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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可以申请成为合作社的组织成员。之所以允许合作社接纳组织成员,主要考虑是:农民属于弱势群体,受经济条件和文化水平的限制,对市场不够敏感,资金、技术缺乏,生产和销售信息不通畅,通过吸收组织成员,可以发挥它们的资金、市场和技术优势,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同时也方便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农民的收入。对于组织成员来说,通过合作社,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原料供应,促进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总之,合作社接纳组织成员,可以成为农民的靠山、企业的基石,从而实现各方的共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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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密市柏城胶河土豆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于2009年10月30日,由27个土豆专业合作社和相关单位组成,成员出资2000万元,目前农民成员已发展到1500户,直接带动农户7600户。联合社不仅通过横向一体化实现了规模经济,还促进了纵向一体化经营,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了合作社的市场地位,凸显出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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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荷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荷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模式主要有3个:市场与农户连接型,合作社与农户连接型,企业与农户连接型。1.市场与农户连接型这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的重要形式。市场与农户的连接具体表现为“拍卖市场”与农户连接和超级市场与农户连接两种模式。“拍卖市场”在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际上也享有盛名。“拍卖市场”与农户的连接是荷兰农业一体化经营最富特色的模式。荷兰的农产品拍卖历史久远,起源于19世纪,20世纪获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拍卖市场”的拍卖过程已全部实现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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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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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为增加农民收入、振兴乡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营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阐述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从加强合作社品牌建设与管理、加强合作社市场经营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合作社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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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解决小规模经营农户与农产品市场之间的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规范制度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合作社财产制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经营和发展、成员利益的保护和市场交易安全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在法律制度中设计财产制度的关键是明确界定合作社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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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适合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为农民合作社和成员更好地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合作社的纵向一体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产品附加值和经营效益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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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职能就是组织农民进行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中,合作社又是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把服务触角延伸到全体合作社成员,引导合作社成员跳出小圈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共同致富的?成功的农业合作社运行模式都需要哪些要素呢?探析吉林省梨树县富邦农牧发展合作联社的运行,可以概括出一套“能人·资金·市场”的成功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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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是我国水稻产业化经营最活跃和规模最大的地区之一。通过对江苏省稻米产业化经营发展情况的调研,总结出当前江苏省稻米产业化经营中的4类主要组织模式,即:“企业+农户”、“企业+X(第三方)+农户”、“专业市场+农户”和“企业与基地一体化”,比较分析了各种模式的运行机制和应用条件,提出“企业+合作社(或协会)+农户”模式是值得大力推广的稻米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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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作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向合作社出资,在合作社有盈余时享有分配的权利。同时,“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这时所有成员都有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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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汤原县金谷水稻专业合作社,位于汤原县鹤立镇新安村,是在经营十多年的汤原宏达米业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种植生产无公害水稻和有机水稻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几年来。水稻专业合作社结合当地的区位和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发展了优质水稻基地,实施优质大米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的链条式产业模式.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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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处于桥梁和枢纽的位置,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构成优势互补的整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不仅有传统的专业大户领办、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也有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组成的合作社,合作社发展到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创办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或者组成合作社联合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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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是我国农村开展规模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主体,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骨干力量。目前,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已达220多万家。但平均每家合作社成员数38.7个,还面临着单体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发展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合作社功能的发挥。开展联合与合作,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