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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广袤土地、众多人口和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将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明晰集体林地、林木的产权,把林地承包到户,是土地和草牧场承包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牧区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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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系列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从耕地向林地延伸和促进林农就业增收的重大举措。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当前深化“三农”问题研究的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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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包括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原始记录。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改档案是林权改革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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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产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4亿多农民将获得25亿亩集体林地完整的“物权”,以确保农民获得林地承包经营权,能依法实现自主经营、自由处置、自得其利,为农民经营林业提供制度性保障。按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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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从法律视角透视我国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论述了林权改革法律依据、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流转和林地使用权的特殊保护五个方面的法律规定。提出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强化其法定性,依法推动、规范有序、保障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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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是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工作,贯穿于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完整、准确、系统的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是林改工作的客观反映和重要的历史见证,是巩同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保证。本文就青海省大通县林改试点工作档案形成实践过程整理成文,以促进今后林改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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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林权改革将林地承包到户,实现"山有其主",这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改革的又一个里程碑,必将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耕山致富的积极性,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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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龙 《绿色中国(A版)》2007,(8):18-19
针对集体山林权属不清、权责不明、经营机制不活、产权流转不规范等制约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近年来,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试点,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得到农民拥护,受到社会好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这场改革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国推广四省经验,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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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生态庄园经济,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生态庄园经济涉及林地的承包、经营、流转,需要把握好林改政策,做到发展生态庄园经济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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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8)
正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发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新监测结果。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后,样本地区积极规范引导林权流转,加快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探索新型林业经营制度,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大林业财政扶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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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在对集体林地、林木明晰产权的同时,提出了对家庭承包农户(包括其他林权所有者)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和保障收益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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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是一个“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半山区县.全县林业用地总面积123.43万亩,其中集体林地面积107.94万亩,占87%.集体林地面积90%属村、组集体所有,乡镇所有面积很小.集体林地经营权大体分为五种类型:一是由承包大户经营管理,承包期限10-70年不等,都交有承包费,有承包合同,总承包经营面积约65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60%,是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管理的主要形式;二是由乡、村、组集体经营,采取集体聘任护林员和县林业局天保管护站联合管护,约占25%;三是在80年代初进行的“林业三定”工作中,将部分集体林地划分为“自留山”和“责任山”,由农户经营管理,约占10%.根据全县集体林的现状,我们认为在集体林权改革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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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自2008年9月以来,率先在全省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总结了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搞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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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影响,大量农民工返乡,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农民增收和返乡就业提供了大有作为的空间,将给广大农民带来实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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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退耕还林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有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关系。退耕还林地块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退耕还林可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为适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提出了退耕还林工程区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要准确定位林业地位,科学区划林业发展布局,提高林地比较效益,发展林业产业,创新投资和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制定扶持政策,实现林地可持续经营等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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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位于广西中南部,是南宁市辖县之一。全县林地面积13.77万公顷,其中集体林地12.8多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6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41.2%。作为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自启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1个多月以来,在自治区、南宁市林业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林改工作快速推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