"的行为类型,这一行政活动已经成为行政主体广泛运用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这一行为的性质界定不仅关系到执法主体如何适用法律,而且涉及到行为相对人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因此,如何认定"责令限期拆除"行为的性质就成为执法和司法关注的共同问题。当前,学者对"责令限期拆除"行为性质的认识存在行政处罚说、行政强制说、行政强制执行前的告知程序说等多种观点。通过着重分析《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提出该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性质属于行政处罚,并从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法律条文的解释方法、行为所处的行政行为阶段等进行分析论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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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农业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注入了新动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1997年2月,舟山市定海区农林局率先全省组建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成为全国第一家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定海区农林局农业综合执法已走过整整10周年的历程。在这10年中,海岛人用乘风破浪的胆略,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对行政执法管理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用追求卓越的理想,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的优势,开创了农业行政执法新局面。[第一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