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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犯罪与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经常交织在一起,为了准确认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有必要对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罪名作细化分解,把握各分解罪名中"明知"含义的特殊性,正确处理"一罪"与"数罪"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试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概念,刑法修正案(四)规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原因,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认定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关系。探讨林木司法问题,为执法、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定罪和处罚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2007年12月12日对周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非法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请示>作出了明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四条对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4.
该案是否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12月29日,江永县允山镇大畔村村民蒋某某在该村大坪自然村以每立方米400元的价格收购该村赵某某、邓某某等9户村民无证杉木21.811立方米。对蒋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罪有两种意见:  相似文献   

5.
在办理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等毁林案件中,林木数量是区分违法与犯罪、犯罪情节轻重和选择法定刑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  相似文献   

6.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在“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中,将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重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到 6月末,全林区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 233起,收缴木材 538立方米,收回非法占用林地 36.5亩,挽回经济损失 24.8万元。   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周密部署,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毁林开垦开矿、非法捕杀收购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加工、销售木材等犯罪行为。特别是对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及林业内部盗伐、滥伐林木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林区各级森林部门还组织发动群众投…  相似文献   

7.
一、江西省大茅山集团有限公司龙头山实业公司山坑林场滥伐天然林案。经森林公安机关侦查,共滥伐林木858立方米。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方良(原龙头山实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王培京(原龙头山实业公司山坑林场场长)、程志富(原德兴市环保部门职工)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依法起诉。二、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1999年4月以来,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大理造纸厂)共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1174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李畅根(原大理造纸分公司董事长,大理市第五届人大代表,大理市…  相似文献   

8.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林区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以及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盗伐、滥伐林木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读者认为,根据森林  相似文献   

9.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05]43号)下发后,我们派出所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集中警力对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垦、超限额采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其中遇到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笔者对有关问题的思考。  相似文献   

10.
孙明 《森林公安》2005,(2):37-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该规定明确指出,盗伐、滥伐珍贵树木行为,如果既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又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不能按数罪认定,  相似文献   

11.
谢兵生 《中国林业》2014,(10):61-61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与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联手开展的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运输、经营加工木材的护林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取得成效,有效遏制了白龙江林区毁林案件高发的势头,林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相似文献   

12.
去年,北京市森林公安部门就查办了17起盗伐、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有29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打击力度够大的,可是为什么盗伐林木、滥伐木木的现象仍有发生,屡禁不止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那些四处收购木材的贩子们,为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人带来了销脏便利,因而助长了盗伐林木案件的增多。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收购没有采伐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而运输木材,则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运输证。但是有不少木材贩子,置国法于脑后,只要是木材,只要能够赚钱,根本不管有没有证。这些走村串户的木材贩子,他们为那些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违法犯罪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使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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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1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邓高峰、李佐群犯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相似文献   

14.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是刑法理论中极为重要的两个罪数论概念。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并未对上述概念及其适用作出明文规定,但无法回避的是,司法实践中对大量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处罚需要运用这两个概念。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罪名中,就存在上述情况。举例而言,行为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且该盗伐、滥伐行为已构成犯罪的,  相似文献   

15.
去冬今春,汉中地区公、检、法和林业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这次严打斗争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及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对开展这次严打斗争的方法步骤、打击重点、行动时间的安排部署,明确提出这次打击的重点是:哄抢、盗伐、滥伐林木,盗窃木材,毁林开荒,滥占林地,非法收购、运输、倒卖、加工木材,非法猎捕、倒卖、走私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伤害、报  相似文献   

16.
我省实行木材限额采伐凭证运输以后,各地林业秩序有所好转,但个别地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仍屡有发生,一些不法之徒乘机到林区低价收购非法木材,转手倒卖牟取暴利,运输中精心设计,巧妙伪装,采取多种手段逃避检查,现根据工作实践和社会调查,归纳为下列种种: 一、鱼目混珠式 将木材装上车后,用帆布和其它物品覆盖,装扮成其它贷物模样。这种车多数夜间行驶,速度很快,利用晚上视线不清,一闪而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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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杨耀仁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探讨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的成因及对策,依法惩罚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分子,预防、遏制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的发生与发展,拯救人类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是所有林业工作者的责任。一、盗伐、滥伐林木犯罪的成因...  相似文献   

18.
在森林刑事案件中,盗伐、滥伐林木案是常见的两类案件,被称为森林“三害”之一(森林火灾、病虫害和乱砍滥伐),历来为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构成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必要条件是情节严重,数量较大是情节严重的重要内容,而数量的大小是以立木材积作为计量尺度的(砍伐对象为幼树的除外)。因此,盗伐、滥伐的立木材积多少,不仅是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相似文献   

19.
从200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山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春雷二号”综合整治行动.这次行动旨在确保山西省地方五大林业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森林防火特险期森林资源的安全,确保林区禁毒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候鸟北迁安全和防止禽流感传播.综合整治的重点:一是查处森林防火特险期野外违章用火以及森林火灾案件;二是查处影响地方五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偷挖、盗运、非法倒卖苗木案件和非法侵占林地案件:三是查处非法猎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吉林省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违法犯罪方式从以往的以盗伐、滥伐林木为主,发展为目前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无证采挖树木违法犯罪为主,虽然盗伐、滥伐林木在当前涉林违法犯罪总量中还占一定比例,但该类案件的发案数现已呈现出逐年下降和所占比例逐年减少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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