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其目的在于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政策,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此背景下,对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通过梳理已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方面的文献,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抵押制度的构建和改革提供一个新思路。 相似文献
2.
为揭示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驱动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西南丘陵地区为研究对象,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和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对巴南区农户居民点用地变化进行了相关分析。结果表明:显著影响农户"是否新辟地基建房"的因素包括:"风水"心理、自然灾害、宅基地来源和交通条件;显著影响农户"新辟地基建房占地面积"的因素包括:家庭常住人口数量、宅基地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宅基地政策法规的认知。对两者影响最显著的都为宅基地来源因素。由此可见,荒地或闲置用地为新辟地基建房的主要用地来源,且相对其他用地来源建房占地面积较大。因此,在保护耕地不被占用的同时,政府应控制荒地或闲置用地建房超占现象,从而保护潜在的耕地来源。 相似文献
3.
4.
5.
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对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当下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封闭式自然经济的产物,而今,随着农村各项制度的变革及乡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宅基地制度在农村的实践过程中积累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空心村、一户多宅、城乡二元结构等。而且,我国农村经济正在由封闭走向开放,而且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各种生产要素开始流动起来,使得适应于封闭式自然经济的农村宅基地制度,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宅基地"三权分置"有利于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提升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农民收入。 相似文献
6.
宅基地退出是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而农村土地大量闲置供需矛盾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背景下,全国各地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宅基地退出方式,主要包括安置型、留权型、经营型3种不同的模式。不同模式的退出虽然可以将农村的闲置土地变废为宝,但在退出过程中农民在宅基地上的权利变动给农民住宅权带来巨大冲击,而"三权"的模糊定位尚不能全方位保障农民住宅权。将农民住宅权和"三权"进行权能对接,将住宅权融入"三权"的权利架构中,明确产权主体地位,丰富资格权和使用权的权利内涵,以期在丰富权能架构的基础上对保障农民住宅权提出可行法律制度的建设意见。 相似文献
7.
正我国农村宅基地的总面积约为1.7亿亩,约占集体建设用地的54%。近年来,随着农民大量进城,宅基地闲置现象突出。然而,长期以来受土地管理制度制约,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却没有处置权、拥有资产却带不来财产收入。自2015年起,包括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的33个县市区展开。试点3年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 相似文献
8.
9.
10.
《农家参谋》2019,(20)
乡村振兴战略在十九大中被提出,对于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提出来宅基地制度改革,其是一重要途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是对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保障,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其重点是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对于农民实现土地财产权、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发展乡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是全国最大的县级区,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区内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很多村民在城镇买房落户,大量农村宅基地和农房闲置;同时埇桥区临近江苏省徐州市,吸引了一定规模的外来投资,大量的工厂开始涌现,吸引了一定数量的外来人员入驻,对房屋租赁有较大需求。埇桥区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近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需要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不仅可以解决外来人口的住房租赁需求,还可以利用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等旅游设施。本文将对宿州市埇桥区农村宅基地的改革的基本状况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及在宅基地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实现宅基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出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12.
13.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脚步的不断推进,我国农村可用地逐渐缩减,农村土地规划利用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及城郊建设用地需求不断上升,近郊农村土地不断增值,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波动不定。同时,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保障农户利益,促进城镇发展。另外,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和服务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出现人走村空的现象,但又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人口在城镇享受不到同等的福利政策,大多数的在外务工农民并不愿意放弃农村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本文依据当前农村实际情况,在原有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农村宅基地得到合理利用,同时有效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实施。 相似文献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我国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在落实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基础上适度放活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减少租值耗散,为农民融入城镇化生活提供新的保障。论述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功能,并立足"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中的农民宅基地流转效益低下,产权权能拓展有限、立法缺位等现实困境,提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实现"三权分置"发展的保障路径。 相似文献
15.
16.
【目的】闲置宅基地的数字化平台,既是推进宅基地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深化宅基地改革的工具保障。【方法】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整合资源优势搭建数据平台,将分散宅基地资源整合,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制度趋势下,文章从“人、资源和市场”三要素与闲置宅基地盘活之间的关系剖析入手,并结合象山闲置农房盘活的具体实践,对利用数字化赋能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实践案例进行总结、剖析和归纳,最后提出相关建议。【结果】通过数字化改革实现闲置宅基地数据打通和业务系统,实现农村“人、地、房”空间信息一体化、宅基地治理数字化、交易网络化以及服务高效化。【结论】该研究以期在促进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探索盘活利用农村土地市场的有效途径提供理论支撑,同时也为全国的农村宅基地数字化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7.
18.
宅基地"三权"分置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重大事件,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制度基础。改革试点区域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受让人范围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拓补到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下开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条件还未成熟。《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应在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上有所作为。在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房地一体原则基础上,科学构建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19.
西南丘陵山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评价分级——以重庆市长寿区为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测算法、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城镇体系规划法、层次分析法(AHP)测算长寿区农村居民点整理综合潜力的基础上,构建了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的指标体系以及权重;运用层次聚类法与多因素综合评定法,将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区分为三级,并针对各潜力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理模式. 相似文献
20.
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原因导致了宅基地闲置,而流转制度的限制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使这一问题又进一步加剧.宅基地的闲置会造成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要重视探究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问题.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利用闲置宅基地的积极性,加快"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宅基地流转与退出制度,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