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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去年6月19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增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相似文献   

2.
继辉  海勇 《湖南林业》2005,(2):33-33
最近,安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该县首例单位滥伐林木案件。该县冷市镇红岩村及村主任王统成,村党支部书记黄胜跃均被认定犯滥伐林木罪,红岩村被判处罚金8000元,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相似文献   

3.
舒春华 《湖南林业》2004,(11):33-33
不久前,中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共同滥伐林木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宗忠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爱光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被告人陈宗孝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相似文献   

4.
《湖南林业》2008,(8):33-33
6月20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以滥伐林木罪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相似文献   

5.
近日,陕西省麟游县查处一起在承包治理荒山中的滥伐林木行为,犯罪嫌疑人杨鹏军、袁尚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各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每人处罚金一万元。 杨鹏军、袁尚亭二人系陕西宝鸡市  相似文献   

6.
前不久,会同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该县堡子镇政府罚金 2万元,被告人 (原镇党委书记 )粟建平有期徒刑 3年,缓刑 4年,并处罚金 1万元;依法判处沙溪乡政府罚金 2 5万元,被告人 (原乡武装部长 )赵秀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5000元。至此,发生在该县的两起重大行政机关滥伐林木案件告结。以案为鉴,两起案件给了我们很好的警示。   〔案例一〕 1996年 8月, 33岁的粟建平出任会同县堡子镇党委书记。 1997年 3月 22日,他召集在家的党政领导开会,经研究,决定砍伐小水林场的木材,由纪检书记梁庄明具体负责。在…  相似文献   

7.
1999年间月17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彭XX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依法判处郑XX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此,发生在非林区的一起重大滥伐林木案件结案。去年4月9日,长沙县林业派出所接一举报电话称有人无证采伐林木并用汽车运出销售的信息后,立即着手调查,调查发现金井镇彭XX有在县内无证采伐林木并到平江县XX林业站办理运输证运出销售之嫌。经传讯,彭承认曾有过到XX办理运输证的行为,但所伐木材均系他要白沙乡郑XX采伐的白沙乡间伐松材。干警们又找到郑XX,耐心地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相似文献   

8.
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小尖山村七组的李某某,因擅自砍伐香樟树,于3月29日被县公安局逮捕。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相似文献   

9.
今年7月,祁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经新闻媒体曝光的滥伐林木案,判决被告查湾森工采育场犯滥伐林木罪,判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该场场长任××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虽然此案审判结束,但也留给我们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10.
2007年12月11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邓高峰、李佐群犯非法收购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相似文献   

11.
去年9月10日,因非法占用林地1.53公顷。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孙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王某拘役5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000元;对情节轻微的邓某单处罚金2000元。  相似文献   

12.
蒋湘兵 《湖南林业》2005,(11):33-33
最近,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结一雇请民工在他人自留山上滥伐林木案。雇主王署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没收其非法所得5050元。  相似文献   

13.
3月4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对买卖松树构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徐显毕、唐昌剑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徐显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唐昌剑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000元。2001年3月,徐显毕到岩头乡白市村找到唐昌剑和林跃花,向他们联系购买松树。经协商后,徐以1600元的价格买下了唐及其兄嫂林跃花两户在桂力山自留山上的松树。双方约定,由唐写出申请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报告,徐负责办理采伐手续。在唐向林业主管部门写了申请报告后,徐未等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劳力砍伐松树47株…  相似文献   

14.
从爱  伯高 《湖南林业》2002,(1):16-17
近日,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超伐林木1303.1立方米的单位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作出判决:判处上蒲溪瑶族乡人民政府犯滥伐林木罪,处罚金5万元;直接责任人米庆龙、叶传喜犯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各处罚金1.2万元。为此,对于70年代集体营造的瑶乡老林场来说,似乎得到了丝丝慰藉。1998年8月28日晚上,为缓解乡财政困难,原乡党委书记叶传喜主持召开了乡党委、乡政府领导会议,研究将该乡老林场林木出卖给木材贩子米庆明(批捕在逃),并由其砍伐。同年9月3日,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规划设计、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  相似文献   

15.
覃文辉 《湖南林业》2005,(10):32-32
慈利县人民法院近日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田育林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田育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000元。  相似文献   

16.
2008年12月31日上午9时30分,备受关注的万里大造林案件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主犯陈相贵、刘艳英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及9年.同时没收陈相贵个人财产2亿元人民币,没收刘艳英个人财产1.5亿元。其他被告人因犯同一罪名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相似文献   

17.
高原大追捕     
2007年2月7日,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马维虎、赵德银等9名主犯14至10年有期徒刑;李虎林等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判处7至5年有期徒刑。13人分别被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就此,震惊一时的"3.23"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相似文献   

18.
因多砍52.695立方米木材,慈利县一木材个体经营户李某以滥伐林木罪近日被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慈利县法院认为,  相似文献   

19.
家住安仁县龙海镇平山村的村民刘显德、曹日兵因购买村里山上的林木未成,竟然雇请数人盗伐林木出售。日前,安仁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显德、曹日兵均犯盗伐林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相似文献   

20.
桃江县马迹塘林业管理站原站长何某伙同原副站长兼报账员胡某及职工易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井私分虎山造林补助款3.6万元.被县人民法院认定犯贪污罪。何某、易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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