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政府与市场两大关系。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正是处理上述两大关系的关键性"切口"。本文立足于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现实实践,明确提出应明晰宅基地权属,赋予宅基地更丰富的使用权权能,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维护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权益,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能。最后,就加快推进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事件,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试点区域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受让人范围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拓补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下开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条件还未成熟。《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应在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上有所作为。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房地一体原则基础上,科学构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3.
正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约为1.7亿亩,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近年来,随着农民大量进城,宅基地闲置现象突出。然而,长期以来受土地管理制度制约,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却没有处置权、拥有资产却带不来财产收入。自2015年起,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的33个县市区展开。试点3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  相似文献   

4.
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工作是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有偿使用、流转范围等关键环节仍未破题,迟滞了改革进程。根本问题是宅基地权能关系不清,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关系没有理顺。打破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困局,出路就在于实行宅基地"三权分置"。  相似文献   

5.
身边     
《新农业》2020,(18)
正辽宁省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近日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以来,辽宁省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有效盘活了农村集体资产,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相似文献   

6.
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之一,义乌市率先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路径,其实质是拓展宅基地的产权权能。通过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极大地拓展了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利、权能。但是,也存在权能拓展不充分与权力运行失范的双重困惑,需要细分宅基地"三权权属",加快相关法律衔接,规避"适度放活"风险。  相似文献   

7.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基础上适度放活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减少租值耗散,为农民融入城镇化生活提供新的保障。论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功能,并立足"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中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效益低下,产权权能拓展有限、立法缺位等现实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三权分置"发展的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8.
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9.
<正>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盘活农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激活宅基地蕴含价值、激发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11.
正作为农村专门用于建造住宅房屋为目的的部分土地,宅基地的改革进程和未来方向备受市场关注。笔者了解到,很多地区已明确选取部分区域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等"三权分置"的改革试点,自然资源部近期也派出多个小组对这项改革进行专题调研。目前,已有部分地区颁发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动产权登记证,金融机构也加大了对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力度,宅基地的融资功能正在逐渐破题。这项2018  相似文献   

12.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中被提出,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出来宅基地制度改革,其是一重要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对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保障,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重点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对于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内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很多村民在城镇买房落户,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同时埇桥区临近江苏省徐州市,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大量的工厂开始涌现,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员入驻,对房屋租赁有较大需求。埇桥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可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还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本文将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的基本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在宅基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是筑牢农村集体经济基本盘的客观需要,契合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守集体所有底线的基本逻辑。本文基于《民法典》视角,阐释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政策逻辑,分析其在实践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探讨“三权分置”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实践路径。研究表明,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对于巩固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和实现农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的实践价值。然而,受困于农民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虚化、宅基地利益主体复杂多元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封闭性”等多重因素,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学术界需要加强法治实践研究,需要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研究放置于国家法治建设的逻辑之下,在学术研究与法治建设之间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因此,建议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围绕着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从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主体、强化集体所有权权能、建立新型宅基地管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以提高宅基地及住宅的使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为目标.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行的过程中,面临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及权能不清、资格权的立法缺失和使用权的权能不完整等法律困境,同时宅基地流转的配套保障措施也存在空白.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  相似文献   

15.
在深刻理解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落实、农户资格权建构和宅基地使用权改造相关内容的基础上,明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思路与现实意义.以"用增量权利的中止,换取存量权利的完善"为指引,统筹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从落实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相关要求、多维拓展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机制和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配套制度方面综合施策,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实现农业农村长效发展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6.
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2018年,全国33个土地改革试点新增宅基地改革任务,进行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河南省长垣县被确定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始终坚持大胆创新、稳中求进的改革方针,为中部地区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本文针对当地改革推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收集数据并进行因子分析,深度探察中部平原区宅基地改革的阻力因素,探讨提供宅基地流转新思路及政策改良新方案。  相似文献   

17.
<正>2018年中央在借鉴义乌改革经验基础上提出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2020年、2021年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在“三权分置”格局下,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宅基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其宅基地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户资格权基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设定,还应考虑居住保障权。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对宅基地的继承、租赁、  相似文献   

18.
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现状及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在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上的双轨制管理,造成了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之间的割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前提。以当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现状分析为基础,重点探讨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的运作模式。  相似文献   

19.
所谓农村宅基地主要是指农村的农户或者个人因为建设住宅需要而利用或占有的集体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又称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它是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来进行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由此看来,他们都属于农村集体用地,必须进行确权登记才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隶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范畴,必须采取权利登记方式。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农地使用权确权的质量和规范,必须突破不动产权确权登记的法律障碍,依法处置有关权利归属的争议。本文首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登记发证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给予了处理策略,其次提出要全面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问题必须制定出规范系统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城乡融合的有效手段,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施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8年我国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制度,针对我国当前农村宅基地存在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闲置、私下流转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路径。以南京市高淳区为例,在梳理我国农村宅基地政策演变的基础上,通过分析高淳区宅基地使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陇上、小茅山脚2个自然村的实践做法,从加强宅基地管理角度提出南京市高淳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对策建议,以期在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基础上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