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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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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贵州省农机局对申请拖拉机驾驶培训的机构进行了资格审定。经书面审查和现场评审,下列16所培训机构符合《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特此公告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机构名称习水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贵州省农业机电学校麻江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威宁县职业中学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织金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普安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盘县红牛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安龙县农机技术培训学校…  相似文献   

2.
教育培训     
四川省首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通过行政审批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1号令》)的规定,于2005年4月25日对全省第一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予以行政审批,并进行了公告。5所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分别是:巴中市巴州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南充市仪陇县农业机械化学校资阳市简阳市农业机械化学校自贡市水电农机干部学校宜宾市华神机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省农机局科教处)省农机局举办“准教”资格培训班四川省农机局于2005年5月9日至12日分别在成都和德阳对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进行了拖拉机驾…  相似文献   

3.
根据《自治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农机局于2005年3月27日至4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第一期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培训班,来自全疆79个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的从事拖拉机培训工作的91名教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相似文献   

4.
《湖北农机化》2010,(1):64-64
<正>2010年第3号根据农业部第41号部长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武汉市汉南区等66所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经审验和综合评审符合农业部有关规定要求,湖北省农业厅决定对上述66所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颁发《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现予以公告。附件:湖北省汉南区等66所拖拉机驾驶学校获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的名单(第一批)  相似文献   

5.
(2004年7月14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第4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  相似文献   

6.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机培训工作逐步进入社会化、市场化。2004年《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打开了农机培训社会化之门,打破了县级农机校一统天下的局面。《办法》规定,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只要按照规定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就可以举办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而现有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县级农机校,可继续开展拖拉机驾驶员培训业务,但必须在2005年9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相似文献   

7.
农业部发布的《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已经于200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拖拉机培训方面的行政法规,对于指导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具有非常积极意义。1.《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新亮点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提出了若干新的政策措施:(1)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规定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2)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资格管理。拖拉机驾驶培训的组织机构、理论教员、教练员都必须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1号令》)的规定,四川省农机局于2005年7月14日至17日在成都市和德阳市的绵竹市组织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85人进行“准教”资格培训。  相似文献   

9.
为了促进四川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许可管理工作,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41号令)有关规定,2011年11~12月,受省农业厅委托,省农机监理总站组织开展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为了促进四川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许可管理工作,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41号令)有关规定,2011年11~12月,受省农业厅委托,省农机监理总站组织开展了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  相似文献   

11.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经2004年7月14日农业部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杜青林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培…  相似文献   

12.
根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1号令》)的规定,经行政审批,2005年7月份以下单位取得了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落实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培训工作程序,促进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近日,省农机办出台了《山东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办法》全文见本期8~10页)  相似文献   

14.
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是保障农机化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础,自2005年以来,阜阳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理顺陪考关系、认定培育机构、培育教员队伍、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培训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笔者通过数年来的实地调研,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15.
正为了规范管理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机局针对区内部分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以下简称"准教证")将于2017年1月31日有效期满的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人员资格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自治区农机局决定换发准教证,并于1月11日发布《关于换发  相似文献   

16.
2004年8月25日,农业部部长杜青林签署农业部第41号令,发布了《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和《机动车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方案》出台后,农业部出台的一部关于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的具体办法,它与随后出台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第42号令)一道,规范和统一了全国拖驾培训管理,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开办拖拉机驾驶培训(以下简称拖驾培训)的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通过何种程序取得培训资格,拟取得拖拉机驾驶证的人员在何处接受培训、培训怎样进行、与考试怎样衔接,以及拖拉机培训市场的监管、违规处罚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相似文献   

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实行资格管理。第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  相似文献   

18.
<正>1拖拉机驾驶培训的发展变化拖拉机驾驶培训是面向广大农村以培养具备拖拉机驾驶技术为目标的成人教育,自2004年9月1日农业部第41号令《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后,拖拉机驾驶培训发生了很多变化,主要表现在:1.1办学主体发生改变拖拉机驾驶培训过去大多是由县级农机校或培训班承担,没有其他机构参与。2004年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拖拉机驾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实行资格管理。第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驶培…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确保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第三条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国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平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实行资格管理。第四条拖拉机驾驶人员需提供拖拉机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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